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縣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方案

為深刻汲取我省近期發生的四起火災(死亡10人)及溮河區“6.6”養老院火災(死亡3人)事故教訓,堅決遏制當前火災多發勢頭,進一步鞏固我縣“護航中原”系列消防專項治理成果,強力推動消防安全“五大”活動深入開展,按照市政府的統一安排,決定從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縣範圍內組織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並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方案
  • 外文名:Gushi county fire hazard big screen clean-up plan
  • 地點:固始縣
  • 類型:活動方案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關於印發固始縣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活動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固始縣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方案
一、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王振慶為組長,縣政府負責人、公安局局長陳浩,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僑務辦主任吳維勝為副組長,縣文化局、安監局、工商局、教體局、民政局、商務局、住建局、消防大隊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開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切實做到:堅決將整治範圍內的單位逐一排查、逐一登記,堅決督促整改一批火災隱患,堅決查封一批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場所,堅決關停一批達不到消防安全條件的單位,堅決拘留一批消防違法違規人員,堅決將省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銷案,確保火災多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確保活動期間內無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
三、整治範圍
各鄉鎮、各部門要對轄區或行業內的重點區域和所有單位進行全面的檢查,重點整治下列場所:
(一)城鄉結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場所、“九小”場所、出租房屋等火災防控薄弱區域;
(二)歌舞娛樂、桑拿洗浴、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幼稚園、養老院、醫院、教堂等人員密集場所;
(三)高層建築、地下空間、施工現場、文物古建築以及易燃易爆等火災高危場所;
(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其他單位和場所;
(五)各鄉鎮的木製品、塑膠製品生產、加工、儲存、銷售場所。
四、整治措施
在開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動中,各地要以“嚴”字當頭,從嚴從細檢查火災隱患,從嚴從重懲處消防違法行為,嚴格落實“雙九條”措施。
(一)實施“九個嚴查”:
1.嚴查單位消防安全行政審批手續是否完備;
2.嚴查單位主體責任、各項安全制度是否落實;
3.嚴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配置是否符合要求;
4.嚴查施工現場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
5.嚴查出租屋、“九小”場所火源電源管理是否符合規範;
6.嚴查“三合一”人員留宿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7.嚴查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實雙人值班,並持證上崗;
8.嚴查消防車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是否符合要求;
9.嚴查消防宣傳教育是否開展、消防演練是否組織。
(二)落實“九個一律”:
1.依法應經消防審核驗收的建築工程未經審核驗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經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查抽查不合格的,一律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2.公眾聚集場所(含應納入消防監督檢查範圍的“九小”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必須責令停產停業,工商、文化等部門要撤銷、暫扣相應行政許可,一律依法予以關停。
3.對在門窗上設定金屬柵欄和防盜網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責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強制拆除。
4.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責令立即改正並依法處罰;拒不改正的,一律對直接負責的經營管理人員依法予以拘留。
5.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
6.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的,一律對直接負責的責任人員予以行政拘留。
7.公共娛樂場所內採用聚氨酯泡沫塑膠等易燃材料進行裝修的,一律予以臨時查封。
8.公眾聚集場所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拒不改正的,一律對其經營管理人員予以行政拘留。
9.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三合一”、“九小”場所違規留宿兩人以上或在出租屋門廳、樓梯間存放電動車、堆放可燃物的,一律立即清理。
五、工作方法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患。要廣泛發動各方力量,對排查整治範圍內的場所開展不間斷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始終緊盯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突出城中村、城鄉結合部“三合一”、“九小”場所和出租房屋,堅決防控高層建築、地下空間和在建工地等火災高危場所。
