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民政局

固原市民政局

固原市民政局根據中央、自治區機構編制管理有關規定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固原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20號)、《中共固原市委辦公室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固原市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固黨辦〔2019〕7號)制定。

固原市民政局是固原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處級。

固原市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固原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工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原市民政局
  • 辦公地址:固原市原州區民生大廈13樓1316室
  • 性質:政府組成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邵春霞(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民政工作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實施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法規制度,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貫徹執行行政區劃管理、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標準;承辦報市政府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撤銷、變更、命名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初審、報批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劃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審定和組織編制全市行政區劃圖和行政區域界線詳圖。負責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審查和地名標誌的設定管理,負責街、路、巷、樓門牌的設定管理工作。
(六)貫徹婚姻、殯葬管理政策,擬訂殯葬管理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組織開展殯葬執法和殯儀服務工作;指導婚姻、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七)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貫徹執行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政策。
(十)貫徹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貫徹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制度,擬訂全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三)完成市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起草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檔案、財務、督查督辦、安全保密、後勤服務保障及本部門人事等工作。承擔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建設。
(二)社會事務科(市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
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指導、監督各縣(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負責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承擔社會組織工委日常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貫徹落實婚姻、殯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殯葬服務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貫徹執行社會工作的相關政策、制度,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志願服務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貫徹落實兒童福利事業發展、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障等政策制度,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權益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三)社會救助科(福利慈善科)
貫徹執行特困群體救助政策。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貫徹落實殘疾人就業扶持政策、殘疾人福利制度,權益保護政策、制度。貫徹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承擔慈善宣傳表彰、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政策研究等工作,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指導實施。貫徹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制度,擬訂全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福利彩票發行銷售工作。擬定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貫徹落實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指導養老服務和供養機構管理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四)基層政權建設科(社區治理、區劃地名科)
負責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工作,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並指導實施,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貫徹執行行政區劃管理、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標準;承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變更、命名的初審、報批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地名的命名、更名、銷名的審核、備案和標誌設定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審定和組織編制全市行政區劃圖和行政區劃界線詳圖。

人員編制

民政局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

其他事項

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黨組書記、局長:邵春霞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馬秀梅
四級調研員:呂昊鵬

直屬機構

固原市城鄉居民生活最低保障中心(固原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固原市兒童福利院
固原市救助管理站(固原市未成年人保護中心)
固原市殯葬管理所(固原市殯儀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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