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縣整治非法加油站(點)專項行動方案

近年來,我縣一些不法商戶未經批准擅自建設加油站(點),非法經營成品油,已嚴重擾亂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嚴重威脅著廣大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成品油等違法行為,規範我縣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10號)等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整治非法加油站(點)專項行動方案
  • 印發單位: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印發時間: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
  • 性質:方案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整治非法加油站(點)專項
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固始縣整治非法加油站(點)專項行動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整治非法加油站(點)專項行動
一、工作原則、目標
(一)以人為本,民生優先。集中時間,集中力量,依法打擊取締無證照經營成品油等違法行為,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維護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統籌協調,齊抓共管。各責任部門在縣政府整治非法加油站(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聯動機制,齊抓共管,相互配合,確保專項行動順利進行。
(三)標本兼治,長效管理。責任部門按照各自職能,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履行職責,努力做到整治與規範並舉,當前與長遠並重,規範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消除事故隱患,保證社會大局穩定。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落實長效管理措施,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四)績效考評,獎懲激勵。專項行動期間,實行績效考評制度,整治工作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採取行政執法主體各負其責和集中打擊的方式進行。對不按照本方案和領導小組安排履行職責,完成專項行動的責任單位,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依法行政,確保穩定。整治非法經營工作,涉及全縣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點多面廣,整治的危險品隱患大,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程式依法行政,要在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並確保全全的前提下實施拆除和抽油等強制措施,保證安全穩定完成專項行動任務。
二、專項行動範圍
(一)未依法取得成品油相關經營證照或持過期作廢證照、超出證照許可範圍非法經營成品油的行為;
(二)未經批准違法違規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點)。
三.實施步驟、措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18日至6月30日)
一是在固始電視台發布《固始縣人民政府關於整治非法加油站(點)專項行動的通告》,在各鄉鎮、辦事處及非法加油站(點)張貼通告,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廣泛宣傳,公布舉報投訴電話,發動民眾參與,提供線索。二是召開業主代表座談會,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加,對整治非法加油站(點)有關問題進行座談、溝通。三是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職能部門,深入到非法經營、非法建設加油站(點)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非法加油站點帶來的社會危害。督促非法經營、非法建設的加油站(點)主動拆除設施、設備。四是相關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完善對非法經營、非法建設加油站(點)立案調查、告知、處罰、行政強制等法律手續。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1日至7月15日)
凡違反《通告》規定非法經營成品油的,必須在《通告》限定的時限內整改到位。
(三)集中整治階段(7月16日至8月16日)
在整治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對非法經營成品油的行為按照《通告》的規定依法打擊。
(四)考評驗收,總結提高(8月17日至31日)
對各部門依照本方案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考評,對整治行動結果進行驗收並實施獎懲。
四、相關職能部門職責分工
(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負責查處無《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成品油的違法行為,沒收非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及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對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審批的新、改、擴建加油站(點)責令停止建設或停止使用並處罰款;負責已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加油站(點)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按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全縣無《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成品油加油站(點)的站數及詳細情況和受過行政處罰加油站(點)卷宗。
(二)縣商務局
查處無《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違法經營行為,對出租、出借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未經許可新、改、擴建加油站(點),超出批准證書經營範圍經營成品油等違法行為責令停業整頓並處罰款;按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全縣無《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和超出《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規定的期限及經營範圍違法經營的加油站(點)詳細情況及受過行政處罰加油站(點)的卷宗。
(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查處取締無證照、超許可範圍從事成品油經營活動行為,對違法經營商戶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規採取強制措施,實施行政處罰。按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全縣無《營業執照》和超出《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的加油站(點)詳細情況及受過行政處罰加油站(點)的卷宗。
(四)縣消防大隊
對非法經營加油站(點)存在的火災隱患,應通知經營商戶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對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加油站(點)依法採取查封措施。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加油站(點),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對未經審核、驗收合格從事加油站(點)建設的,責令停止使用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做好集中整治行動現場消防救援工作。
(五)縣公安局
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危險品運輸車輛依法查處,對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人,依法實施治安拘留等行政處罰;對涉嫌犯罪的,立案偵查。
(六)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重點檢查成品油經營加油站(點)的質量、計量情況,對非法加油站的計量裝置依法查處。
(七)縣國土資源局
負責查處成品油經營加油站(點)違法占地、非法轉讓土地等違法行為,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土地上新建加油站(點)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八)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查處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非法經營加油站(點),責令其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拆除。
(九)縣電業局
終止向非法經營的加油站(點)供應電力並拆除電力設施,消除電力安全隱患,配合專項整治行動工作。
(十)縣交通運輸局
負責查處無危險貨物運輸資質擅自從事成品油營運的行為,吊銷或暫扣非法加油站(點)危險貨物運輸證及駕駛員、裝卸員、押運員的資格證並依法處理。
(十一)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負責製作專項行動專題片,加強對經營商戶的宣傳教育,全程跟蹤報導專項整治行動情況。
(十二)縣衛生局
負責集中整治過程中現場醫療救護,配合專項整治行動。
(十三)縣監察局
負責對各責任單位的瀆職行為進行行政責任追究。
(十四)鄉鎮、街道辦事處
鄉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為專項行動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副鄉(鎮)長、街道辦副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在專項整治期間,無條件配合領導小組在本轄區開展專項行動,並做好關閉整治後屬地監控工作,發現有反彈現象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十五)中石化、中石油固始分公司
加強成品油經營環節的資質、憑證的審查和管理,不得向無《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非法加油站(點)供油。按時向領導小組提交本系統原加油站(點)已被註銷相關證照仍在經營成品油的加油站(點)詳細情況。在集中整治期間中石化固始分公司派出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強制拆除加油站(點)現場的設施設備、抽油等安全技術工作,為強制執行提供拆除工具、專業運輸車輛。
(十六)縣石油商會
配合縣政府領導小組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專項行動的宣傳工作,牽頭召開業主代表座談會,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加,對關閉取締非法加油站(點)有關問題進行座談、溝通,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情況,協助政府部門做好石油市場的穩定和公平競爭,抵制和打擊非法經營加油站點行為。
五、組織領導
為保證專項行動工作的順利進行,縣政府決定成立固始縣整治非法加油站(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統一組織調度專項行動工作,日常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各成員單位要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恪盡職守,嚴禁敷衍塞責,推諉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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