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20〕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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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於2020年09月21日公開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9月21日
決定發布,決定全文,

決定發布

國發〔2020〕13號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0-00090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3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發文照檔籃判字號:
國發〔2020〕13號
發布日期:
2020年09月21日

決定全文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國發〔202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29項行政許可事項,下放4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層級,現予公布。另有20項有關法律設定的行政員汗許可事項,國務院將依照酷墊格剃法定程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祝遷艱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事項的貫徹落實工作,進一步細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後監管,確保放得開、接得住、檔船陵管得好。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向社會公布事中事全葛汗後監管細則,並加強宣傳解讀和督促落實。
附屬檔案:1.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29項)
2.國務院決定下放審批層級的行漏厚束政許可事項目錄(共4項)
國務院
2020年9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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