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融業十三五發展規劃

2016年12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6〕103號印發《四川省金融業“十三五”發展規劃》。該《規劃》分 “十二五”期間金融業發展回顧;“十三五”期間金融業面臨形勢;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5部分。

主要任務是:著力提升西部金融中心集聚和輻射能力;深化金融改革與金融創新;加快構建多元化融資格局;完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探索增強數字普惠金融服務能力;培育綠色金融服務機制;最佳化金融生態環境夯實金融基礎設施;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金融業十三五發展規劃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川辦發〔2016〕103號
  • 印發時間:2016年12月9日
通知,規劃,

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金融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的通知
川辦發〔2016〕103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金融業“十三五”發展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9日

規劃

四川省金融業“十三五”發展規劃
“十三五”時期,是四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極為關鍵的時期,科學編制實施金融業“十三五”發展規劃,對於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設,促進全省金融業健康發展,推動實現經濟高點發展、跨越發展意義重大。根據《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總體部署以及四川省金融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特編制本規劃。
一、“十二五”期間金融業發展回顧
“十二五”時期是四川戰勝特殊困難和嚴峻挑戰、奮力推進“兩個跨越”的不平凡階段。全省金融業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勇於實踐,開拓創新,完成了我省金融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任務,金融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穩步提升,西部金融中心建設開始起步,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一)金融業綜合實力穩步提升。
金融業成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2015年,全省金融業實現增加值2113.2億元,是2010年的3.68倍,分別占地區生產總值和服務業增加值的7.02%和17.42%,比2010年分別提高3.61個百分點和7.6個百分點,成為服務業中增加值占比最高的產業。金融業實現稅收收入433.44億元,占全省稅收收入的10.45%,比2010年提高4.85個百分點。2015年末,全省金融業從業人數達56.24萬人,是2010年末的1.69倍。2015年末,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資產占全省金融業總資產的比重達36.3%,成為全省金融業重要的基礎性力量。
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斷提升。“十二五”期間,分別向500個重點項目、小微企業、“三農”和地震災區累計新增貸款4113.01億元、7131.99億元、7549.3億元和4200.4億元。通過中小板和創業板為全省中小企業提供股權融資超126.2億元。保險投資為全省重點項目累計提供739.4億長期資金,為1.84億戶(次)農戶提供8439.7億元風險保障。
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監管持續最佳化。支付體系不斷完善,“迅通工程”“村村通”順利完成,累計消除金融服務空白村3.5萬個,支付結算綜合服務平台正式上線運行,金融IC卡在公共運輸、衛生醫療等多領域實現廣泛套用。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信息資料庫成功搭建,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接入徵信系統以及開展第三方信用評級取得成效。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在重點案件處置、宣傳教育等方面持續發力。在全國率先釐清了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風險監測和處置機制進一步完善,區域金融秩序穩定。
(二)西部金融中心建設開始起步。
金融機構集聚初具規模。2015年末,全省共有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235家,其中,法人機構185家。各類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414家,其中,法人證券公司4家、期貨公司3家。法人保險公司3家,保險省級分公司83家。小額貸款公司382家,融資擔保公司421家,典當行343家,融資性租賃公司33家,新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7家。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數量均居中西部第一,保險機構數量居全國第四。各類外資金融機構數量在中西部排名第一。
金融市場和交易中心平穩起步。“十二五”期間,全省累計提供地區社會融資3.14萬億元,較“十一五”期間多增1.33萬億元。累計新增貸款1.95萬億元,銀行間市場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累計1265.3億元,資本市場累計實現融資1886.14億元,保險支付賠款累計1565.59億元。全省12家交易場所規範運營,2015年末,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385家,“新三板”掛牌企業137家,經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457家。2015年末,四川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規模均列全國第八、西部第一,存款、貸款餘額均列全國第七、西部第一,保費規模居全國第五,成為全國第七個上市公司過百的省份,金融市場規模居全國前列。
