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醫防融合工作實施方案

《固原市醫防融合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固原市人民政府同意,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2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原市醫防融合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2日
  • 發布單位: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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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衛生與健康工作重要論述和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將健康服務重心由後端的醫療向前端的預防轉移,推進醫療服務與公共衛生服務協同融合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強化預防為主、關口前移、防治融合的理念,以基層為重點,預防為主,堅持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兩手抓”,創新醫防融合運行機制,結合分級診療制度實施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實行健康教育、預防干預、慢性病管理、臨床診斷治療、監測評估等一體化服務管理,推動“以治病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轉變,不斷提升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標
2022年初啟動實施,到2023年底,在5縣(區)基本建立縣(區)域醫防融合管理體系,納入管理的患者慢性病規範管理率和控制率各提升5%,民眾門診平均就診次數逐年下降,人群總住院率下降1%,居民健康素養水平達到24%,並實現年度寧夏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目標任務,每個縣(區)至少創建一家國家推薦標準的優質服務基層行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三、工作任務
(一)整合隊伍,實現醫防人員融合。
1. 調整管理方式。在組織領導上,縣(區)醫療健康總院要成立“醫防融合辦公室”(公共衛生中心或慢性病管理中心),統籌負責縣(區)域醫防融合工作。在管理方式上,樹立醫療和公共衛生“兩手一起抓”的思想,做到醫療和公共衛生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培訓、同步服務、同步督導、同步考核。
2. 最佳化科室職責。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根據醫防融合工作需要,規範慢性病門診的設定,整合公共衛生和門診服務科室的職能職責及人員,實現公共衛生服務和門診服務在科室得到整合,人員上得到融合。
3. 組建服務團隊。上下貫通,進一步最佳化“鄉村醫生+鄉鎮(社區)全科醫生+縣級專科醫生+X”的醫防融合管理基本單元,組建健康服務團隊,明確服務範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對健康服務團隊的任務分配、績效考核等團隊管理工作。服務團隊設立隊長,負責對團隊隊員的任務分配、業務培訓、績效考核等團隊內部管理工作,團隊成員按照任務分工規範提供服務。在任務分配時,工作量要向團隊中的鄉村醫生傾斜,確保鄉村醫生的收入穩步上升。
(1)縣級以上隊員組成:按照“千名醫生”下基層等活動要求,將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下派醫生全部納入服務團隊,開展服務的同時,指導培訓鄉、村級隊員。
(2)鄉級隊員組成:將鄉鎮(社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所有醫療、公共衛生人員分別劃入具體的服務團隊中。負責團隊的溝通協調,對村級隊員培訓指導,在本機構提供具體的服務,參與村級服務。
(3)村級隊員組成:所有鄉村醫生為服務團隊隊員,負責提供村級具體的服務。無執業醫師(含助理)資格的鄉級服務團隊隊員,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鄉村醫生管理有關規定,經培訓合格後,發放鄉村醫生資格證,由縣(區)衛健局聘用到村級提供診療、公共衛生服務,納入健康服務團隊管理。其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執業範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規範服務,推進醫防服務融合。
1. 劃分格線管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管轄區域為單元,將轄區劃分成若干個格線,明確健康服務團隊服務格線,原則上一個行政村為一個格線,社區根據實際需要可劃分為若干格線。按照人口密度、服務重點人群數量、交通路況等因素,將行政村(小區)分成兩類。人員集中、路況良好、工作易開展的列為一類;人員分散、地域偏遠、交通不便的列為二類。撥付服務項目經費,在縣(區)總經費不變的前提下,核定補助和績效比例傾斜於偏遠、條件艱苦的二類村(具體傾斜標準由縣區根據實際確定)。
2. 整合服務項目。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以及一般診療服務,捆綁打包成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由服務團隊按戶與民眾簽訂服務協定,按需同步提供健教、體檢、隨訪、診療等服務。對於需定期提供隨訪服務的公共衛生服務重點人群,如老年人、兒童、孕產婦、慢性病等,將醫療服務融入定期公共衛生服務過程中。對於需提供診療服務的人群,將預防性干預措施融入到診療的過程中。格線健康服務團隊中的鄉村醫生要切實發揮轄區居民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的“排頭兵”作用,提高日常服務頻次,提出個性化服務項目,提升服務質量。
3. 最佳化服務內容。將高血壓、糖尿病門診大病認定許可權擴大至基層鄉鎮衛生院。將高血壓、糖尿病慢性病門診大病“長處方”下沉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允許醫共體內使用同一藥品目錄,鄉級可以使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藥品目錄,慢性病門診大病統籌處方可由家庭簽約服務團隊中的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有處方權的醫師開具。
4. 成立專家團隊。縣(區)醫療健康總院組建由縣級疾控、婦幼、醫院等單位人員組成的慢性病、婦幼專家指導團隊,通過線上指導或深入基層現場巡迴指導慢性病、婦幼疾病的診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縣級專家線上指導的次數,可以沖抵其職稱晉級基層工作經歷(具體標準另行制定)。
