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對國營企業出口商品徵收利潤調節稅報告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務院
- 發文字號:國發〔1985〕40號
- 成文日期:1985年03月14日
- 發布日期:2013年09月30日
國務院同意財政部《關於對國營企業出口商品徵收利潤調節稅的報告》和《國營企業出口商品利潤調節稅徵收辦法》,故發布《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對國營企業出口商品徵收利潤調節稅報告的通知》。中文名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對國營企業出口商品...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對進出口產品征、退產品稅或增值稅報告的通知》是國務院於2013年09月06日以國發〔1985〕43號文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對進出口產品征、退產品稅或增值稅報告的通知 成文日期 1985年03月22日...
對集體商業企業、個體商業戶和工業企業從事商品批發業務的,一律從1983年12月1日起徵收工商稅。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財政部關於對商品批發業務收入徵收工商稅的報告一九八三年十月十六日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商業批發業務收入是不徵收工商稅的...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進出口商品征免工商稅收的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務院 頒布時間 1980.12.30 實施時間 1981.01.01 現將財政部《關於進出口商品征免工商稅收的規定》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外貿部所屬企業經營的進口商品一九八一...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工業企業自銷產品徵收工商稅和利潤處理的規定的通知》在1981.08.12由國務院頒布。中文名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工業企業自銷產品徵收工商稅和利潤處理的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務院 頒布時間 1981.08.12 實施時間 ...
國家經濟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推進國營企業技術進步若干政策的暫行規定 增強企業活力是當前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為了鼓勵國營企業的技術進步,加速現有企業的技術改造,使企業能夠逐步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的能力,除了要繼續...
國營企業調節稅,是指對國營大中型企業在繳納國營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超過企業合理留利的部分徵收的一種稅。屬所得稅類。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發布了《國營企業調節稅徵收辦法》,從1984年10月1日起徵收。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國營...
擴大企業自主權,是整個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環節,對於發揮企業的內在動力,促進企業間的經濟聯合,挖掘我國的經濟潛力具有重大的意義。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23號檔案和國家經委報告中提出的意見,改進試點辦法,擴大試點內容,把擴大企業...
各類外貿企業要進一步改善經營管理,降低成本,積極組織對外成交和交貨。對出口商品徵收利潤調節稅和對進出口產品征、退產品稅或增值稅的問題,按照國發〔1985〕40號、43號檔案規定執行。五、堅持統一政策、統一規劃和分級管理的原則 國發〔...
第〔1985〕128號國務院發《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等八個部門關於擴大機電產品出口報告的通知》於2013年01月09日發布,1985年10月19日成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簽發的行政法令、授權有關部門發布的國務院行政命令...
財政部按照黨的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有關要求,為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全面、準確反映各級政府整體財務狀況...
國務院同意農牧漁業部、對外經濟貿易部、商業部《關於建立農副產品出口生產體系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研究,貫徹執行。 農副產品是我國的傳統出口商品,今後仍將在我國出口貿易中占有重要地位。辦好各種不同類型的優勢農產品生產基地...
第十二條 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和納稅情況進行檢查。納稅人及其所屬企業必須據實報告,並提供帳冊、憑證、單據和有關資料,不行隱瞞或者拒絕。稅務機關應為其保密。第十三條 納稅人必須建立與健全帳冊,正確計算盈虧。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