金融服務中心加快打造。“十二五”期間,以成都為中心的金融服務外包產業初步呈現集群發展態勢,金融服務外包機構數量超過70家。建立完善了成都銀行業服務外包監測機制,涉及31家金融機構、181家服務外包商、378個約12億外包項目。成都金融後台服務聚集區初具規模,引進工商銀行、澳新銀行、太平洋保險等16家大型金融後台服務機構,項目投資總額超過120億元,中小型金融後台服務機構超過100家。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發展迅速,成都金融中介機構超過2000家。
金融改革創新穩步推進。“十二五”期間,全省3家城市商業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68家縣級農村信用社啟動股權改造,完成“三州”地區以州為單位的統一法人農村信用社改革,已開業農村商業銀行36家。四川省成為西部首批開展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地區,獲批開展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在全國率先開展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華西證券成功完成改制,國金證券首批啟動網際網路金融合作。四川省成為全國第一個開展巨災保險試點的省份,首創生豬價格指數保險和土地流轉履約保證保險,成功完成商業車險等險種的費率市場化改革。地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成立運營。穩妥依託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試點。小額貸款公司在地方股權交易市場私募債試點及網際網路小額貸款業務試點順利啟動。成都獲批成為全國農村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地區和全國首批移動電子商務金融科技服務創新試點城市。
二、“十三五”期間金融業面臨形勢
“十三五”時期,是四川適應經濟新常態、加快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金融業既處於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面臨諸多矛盾疊加、風險隱患增多的嚴峻挑戰。
(一)面臨的機遇。
“十三五”時期,我國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經濟韌性好、潛力足、迴旋空間大的基本特質沒有變,經濟持續增長的良好支撐基礎和條件沒有變,經濟結構調整最佳化的前進態勢沒有變。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各領域改革全面發力,創新累積效應正在顯現,新的增長動力正在孕育形成,經濟活力持續增強,發展前景依然廣闊。
四川經濟發展已經進入規模質量同步提升期,工業化城鎮化仍然處於加速期,多點多極發展進入整體躍升期,發展動力轉化到關鍵期,產業轉型升級進入接續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期。同時,國家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推動“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建設,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以及四川被列為國家自由貿易試驗區,軍民融合深度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為四川省金融業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
隨著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特別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傳統行業將面臨轉型升級,經濟結構調整將使行業間併購重組加快,同時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不斷湧現,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信息技術、高端製造、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方興未艾,亟需金融深度介入產業鏈最佳化和商業模式創新,尋找與產業發展契合的增長點。
“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西部大開發等國家戰略將加速推進,東、中、西部地區之間將均衡發展,區域戰略布局的最佳化為金融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隨著四川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以及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加快,川企“走出去”的空間將進一步打開,為全省金融業對外開放提供了重要契機。
國家將四川省列為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和自由貿易試驗區,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是全省重大戰略部署,四川金融業將在推進軍民融合、區域協調、科技金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天府新區等重大改革突破過程中獲得巨大發展機遇。
當前四川脫貧攻堅任務艱巨,亟需金融業加大與財政和產業政策的配合,通過加快金融業改革創新,探索金融支持脫貧攻堅新途徑,實現普惠金融的新發展。
(二)面臨的挑戰。
國際金融危機深層次影響將在相當長時期記憶體在,全球金融市場動盪,經濟貿易增長乏力,經濟發展外部環境不穩定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多。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有效需求乏力和有效供給不足並存,結構性矛盾更加凸顯,金融風險隱患增大,給四川金融業發展帶來較大挑戰。
直接融資發展滯後與間接融資發展粗放相互影響。四川直接融資比重偏低,資本市場實現資源最佳化配置的能力不突出、功能不健全,資產證券化率不高。與東部發達地區相比,四川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實力偏弱,“走出去”步伐緩慢。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不夠活躍,交易規模相對較小,缺乏全國性且有重要影響力的交易市場。金融機構定價管理、資產負債管理、流動性管理能力相對滯後,間接融資面臨存量與增量的雙重挑戰。保險資金參與地方經濟建設的渠道尚不暢通。
