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

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8月6日發布公告,同意在上海南京鄭州廣州成都廈門青島黃石義烏9個城市開展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
  • 試點數量:9個
任務,要求,

任務

一是探索建立創新驅動的流通發展機制。支持電子商務企業拓展業務領域和範圍,創新電子商務發展模式,完善政府監管方式,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環境。支持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相互融合,促進線上線下互動發展,創新批發、零售供應鏈管理,推動傳統流通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加強商貿物流網路建設,提升物流專業化、信息化、社會化、標準化水平,提高流通效率。統籌規劃城鄉商業網點建設,構建農產品、工業品雙向暢通的流通網路,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推動建立內外貿統一的管理方式、結算方式和標準體系,構建內外貿一體化的商品流通體系。
二是探索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地方流通法規建設,依法確立流通設施、流通秩序、市場監管以及促進流通產業發展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深化流通領域市場監管體制改革,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建立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信息共享的綜合監管與聯合執法機制。建立以行政管理信息共享、社會化綜合信用評價、第三方專業信用服務為核心的內貿流通信用體系。
三是探索建立流通基礎設施發展模式。對於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通過多種形式建立投資保障、運營管理和監督管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事件和市場異常波動的功能;對於微利經營的社區居民生活服務網點等設施,通過完善扶持政策,支持其加快發展;對於完全市場化的大型商場等設施,通過加強規劃、建立預警機制和聽證制度等,引導其合理布局、有序發展。
四是探索健全統一高效的流通管理體制。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快簡政放權,最佳化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作,建立適應大流通、大市場發展需要的新型流通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內貿流通行政管理權力清單、部門責任清單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提高行政審批便利化水平,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完善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程式,加強行政壟斷案件查處,建立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的長效機制,促進商品、要素自由流動和企業公平競爭。推動流通行業協會改革,制訂政府職能轉移目錄、服務採購目錄、行業組織資質目錄,將部分工作事項交由行業協會承擔,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動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適時推進藥品流通領域改革。

要求

此外,公告還要求,各有關方面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試點城市人民政府作為試點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實施推動、綜合協調及措施保障。試點城市所在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試點城市的指導和政策支持。商務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郵政局和供銷合作總社負責巨觀指導、督促推動、考核評估和跨部門政策協調,適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組織複製推廣,並將考核結果報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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