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國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工作安排

2005年全國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工作安排由國務院制定並頒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5年全國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工作安排
  • 制定單位:國務院
  • 實施單位:國務院
  • 頒布時間 :2005年
導語,檔案內容,

導語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嚴格實施《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依照2005年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現將2005年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檔案內容

一、食品專項整治工作安排
今年(2005年)要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以小作坊和無證照黑窩點為重點對象,抓好糧、肉、蔬菜、奶製品、豆製品、水產品、飲料、酒、兒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點品種的整治。通過整治,使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人民民眾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具體目標,由各級食品安全監管綜合協調機構會同有關部門,針對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研究制訂。整治的目標一定要符合當地實際,具有可操作性,便於檢查和考核。
(一)加大對農產品生產環節的整治。
1.狠抓農產品污染源頭治理。深入開展農藥、獸藥、畜產品、水產品專項整治工作,加快對高毒高殘留農業投人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進程;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種子、農藥、肥料、飼料、獸藥的行為;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試點。
2.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繼續實施對蔬菜農藥殘留、畜產品“瘦肉精”等污染和水產品氯黴素污染的監測工作;將畜產品監測範圍擴大到20個城市。
3.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以蔬菜等農產品為重點,以北京等8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試點城市為依託,探索“IC卡管理”、“聯戶聯保”等多種形式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辦法。
(二)加大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整治。嚴厲查處糧、肉、蔬菜、奶製品、豆製品、水產品、酒、飲料、兒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類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違法行為;下半年開始實施肉製品等新10類食品無證生產查處行動;加大對50種食品監督抽查力度;著力打擊城鄉結合部等監管薄弱地帶長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為;取締無證生產的小作坊,對有制假劣跡和質量不穩定的企業進行重點監管和整治,從嚴審查企業生產條件,督促企業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
2.完善規章制度,強化日常監管。建立食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通過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強制檢驗等方式強化日常監管;進一步完善預警制度、快速反應機制、獎勵舉報制度、行政轄區打假責任制、制假“黑名單”等五項執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召回制度;建立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和人員資質審核、註冊管理制度。
3.開展食品衛生許可證專項整治。規範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麵粉、熟肉製品、調味品、食品添加劑和飲料生產企業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和監督,清理無證和不符合衛生許可條件的企業。
4.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加強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以及企業註冊申請資料真實性、安全性的審查;嚴格保健食品標準備案工作;認真開展保健食品清理、換證工作;嚴厲打擊未經審批生產銷售保健食品和非法添加藥物成分行為。
(三)加大對食品流通環節的整治。
1.開展包裝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重點對飲料、酒、奶製品、兒童食品、保健食品、豆製品、醃熏製品、調味品、罐頭、食用油等10種包裝食品加大質量監測力度,查處一批影響惡劣的食品假標識、假包裝、假商標案件。
2.開展重要農產品及加工品質量安全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糧食製品、肉製品、蔬菜水果、水產品、乾制菌晶等五類品種;開展質量定向監測工作,及時公布監測結果;查處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加工的食品,銷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經檢驗檢疫的各類肉品,使用甲醛、工業鹼等有毒有害物質浸泡的水產品及水發製品,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鮮劑加工的水果,劣質大米或用變質糧食加工的糧食製品。
3.開展重點市場和重點區域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食品批發市場、商場、超市、集貿市場,以及城鄉結合部和農村鄉鎮,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加強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監管,依法責令企業停止銷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關的處置措施。
4.健全食品流通服務體系,加強企業自檢體系建設。向社會推薦優秀企業和優質產品;大力發展連鎖經營、冷鏈配送和電子商務,加快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步伐;加快推進企業自檢體系建設,積極督促大型畜禽屠宰加工和農產品經銷企業建立嚴格的進貨檢驗制度,配備必要的有害物殘留檢測設備,進一步完善委託檢驗制度,形成有害物超標食品市場退出機制。
(四)加大對食品消費環節的整治力度。
進一步擴大學校食堂和餐飲業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範圍,並向社會公示進展情況;以控制食物中毒為重點,加強對學校和建築工地食堂的監督管理,建立食堂中毒責任追究制度,開展聯合監督檢查,定期發布預警信息,降低食物中毒風險;在大型、連鎖經營餐飲業推廣科學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體系。
在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中,要突出對兒童食品和農村食品市場的整治。質檢部門要堅決遏制無證生產嬰幼兒配方奶粉的違法行為。工商部門在“六一”兒童節前夕要對兒童食品銷售網點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在加大對農村食品市場整治和監管力度的同時,要積極推進農村食品流通網和監督網建設,實施超市、放心店下鄉工程,分段監管,分片定責,發動民眾,群防群控。
