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03年07月1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通知
  • 發文字號:國辦發〔2003〕65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 成文日期:2003年07月16日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各地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無公害食品行動計畫”、“三綠工程”(指:提倡綠色消費、培育綠色市場、開闢綠色通道),實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積極開展食品藥品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於各方面原因,當前我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秩序仍比較混亂,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現象屢禁不止,特別是嚴重的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不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影響食品藥品行業的健康發展和社會安定,有的還引起國際貿易糾紛,損害了我國的國際形象。為保障廣大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發展,國務院決定,從現在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點,明確目標
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把整治與建設、當前與長遠、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有機結合起來,推進農產品、中藥材標準化生產,發展現代流通方式,開展質量認證,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法規、標準和認證體系,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確保人民民眾食品藥品的消費安全。近期,要著力抓好食品藥品專項整治,並以此推動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實施。
食品藥品專項整治的重點是以質量衛生安全為主題,抓好食品源頭污染治理和市場準入兩個環節,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糧、肉、蔬菜、水果、奶製品、豆製品、水產品等“菜籃子”產品和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犯罪活動,搗毀制售這類假冒偽劣產品的窩點,對無證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經營和使用進行整治。通過整治,使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時查處,食品藥品安全狀況得到改善,市場秩序明顯好轉,人民民眾對食品藥品的安全感普遍增強。
二、主要內容和措施
(一)狠抓生產加工環節整治,加強源頭管理。以農產品生產過程控制和產地環境監管為重點,全面實施“無公害食品行動計畫”,加強農產品和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嚴格質量標準,規範農業生產行為,全面實施農產品安全監測制度。以解決蔬菜有機磷的農藥殘留問題為突破口,進行植物產品農藥殘留超標整治;以嚴查“瘦肉精”污染為主線,進行畜產品使用違禁藥物和獸藥殘留超標整治;以氯黴素污染為切入點,進行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整治。加強對食品加工環節的監管,採取衛生許可、生產許可、出廠強制檢驗等措施,強化食品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依法全面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加快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AP),提高藥品生產和中藥材種植養殖的管理水平。
(二)嚴格市場準入,規範經營行為。加強市場質量抽查、強制檢驗和計量監督,嚴把市場準入關。建立進貨檢驗制度,推廣統一的認證和標準化包裝標識,推行購銷索證索票及重要市場銷售備案和質量追究制度。繼續實施“三綠工程”,加強對食品加工、流通業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全面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嚴格執行藥品批發零售企業設定標準,嚴厲查處買賣、出租、出借或變相出租、出借《藥品經營許可證》以及掛靠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清查已註冊醫療器械產品,嚴厲查處生產、經營、使用無證醫療器械的行為。
(三)推廣現代流通方式,提高市場組織化程度。積極推進食品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行銷方式,鼓勵食品藥品連鎖門店進社區、進農村。要在大中城市建立示範市場,具備條件的,要推廣農貿市場改超市,鼓勵實行商店與農副產品生產者、生產企業、生產基地直接掛鈎等新型購銷方式。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堅決革除一切影響現代流通方式發展的體制性障礙。
(四)完善法規,加大執法力度。加快研究制定食品質量衛生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等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食品藥品法律法規、標準和認證體系。要加大執法力度,完善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徹查大案要案,重點對大中城市城鄉結合部的食品加工點進行檢查和清理,取締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窩點。凡不具備食品衛生和質量安全基本條件的企業不準開業、生產,已經開業的要立即停業整頓;凡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準出廠銷售。對全國中藥材專業市場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頓,對達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予以關閉。在查辦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工作中,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與司法機關的聯繫和配合,及時通報案件查處情況,努力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不得以罰代刑。
(五)建立應急處理機制。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藥品安全突發性事件的危害,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務院公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結合我國食品藥品安全特點,研究提出相應的應急措施和法律責任,制定預防與應急處置及信息報告與發布等制度。各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全面落實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
(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對《食品衛生法》、《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和《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開展行業誠信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要根據食品藥品行業特點,研究制定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統一制定食品藥品行業信用標準,實現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聯、資源共享。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通過記錄在案,公示社會,起到警示和懲戒作用。
(七)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要充分發揮消費者協會和質量監督、食品藥品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加強食品藥品的行業自律。設立舉報投訴電話,發動廣大民眾積極參與。要重視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大張旗鼓地宣傳報導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和質量衛生安全監管中的好典型,對影響惡劣的違法違規案件要公開曝光。
食品藥品放心工程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各方面協同配合,特別是要科學制訂規劃、適當增加投入,著力建設農產品和中藥材標準化生產基地、食品和農產品標準體系、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加強食品質量衛生安全的科學研究,扶持發展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要會同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研究具體落實意見。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一)地方負責,落實責任。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涉及面廣,影響大,要堅持“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方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領導和協調,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因地制宜地確定工作重點,明確工作任務和目標,落實責任制,把任務和責任逐級分解到有關單位和人員,並儘快制定工作方案,於2003年7月30日前將方案報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分工協作,綜合治理。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由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環保總局等部門配合,同心協力,齊抓共管。在切實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新階段“菜籃子”工作的通知》(國發〔2002〕15號)要求落實對“菜籃子”產品質量衛生安全的職責分工和責任的同時,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要切實履行對藥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的監管,確保人民用藥安全有效;農業部門要組織建設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商務(經貿)部門要加強食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測體系;衛生部門要積極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強食品衛生日常監管和衛生許可證發放的監督管理,強化對學校食堂和餐飲業的衛生監督,進一步完善食物污染物監測網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認真做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工作,取締無照生產經營行為,加強上市食品質量監督檢查,嚴肅查處虛假食品藥品廣告、商標侵權的違法行為;質檢部門要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專項監督抽查,推行食品認證,全面實施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查處生產假冒偽劣食品和無證生產的違法行為。各級整規辦要加強督促、協調和重點檢查。
(三)督促檢查,狠抓落實。國務院責成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在2003年內組織兩次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重要情況應報告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整治工作抓緊部署,組織力量加強督查,並將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報送食品藥品監管局,由食品藥品監管局匯總後報國務院。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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