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經濟局

時間:2011-01-28 來源: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協調對台重要經貿項目和活動

內設機構
根據工作職責,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設11個職能局和機關黨委,分別是:秘書局、綜合局、研究局、新聞局、經濟局、港澳涉台事務局、交流局、聯絡局、法規局、投訴協調局、政黨局,機關黨委(人事局)。
5、經濟局負責管理和協調兩岸“三通”事務;統籌協調和指導對台經濟工作;研究協調對台商投資和赴台投資的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草擬對台經濟、貿易、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並負責協調和檢查落實;指導、管理台資企業協會,負責對台資企業的政策指導及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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