產業結構調整滯後與金融風險持續上升互為表里。四川產業結構調整滯後、發展不平衡、部分傳統產業產能嚴重過剩。產業金融通道不暢、基態落後、發展不平衡。在過剩產能化解和“殭屍企業”退出過程中,金融風險點和風險行為將進一步增多,地方政府債務及地方融資平台債務水平持續上升,債務違約有蔓延趨勢,債券兌付存在違約跡象,加之銀行業不良貸款餘額增加,金融風險持續上升,給金融穩定和社會安定帶來風險隱患。
企業過度負債與金融同質化競爭相互推動。當前四川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產負債水平仍處於高位。受大規模政策刺激及災後重建因素疊加影響,債務水平快速攀升。在債務壓力下,工業企業經營重點轉向保運轉和防止資金鍊斷裂,形成螺旋式緊縮效應。受新舊產業存在空檔期以及傳統經營模式制約,金融機構之間競爭加劇,新金融業態發展緩慢,給全省金融業發展帶來嚴峻挑戰。
金融業高速發展與監管體制和全社會金融意識相對滯後並存。“十二五”期間,四川金融業實現跨越式發展,成為全省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領頭羊。但受歷史原因以及金融快速創新發展因素影響,現階段金融監管體制與混業經營發展趨勢不相適應。全社會金融意識相對滯後,與金融業務爆發式增長形成巨大反差。
三、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切實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和脫貧攻堅等重要決策部署,牢牢抓住“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西部大開發、成渝城市群、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國家重大戰略機遇,把握四川“三大發展戰略”核心定位,按照市場化、法制化、可持續總體原則,加強金融與經濟的協同配合,大力建設西部金融中心,進一步提升金融發展質量和效益,增強金融要素集聚和輻射能力,推動四川經濟“十三五”高點起步、跨越發展、邁向新台階。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經濟基本方向。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轉型升級總體目標,堅持穩中求進、改革創新和市場倒逼等工作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產業發展轉型升級。遵循金融運行客觀規律,提升金融資源配置質量和效率,推動金融業依法經營、適度競爭、合理槓桿、科學創新和可持續發展,推動四川金融業做大做強做優。
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充分發揮金融創新對全面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先導性作用,積極最佳化“雙創”金融服務,提升金融服務軍民融合的能力。以建立完善有區域特色的普惠金融體系為基礎,精準對接脫貧攻堅多元化融資需求。提升綠色金融比重,滿足環境友好和資源節約型行業的融資需求,構建經濟金融良性互動、共同發展的雙贏格局。
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在化解風險中維護金融穩定。圍繞當前經濟金融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不斷完善金融監管體制,分類指導、因情施策、重點突破,強化金融監管和風險防範,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堅持防控風險和行為監管並重,實現依法監管、統籌監管、協同監管。
(三)發展目標。
總體目標:到2020年末,基本建成西部金融中心,全省金融業綜合實力和競爭力持續增強,核心指標與全國和東部發達地區的差距逐步縮小。金融業增加值占服務業增加值的比重20%左右,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10%左右。社會融資規模存量較“十二五”末增加60%。各項存款餘額8萬億左右,各項貸款餘額6萬億左右。間接融資占比從“十二五”末的82.9%下降到65%,直接融資占比從17.1%提升到35%,國民證券化率從46.1%提升到60%左右。保險深度從4.21%提升到5%,保險密度從1545元提升到2500元。
以改革創新、規範高效、有序開放為支撐,進一步提升金融業活躍度、市場度、開放度和國際化程度,構建以成都為中心的西部金融中心建設格局,基本建成西部金融中心。
以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為契機,深化科技金融、綠色金融、軍民融合、“雙創”與外向型金融服務創新,大力推動金融行業結構調整最佳化,構建具有四川特色的地方金融體系,推動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以農村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和精準扶貧為抓手,構建多層次、廣覆蓋的數字普惠金融體系,加大脫貧攻堅金融支持力度。
以提升金融業對外開放水平為方向,緊跟國家進一步對外開放和金融雙向開放戰略部署,服務好“萬企出國門”、國際產能合作“111”工程和四川製造、四川服務“一體化”走出去等重大項目,努力提升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水平。
積極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加強金融機構行為監管,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堅持有扶有控,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轉型升級,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四、主要任務
(一)著力提升西部金融中心集聚和輻射能力。
聚集金融機構。加大引進全國性或區域性金融機構和國際知名外資金融機構在川設立區域總部的力度,增強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資本實力,提升運營管理能力。支持民間資本聯合符合條件的法人機構在川新設民營銀行、村鎮銀行、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貨幣經紀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吸引有行業競爭力、綜合實力強的全國性證券、期貨、基金公司在川設立區域總部和分支機構,吸引全國性證券、期貨交易所在川設立後台服務中心和西部推廣培育中心,引進境外機構在川設立合資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支持各類證券服務機構、評估機構等集聚發展。鼓勵設立法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加強保險機構總部建設,探索組建區域性、專業性保險公司。繼續引進全國性保險公司和外資保險公司在川設立區域總部和後台服務中心。
