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取消調整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是2004年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決定取消調整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 出版時間:2004年9月
- 頁數:354 頁
- ISBN:9787800987359
- 定價:22 元
《國務院決定取消調整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是2004年出版的圖書。
目錄 1 發布日期 2 批項目錄 發布日期 編輯 語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
經嚴格審核論證,國務院決定第六批取消和調整314項行政審批項目。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分工,抓好監督檢查,完善規章制度,確保行政審批項目的取消和調整及時落實到位。同時,要強化後續監管,明確監管責任,制定監管措施,做...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28項) 部門 序號 項目名稱 設定依據 備註 發展改革委 1 企業境外投資用匯數額審批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 企業債券發行年度計畫審核 《企業債券管...
國務院 2013年7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1 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總計29項,其中取消21項,下放8項)附屬檔案2 國務院決定部分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總計13項,其中取消6項,下放7...
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總計91項,其中取消71項、下放20項)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機關 設定依據 處理決定 備註 1 企業投資擴建民用機場項目核准 國家發展 改革委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是201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人民出版社。內容簡介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中明確,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 (總計12項)內容解讀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再取消一批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和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
國務院決定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簡介 編輯 語音 設立水利旅遊項目審批,企業享受文化體制改革中轉制的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所得稅優惠的核准,動漫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准等三項與文化產業密切相關的審批項目被取消...
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檔案原文 國務院檔案 國發(2002)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個部委,個直屬機構:國務院決定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以來,各部門、各地區按照《國務院批轉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附屬檔案:1.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385項) 2.國務院決定改變管理方式、不再作為行政審批、實行自律管理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39項) 3.國務院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46項) 國務院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1] 附屬檔案內容...
本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兩個特點:一是突出生產經營領域這個重點。二是受益面進一步擴大。圖書目錄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附屬檔案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進一步激發市場創業主體積極性 ...
對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相關部門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後監管細則,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向社會公布,並加強宣傳解讀、確保落實到位。國務院 2018年7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相關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目錄 (共...
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向社會公布事中事後監管細則,並加強宣傳解讀和督促落實。附屬檔案:1.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29項)2.國務院決定下放審批層級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4項)國務院 2020年9月...
目錄 1內容解讀 2政策全文 內容解讀 播報 編輯 進一步激發市場創業主體積極性 ——工信部、保監會解讀國務院再次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相關內容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8個子...
目錄 1 檔案背景 2 檔案全文 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檔案背景 編輯 語音 國務院決定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後,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繼續對國務院部門其餘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
《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由國務院於2010年7月4日以國發〔2010〕21號文下發公布,包括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13項和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71項。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決定取消我部“以折股方式繳納探礦權採礦權價款審批”事項,取消“註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管理和實施上述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公示項目的事項名稱、依據、審批程式、審批期限、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等內容,認真履行好行政審批職能。國家文物局將...
目錄 1 內容解讀 2 決定全文 國務院關於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內容解讀 編輯 語音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決定再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13項行政許可事項,現予公布。附屬檔案:國務院決定取消的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總計13項)國務院 2016年2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附屬檔案 國務院決定...
11號)決定取消財政部5項行政審批項目,現予公布。各地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精神,抓緊做好取消審批項目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及時制(修)訂相關管理制度,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不斷提高財政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內容 ...
2012年10月10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經嚴格審核論證,國務院決定第六批取消和調整314項行政審批項目。2014年2月15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再次取消...
為深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項目,規範行政行為,按照國務院要求,各部門近期要對現有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集中清理,下決心再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國務院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6項)國務院 2019年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內容解讀 2019年2月2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根據《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在剛剛結束的國務院部門第六批行政審批項目集中清理工作中,證監會共取消和下放32個行政審批項目,占國務院部門清理項目總數的10.2%,數量位居首位。其中取消22項,下放10項,分別占...
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決定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附屬檔案《國務院決定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目錄》中的部分項目作如下修改: 一、...
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對法律法規以外的規範性檔案規定的,但確需保留且符合《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規定事項的行政審批事項,依據《行政許可法》...
徹底清除非行政許可審批,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清單取消269項,國務院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單取消320項,國務院部門設定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削減比例達70%以上,3次修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中央層面核准的投資項目數量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