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日發布的行政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82年09月20日
- 實施時間:1982年09月20日
- 頒布單位: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日發布的行政法規。
國務院、中央軍委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日發布的行政法規。印發信息【法規名稱】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一級分類】軍事法規【二級分類】軍事設施保護法【頒布部門】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日期】1982.09.20【實施日期】1982...
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是1982年9月20日由國務院、中央軍委聯合發布施行。確保通信線路安全,保證我國通信暢通無阻的一個軍事行政法規。共13條。《規定》指出:“郵電、鐵路、軍隊等部門的各種通信線路設備,都適用本規定。通信線路設備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以下簡稱軍事設施保護法)的規定制定。由國務院、中央軍委於2001年1月12日發布並實施。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保護軍事設施的軍事行政法規。2001年1月12...
一、各級政府和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國發〔1982〕28號),加強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護通信線路和通信安全,防止和杜絕損壞通信設施、阻斷通信事故的...
第二十八條 通信線路必須確保全全通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嚴禁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破壞郵電通信設施或者妨礙郵電機構、郵電工作人員的正常工作。嚴禁非法複製、銷售和使用重號...
第三十八條 通信線路必須確保全全暢通。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應當遵守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並不準有下列損壞通信設施、危害通信安全和擾亂通信秩序的行為:(一)向投幣式公用電話機、磁卡電話機、信筒(箱)、郵政自動...
故此,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在該條中增加了一款:“先於郵電通信線路建設的建築、設施,不符合前款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應當拆遷的,郵電部門應按規定支付拆遷費用。”六、有的委員提出...
序號:10名稱: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的通知發文字號:昆政發〔1983〕101號日期:1983年5月4日已被1999年2月9日施行的《昆明市電信通信設施保護和建設實施辦法》所取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128號公布,自1993年9月11日起施行)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1982]28號,自1982年9月20日起施行)郵電部、鐵道部、總參謀部、...
第十四條 電力主管部門專用通信線、通信電纜線路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和微波塔、微波站、通信衛星地面站設施的保護,依照國家有關法規和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執行。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發電廠(站)...
(一)貫徹國家保護軍事設施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二)協調解決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和軍事禁區外圍安全控制範圍的劃定、撤銷、變更中的有關問題;(三)檢查了解軍事設施安全保護的情況,擬定保護軍事設施的具體...
(八)國務院和中央軍委規定的其他軍事設施。第三條 設有軍事設施的地方,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軍事機關應當從國家安全利益出發,相互配合,協調、監督、檢查軍事設施的保護工作,共同保護好軍事設施,維護國防利益。第四條 軍事設施的保護...
第二十四條 在機場區域內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護機場淨空的規定,禁止在機場附近修建影響飛行安全的射擊靶場、建築物、構築物、架空線路等障礙物體。在機場及其按照國家規定劃定的淨空保護區域以外,對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高大建築物或者設施...
通用航空飛行特殊需要時,經所在地大軍區批准後由有關飛行管制部門劃設。 第二十四條 在機場區域內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護機場淨空的規定,禁止在機場附近修建影響飛行安全的射擊靶場、建築物、構築物、架空線路等障礙物體。 在機場及其...
第二十四條 在機場區域內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護機場淨空的規定,禁止在機場附近修建影響飛行安全的射擊靶場、建築物、構築物、架空線路等障礙物體。在機場及其按照國家規定劃定的淨空保護區域以外,對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高大建築物或者設施...
(六)射電天文台、衛星測控(導航)站、航空無線電導航台、雷達站等需要電磁環境特殊保護的設施以及周邊一定範圍的區域;(七)重要革命紀念地、重要不可移動文物以及周邊一定範圍的區域;(八)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規定的其他區域。管...
(六)射電天文台、衛星測控(導航)站、航空無線電導航台、雷達站等需要電磁環境特殊保護的設施以及周邊一定範圍的區域;(七)重要革命紀念地、重要不可移動文物以及周邊一定範圍的區域;(八)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規定的其他區域。管...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水旱災害信息報送有關制度規定及時上報受旱情況,遇旱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3.2 預防預警行動 3.2.1 預防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
2.督促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中央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3.依照有關規定,參與或組織開展對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檢查、督查,督促中央企業落實各項安全防範和隱患治理措施。4....
包括:國務院單獨或者與中央軍事委員會聯合制定頒布的軍事行政法規。如《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等;中央軍事委員會制定頒布的軍事法規。如《中國人民解放軍保密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等。分類 國防法 ...
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 關於程控用戶交換機進網審批、檢測的 暫行規定 郵政通信作業組織管理試行辦法 關於郵資票券管理的規定 第四部分:工商物價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商標法的...
九、《貴州省郵電通信線路設施保護辦法》1.將第十一條修改為:“通信線路設施一般不得遷改。必須遷改時,應當徵得該電信設施產權人的同意,並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承擔遷改工程所需的費用和材料”。2.將第...
法工委、法規室認為,人民防空法已明確規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的設定是中央權力,且國務院、中央軍委已有規定,地方性法規中不宜涉及,建議仍採用審查修改稿的表述。二.關於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 有的委員對收取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的立法...
第二十四條 在機場區域內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護機場淨空的規定,禁止在機場附近修建影響飛行安全的射擊靶場、建築物、構築物、架空線路等障礙物體。在機場及其按照國家規定劃定的淨空保護區域以外,對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高大建築物或者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