培育要素市場。積極構建具有產業特色、門類齊全、布局合理的要素市場體系。推動各交易場所立足四川、面向全國,提升區域影響力,建設成為西部金融中心的重要支持平台。支持商品類交易場所圍繞產業鏈服務實體經濟,為企業提供電子交易、現代物流、供應鏈融資等全方位服務,著力打造運行規範、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綜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加強產權、股權、金融資產權益、碳排放權、排污權等權益類交易市場建設。支持我省區域性股權市場建設成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一極和政府扶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措施的綜合運用平台。積極打造全省統一、集中、規範的國有產權交易平台、農村產權交易平台,鼓勵非國有產權進場交易。打造有特色、有影響力的金融資產交易平台。推動建設西部環境權益交易市場。適時探索建立統一的交易場所清算結算中心。
發展財富管理。探索組建專業化財富管理機構,搭建以財富管理為特色定位的服務和交易平台,吸引更多國際知名財富管理及服務機構落戶成都。培育和壯大地方財富管理機構,支持地方法人信託機構做大做強,鼓勵金融機構穩妥開展綜合性、多元化經營。吸引基金公司、第三方理財等財富管理機構在成都設立總部或區域性總部,增強對外輻射能力。加大財富管理類產品創新力度,引導財富管理機構提供創新性、多元化的財富管理產品,大力培育財富管理專業化、細分化市場。
升級金融服務配套產業。推動地方法人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加快金融服務電子化和網路化進程。探索建立統一的電話呼叫中心和災備中心。大力支持地方金融服務外包龍頭企業發展壯大,增強對西部及全國的輻射力。圍繞金融服務後台共享服務、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服務、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服務和金融外包創新服務四大產業集群,完善產業鏈和壯大產業規模。大力發展數據處理、客戶服務、現金押運、軟體開發、金融培訓等外包服務,形成多層次金融服務配套產業發展格局。
夯實股權投資基金基地。推動境內外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各類股權投資機構在川設立區域性總部。鼓勵企業年金、證券公司、信託公司和基金公司等各類市場主體進入股權投資領域。引導民間資本進入股權投資行業及領域。加大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培育力度,全面構建內部生態合理、多元化、多層次、特色化的區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體系。
開拓金融對外開放新高地。大力推進跨境金融機構互設與合作。積極有效利用國外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使用國際商業貸款。深化川港、川台金融交流合作。通過銀團貸款、委託貸款等方式支持“一帶一路”重點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金融機構為“走出去”企業提供“一攬子”跨境人民幣金融服務方案。鼓勵境內機構使用人民幣開展對外貸款、投資和援助,鼓勵企業設立人民幣對外產業基金。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和境內外資金融通。加大跨國公司參與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的培育力度,吸引500強跨國企業總部落戶四川。積極推動有關跨國集團開展人民幣、外匯雙向資金池業務以及經常項下人民幣集中收付業務。推進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業務,開展個人經常項下和跨境電子商務人民幣結算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力度支持企業“走出去”,加速資本和要素自由流動。提升保險服務外向型經濟發展,特別是新興市場、新興產業等領域的能力。
(二)深化金融改革與金融創新。
推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改革。推進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改革,支持跨區域發展和上市融資。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向金融控股集團轉型。支持地方法人證券期貨公司做大做強,開展跨境收購和設立境外分支機構,逐步最佳化布局並改制上市。推動地方法人保險公司改革壯大,積極培育具有全國影響力的保險中介法人機構。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轉型發展。支持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網際網路小額信貸、消費信貸,支持經營規範的小額貸款公司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和投貸聯動創新試點。創新最佳化政策性融資性擔保體系、商業性融資擔保體系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完善中小微企業、農業領域政策性融資擔保覆蓋能力,支持推動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產業整合和向公共金融、結構化金融、消費金融擔保業務領域轉型。建立健全再擔保業務體系,扶持並壯大3—5家政府性擔保機構,推動省級再擔保機構以股權投資和再擔保業務為紐帶,構建統一的融資擔保體系。引進或培育有全國影響力的第三方支付機構。
進一步拓展金融創新深度和廣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重點支持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企業、重大技術裝備、工業強基工程等領域,鐵路、公路、重大水利工程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事關全局、帶動性強的項目建設。進一步加快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無形資產質押和併購重組貸款等金融產品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加快利率類和信用類衍生產品品種創新,拓寬傳統融資渠道。通過信貸工廠或專業支行量身定製適合小微企業、產業鏈下游融資、貿易融資等的信貸流程及決策機制,逐步改變以抵質押物等三方擔保為還款保證的信貸模式。以資產證券化等創新金融業務為突破口,盤活存量金融資產。引入更多社會資本通過直接融資平台參與優勢產業發展。支持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對接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端成長型產業,積極參與政府引導基金,契合創新型、創業型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支持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搭建多方參與的投融資平台,創新股權融資工具,探索推出符合中小微企業特點的融資產品,增強綜合服務能力。依法合規探索開展區域內股權眾籌融資試點,完善小額、快速、靈活、多元的投融資機制。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發展表外資產管理業務,提升管理規模和表外收入占比。鼓勵金融機構發展消費金融服務,加大對新型消費業態的支持力度,推進消費轉型升級,逐步擴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城市範圍,培育和壯大新的消費增長點。探索開展文化金融創新,建立多元融資渠道,發展文化產業集群。探索建立金融創新示範區。