(三)最佳化系統,促進醫防信息融合。
參照《縣域醫共體信息化平台建設功能指引(試行)》(寧衛辦發〔2019〕119號),建立完善縣(區)域統一的醫療衛生健康信息平台,推進醫共體內各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共享,實現對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和績效管理等技術支撐,實現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檢查檢驗結果、雙向轉診、健康管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連續記錄和服務。
切實發揮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在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和健康管理中的基礎支撐和便民服務作用,依託全區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信息系統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平台,結合縣域醫共體信息平台建設,多渠道完善和豐富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內容,推廣套用電子健康碼和醫保電子憑證(電子社保卡),推進基本公共衛生、預約掛號、門診和住院信息查詢、檢查檢驗結果查詢、健康狀況評估、用藥信息查詢和指導等針對居民的衛生健康服務信息歸集和共享,有效提高醫防融合管理服務水平。
(四)調整支付方式,推進醫防資金融合。
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一般診療服務,捆綁打包成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根據各類項目資金管理規定和補償標準,統籌使用各項目資金,制定服務包的支付標準,向縣(區)域醫療健康總院打包支付。縣(區)域醫療健康總院要提出二次分配方案,分配比例要向條件艱苦的二類村傾斜,向鄉村醫生傾斜,向前端健康預防傾斜。
(五)完善考核,實現醫防績效評價融合。
1. 完善評價機制。績效評價實行統一組織、分類實施、綜合評價,由市、縣(區)衛生健康委(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安排,制定評價考核辦法,考核指標體系由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基本醫療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情況等組成,考核工作由縣(區)醫療健康總院“醫防融合辦公室”(公共衛生中心或慢性病管理中心)具體落實。參照自治區基本公共衛生項目實施進度和績效評價要求,考核分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平時考核按季度開展,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考核領導小組細化考核評估方案,按季度對轄區格線健康服務團隊開展公共衛生和醫療工作情況進行考核,縣(區)醫療健康總院對鄉級考核結果進行覆核、評定,兌現服務經費。年終考核,由市、縣(區)衛生健康委(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縣(區)醫保局,結合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年終考核一併開展,根據考核結果,兌現醫保結餘留用資金。對弄虛作假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2. 探索服務積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轄區的實際,探索醫防服務積分方案,明確醫防服務質量與積分兌換關係,將服務量折算成服務積分,逐步實現考核工作細化量化。
3. 定期兌現獎懲。按照“錢隨事走”原則,按季度根據考核辦法或服務積分,將基本公共衛生、重大公共衛生、基本藥物、一般診療、家庭醫生簽約等服務經費,經考核合格後,打包支付給格線健康服務團隊。對考核不合格的,要扣減相應服務經費,並督促限期整改完成。格線服務團隊要將被扣減的工作經費,根據內部考核,扣減到個人。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固原市醫防融合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醫防融合工作實施方案,開展工作督導,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並解決工作推進中出現的問題。各縣(區)要成立相應工作組織,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報市醫防融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縣(區)醫療健康總院要切實發揮作用,統一調度總院及各基層分院和疾控中心、婦幼保健院等醫療衛生機構相關人員,協同推進醫防融合。
(二)強化經費支持。將全市人群總住院量下降結餘出來的醫保資金,再按照20元/人的籌集標準核算到各縣(區),用於基層門診大病(慢性病)的診療。在慢性病診療中城鄉居民可優先使用門診大病保險政策,再使用普通門診統籌政策,普通門診和門診大病兩項基金可調劑使用。縣(區)財政部門要配套醫防融合專項經費,用於完善信息化建設和開展個性化服務項目等。
(三)完善藥品保障。慢性病用藥,優先使用國家集採藥品。根據《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於推進落實縣域緊密型醫共體藥械統一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縣(區)域醫共體內建立統一藥品採購、供應和配備使用機制,基層按季度提出採購計畫,縣(區)醫療健康總院匯總全縣(區)採購總量,統一採購配送。探索縣(區)域藥品集中採購二次議價機制,進一步壓縮藥品價格空間,讓利百姓。建立完善“網際網路+醫療健康”平台功能,推行“網際網路+藥品”流轉和審方藥學服務,實現藥品供應和藥學服務同質化。
(四)落實責任分工。衛生健康部門要落實牽頭抓總的職責,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統籌推進醫防融合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要細化任務分工,制定醫防融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提高績效評價質量。醫保部門要制定服務包支付標準和資金考核辦法,加強經費使用督導,確保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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