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國辦(2013)100號,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依法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是人民政府密切聯繫民眾、轉變政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作用:加強政府信息公開
- 相關檔案:國辦(2013)100號
意見目的
意見內容
進一步加強平台建設
(二)充分發揮政府網站在信息公開中的平台作用。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通過更加符合傳播規律的信息發布方式,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政府信息發布平台,在網路領域傳播主流聲音。加強政府信息上網發布工作,對各類政府信息,依照公眾關注情況梳理、整合成相關專題,以數位化、圖表、音頻、視頻等方式予以展現,使政府信息傳播更加可視、可讀、可感,進一步增強政府網站的吸引力、親和力。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決策,要在政府網站公開徵求意見;重要政策法規出台後,要針對公眾關切,及時通過政府網站發布政策法規解讀信息,加強解疑釋惑;對涉及政務活動的重要輿情和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要積極予以回應,及時通過政府網站發布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以及處理結果等,地方政府和部門負責同志應主動到政府網站接受線上訪談。拓展政府網站互動功能,圍繞政府重點工作和公眾關注熱點,通過領導信箱、公眾問答、網上調查等方式,接受公眾建言獻策和情況反映,徵集公眾意見建議。完善政府網站服務功能,及時調整和更新網上服務事項,確保公眾能夠及時獲得便利的線上服務。加強政府網站資料庫建設,逐步整合交通、社保、醫療、教育等公共信息資源,以及投資、生產、消費等經濟領域數據,方便公眾查詢。
(三)著力建設基於新媒體的政務信息發布和與公眾互動交流新渠道。各地區各部門應積極探索利用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及時發布各類權威政務信息,尤其是涉及公眾重大關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規方面的信息,並充分利用新媒體的互動功能,以及時、便捷的方式與公眾進行互動交流。開通政務微博、微信要加強審核登記,制定完善管理辦法,規範信息發布程式及公眾提問處理答覆程式,確保政務微博、微信安全可靠。
此外,要進一步加強政府熱線電話建設和管理,清理整合有關電話資源,確保熱線電話有人接、能及時答覆公眾詢問。
加強機制建設
(五)完善主動發布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針對公眾關切,主動、及時、全面、準確地發布權威政府信息,特別是政府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要決策部署,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重要動態,重大突發事件及其應對處置情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對發布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與有關行政機關溝通確認,確保發布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統籌運用新聞發言人、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發布信息,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商業網站等媒體的作用,擴大發布信息的客群面,增強影響力。
(六)建立專家解讀機制。重要政策法規出台後,各地區各部門要及時組織專家通過多種方式做好科學解讀,讓公眾更好地知曉、理解政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和改革舉措。有關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組建政策解讀的專家隊伍,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讓民眾“聽得懂”、“信得過”。
(七)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與新聞宣傳部門、網際網路信息內容主管部門以及有關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繫,建立重大政務輿情會商聯席會議制度,建立政務信息發布和輿情處置聯動機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務信息公開發布和傳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完善保障措施
(九)加強業務培訓。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培訓工作常態化機制,經常組織開展面向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新聞發言人、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政務微博微信相關人員等的專業培訓,及時總結交流經驗,不斷提高相關人員的政策把握能力、輿情研判能力、解疑釋惑能力和回應引導能力。有關部門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公務員培訓內容,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擴大培訓範圍。
(十)加強督查指導。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要協同加強對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導,進一步完善相關措施和管理辦法,加強工作考核,加大問責力度,定期通報有關情況,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平台建設和機制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