(五)加快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建設步伐。
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法制辦要抓緊組織修訂《食品衛生法》,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送審稿)的審查工作。商務部要研究修訂《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2.健全食品標準體系。落實《全國食品標準2004年—2005年發展計畫》;努力完成《全國農業標準2003年—2005年發展計畫》所提出的目標任務,制修訂630項農業國家標準,350項行業標準;引導地方制訂有地方特色的產品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類標準;加強“三綠工程”和農產品流通領域標準體系建設,制訂酒類商品批發和零售經營管理規範以及屠宰加工行業等標準。
3.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完善檢驗檢測手段,提升檢驗檢測能力和技術水平;扶持建設一批國家級、部級食品(農副產品)質檢中心,加強市(地)、縣的食品(農產品)質檢機構建設;加快省部級質檢中心計量認證和實驗室認可工作。
4.加強對食品工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加快編制“十一五”食品工業發展規劃,大力調整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結構,切實提高食品工業發展水平,推動食品工業健康有序發展。
5. 繼續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逐步推廣食品企業生產經營檔案和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基礎標準和信用徵集、評價、披露、獎懲制度,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和信用意識,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和試點企業的示範帶頭作用。
6.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監測系統和信息通報網路,選擇幾種高風險食品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規範各部門信息發布程式,推進奶製品和蔬菜的信息發布試點工作。
7.全面開展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完善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體系。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31個省會城市食品放心工程實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各地要結合實際開展綜合評價工作。
二、藥品專項整治工作安排
針對藥品市場的薄弱環節、薄弱地區、薄弱領域和人民民眾反映突出的問題,繼續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市場專項整治,全面鞏固和深化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加強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特殊藥品的監管,促進藥品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有序,進一步提高人民民眾用藥安全水平。
(一)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專項整治。
1. 嚴厲查處涉及面廣、影響較大、民眾反映強烈的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方面的大案要案,繼續保持高壓態勢。
2.打擊非法回收藥品、非法郵購藥品、非法添加藥品的違法行為。進一步明確藥監、衛生、公安、城管、電信、社保等部門的工作職責,形成打擊合力。重點打擊並取締藥販和集聚藥品的“黑窩點”,清理和收繳回收藥品非法“小廣告”,打擊向藥販出售藥品和回收藥品的違法行為。
3.整頓和規範中藥材專業市場。各地要切實加強對行政區域內的中藥材專業市場的整治和中藥飲片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對不合格或嚴重違法違規的中藥材專業市場,要堅決予以關閉。依法查處制售假劣中藥材、中藥飲片和違法違規制售中西成藥、中藥飲片的行為。支持和鼓勵中藥材市場探索先進流通模式及管理方式。
4.開展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籤和包裝標識的專項檢查。重點選擇影響面廣、問題突出的產品,檢查註冊批准內容和實際說明、標識內容的一致性,以及是否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5.開展對各類藥品、醫療器械展示活動的專項整治。重點對展示的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和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規範藥品、醫療器械展示活動。
(二)加強農村藥品監督網、供應網建設。
1.將農村藥品監督網建設納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完善組織構架,充實組成人員,探索建立監督人員聘任與推選相結合的機制,爭取今年(2005年)年底實現監督網覆蓋全國80%以上的行政村。
2.積極支持具有現代物流基礎設施及技術的骨幹藥品企業參與農村藥品配送,爭取今年(2005年)年底實現藥品配送到全國80%以上的行政村。
(三)加強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管。
1.大力推行藥品生產和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MP、GSP)。對未通過GMP、GSP認證的企業,要監督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限期整改。要完善血液製品GMP標準,提高血液製品生產企業實施GMP的水平。
2.強化藥品生產經營動態監管,建立監督檢查的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加大隨機抽查和處罰力度,依法查處無證生產經營行為,嚴厲打擊買賣、出租、出借《藥品經營許可證》和掛靠經營等行為。
3.加強對特殊藥品的監管。完善特殊藥品安全監控措施,對有關特殊藥品生產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從源頭上加強對特殊藥品的日常管理,確保特殊藥品生產經營依法、有序進行,保證對特殊藥品的合法需求並防止其流人非法渠道。
三、工作要求
這次食品藥品專項整治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要求,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國辦發[2003]65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4]43號)執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農業、商務、衛生、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公安、監察、司法機關和新聞宣傳單位要積極配合和支持,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都要注重發揮消費者協會等中介組織的維權和自律作用,強化社會各方面的責任,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打假治劣工作格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05年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工作安排要在4月底之前報送食品藥品監管局。2006年春節前,食品藥品監管局將會同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和海關總署等部門,對各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並將結果報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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