1.全民動員。向社會公布火災隱患舉報電話,堅持全民動員、全民參與,打一場圍剿火災隱患的“人民戰爭”。教體局在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完善落實常態化培訓機制的同時,對學校的電教室、學生宿舍等重點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民政局要對全縣敬老院、福利院、孤兒院開展全面排查;安監局要對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充裝、銷售等行業全面排查;文化、工商要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條件作為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旅遊局要對全縣範圍內的旅遊場所開展全方位排查,住建局要對所有的在建工地及民工住所的消防安全進行排查。各鄉鎮要落實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分塊劃片,開展格線式排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逐一登記造冊,澄清底數,明確整改責任和時限,及時督促整改。對整改難度大、隱患多或拒不整改的上報公安消防大隊,由縣政府督查室牽頭,安監局、消防大隊同相關單位聯合執法,強力整改。鼓勵廣大民眾繼續深入開展“全民查改消除火災隱患”、“居民家庭消防安全自查”等活動,積極參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2、全警消防。公安機關各警種要深度套用“整體作戰法”,打破警種界限,實施多警聯動,聯合執法。治安大隊要將消防安全納入治安防範內容,同部署、同檢查;消防大隊要加強組織協調,加大對相關警種和公安派出所的消防業務指導力度;交巡警部門要將消防車道是否暢通、室外消火栓是否被遮擋作為日常巡邏檢查的重要內容;法制室對適用拘留處罰的消防行政處罰案件要及時法核,依法嚴懲消防違法行為;督察大隊要跟進督察,督促其他警種認真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其他警種要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警務室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認真落實消防監管“四項制度”,切實加大檢查頻次,依法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3、全面自查。各行業系統、社會單位要全面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活動,對照“九個嚴查”內容逐一開展自我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按分級管理規定,向消防大隊和轄區公安派出所遞交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諾書,其他單位和場所要向轄區公安派出所遞交消防安全承諾書(承諾書樣式見附屬檔案1)。活動期間,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月要至少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4、全員宣傳。縣消防大隊要做好對全社會的消防指導工作。一是對全縣各類場所單位分類進行消防安全培訓,通過授課講解本行業消防安全的防範重點及方法要求、觀看典型火災案例等形式全面提升了社會單位及行業人員的火災防控能力。二是利用電視台播放消防法規及常識,聯繫移動、聯通、電信等公司發布消防宣傳信息,在固始人民網上《媒體固始》欄目報導本縣較有影響的火災案例。三是在《固始早報》設立火災隱患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全面接受民眾對火災隱患及消防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四是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主力軍作用,紮實開展“護航中原”系列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動,重點整治了城中村、城鄉結合部、“九小”場所。五是對派出所專兼職消防監督人員進行消防業務知識培訓,提高民警規範消防執法的能力。
(二)結合實際,開展行動。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統一要求,固始縣將陸續開展3次專項行動。
1.“護航中原”4號行動:6月11日至30日,集中整治城中村、城鄉結合部“三合一”場所、“九小”場所、出租房屋火災隱患。
2.“護航中原”5號行動:7月1日至31日,集中對轄區內所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排查整治。
3.“護航中原”6號行動:8月1日至31日,集中整治高層建築、地下空間、施工現場、文物古建築以及易燃易爆等火災高危場所。
每次專項行動期間,公安局要組織各警種和公安派出所聯合行動,集中開展不少於3次的夜間清查整治活動,嚴厲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三)集中力量,提高能力。各單位要在提升單位和員工的消防安全實際操作能力上下功夫,全面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要通過此次行動,使單位“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九小”場所消防標牌管理進一步普及,全社會消防安全狀況得到進一步改善。各單位要充分發揮行業、系統作用,指導行業、系統開展達標競賽活動,組織行業、系統內部召開“四個能力”建設現場會,最大限度地調動單位加強“四個能力”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增強本單位、系統的消防安全“軟實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當前火災形勢異常嚴峻,各鄉鎮、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動員部署,嚴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實。要結合轄區實際,確定工作重點,細化工作要求,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全力抓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全市火災形勢平穩。
(二)強化督促整改,嚴格責任追究。行動期間縣政府將組織督導組深入鄉鎮、縣直單位對會議精神的貫徹情況,大排查大整治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對工作不負責任,圖形式、走過場的,要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重新排查整治,同時嚴格責任追究。各鄉鎮、各單位要切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狠抓落實。要嚴格責任追究,活動期間,凡發生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堅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凡發生亡人火災的,一律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年度消防工作評先資格。
(三)加強裝備建設,強化基礎設施。按照“保障需要,確保全全”的原則,將滅火救援配套裝備的購置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有針對性地為消防大隊配置撲救高層建築等火災的消防車輛和器材裝備,建立與城市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消防裝備體系。大力推進城市市政消防基礎建設,加強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建設,督促開發企業、業主單位完善建築內部消防設施,配備必需的消防器材,加強對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和保養,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各鄉鎮、縣直單位工作情況要及時填寫《全縣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情況統計表》(附屬檔案2)分別於每天上午8:30時前報縣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2011年8月31日下午16時前,各鄉鎮、各單位要寫出工作總結並報縣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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