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運行服務規範

《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運行服務規範》是2019年0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運行服務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s for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 auto monitoring system
  • 標準編號:T/GDAEPI 01—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01月16日
  • 實施日期:2019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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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梁文智、李苑彬、鄒 耀、吳君句、張創榮、翁嘉昌、孟 鶴、吳嘉玲、林培雄、張新暖、鐘海林、徐芬芬、謝植宇、姜錦虎。

起草單位

廣東長天思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宇星科技發展(深圳)有限公司、西安交大長天軟體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環境信息中心、西安交通大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運行服務的指標、服務內容和運行服務質量保證等方面的要求。

技術內容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規範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運行服務要求,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運行服務的指標、服務內容和運行服務質量保證等方面的要求,適用於水質自動監測儀(CODCr、NH3-N、TP、TN、pH、流量、重金屬等監測因子)、煙氣自動監測儀(SO2、NOX、CO、CO2、O2、顆粒物、流速、煙溫、濕度等監測因子)以及污染源自動監控平台的運行服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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