推動金融業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鋼鐵、煤炭等行業為重點,有扶有控,分類施策,著力做好化解過剩產能和轉型升級金融服務。最佳化金融機構資金投向,增強金融有效配置資源能力,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傳統產業改造提升、軍民融合產業深度發展的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對有實力、有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兼併重組有關企業或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和相關金融服務。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滿足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貸款需求。探索推動住房公積金中心通過銀行間市場等場所發行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產品。大力發展股權類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兼併重組和債轉股等方式實現資產重組,探索開展投貸聯動,引導降低社會融資成本,降低企業槓桿率水平。加大對高新技術、裝備製造等重點行業的保險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保險公司總部政策支持,大力推進“險資入川”,通過項目資產支持計畫、公用事業收益權證券化等新型投資工具和方式投資四川。鼓勵保險公司開發相關環境保險產品,探索政府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方式。
推進成都市農村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通過分類推進金融機構改革,鼓勵發展新型農村金融組織,探索開展農村地區普惠金融綜合服務,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促進金融資源向農業農村傾斜,持續推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形成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協調配合發展格局。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通過創新農村多元化的財產抵(質)押方式,推動金融資源與生產要素自由結合,改進信貸管理模式,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擔保機制,創新涉農保險服務,形成較為完備的農村金融服務體制機制。培育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通過積極發展債務融資,穩步發展區域性場外交易市場,建立農村股權投資基金,形成推動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金融支撐體系。大力推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通過完善農村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強農村徵信市場培育,探索統一的涉農動產融資登記,進一步最佳化金融生態環境。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加大財稅政策扶持力度,綜合運用好各種貨幣政策工具,同時加強金融管理,強化對改革試點的組織領導,全面提升農村金融供給和服務水平,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引導網際網路金融規範發展。引進或培育1—2家有全國影響力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扶持並壯大1—2家金融科技機構。推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和知名網際網路平台共同設立西部移動網際網路金融商務平台和移動金融產業孵化器。拓寬網際網路企業進入金融領域渠道,支持網際網路企業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銀行、證券、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支持網際網路企業依託網際網路技術和線上線下資源優勢,加強與法人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支持移動支付在小額支付、小額信貸、公共服務、電子商務等領域的廣泛套用。
(三)加快構建多元化融資格局。
推動股權融資市場快速發展。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擴大融資規模,最佳化融資結構。持續開展“送金融走基層”活動,組織交易所、中介機構與各級政府和各類企業對接,切實推動符合條件企業進入“四川省省級上市和掛牌企業後備資源庫”,積極實施“創業板行動計畫”,培育更多企業到滬深交易所上市融資,到“新三板”和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掛牌。鼓勵證券公司在股權融資、債券融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資產證券化中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加大對上市企業和掛牌企業兼併重組、國企整體上市和通過資本市場實現混合所有制的金融支持力度。適時合規開展股權眾籌,服務創新創業活動和小微企業發展。
進一步擴大債券市場融資規模。完善企業債務融資培育輔導機制,搭建多層次對接平台。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的多期限、多品種債務融資工具進行融資。引導合格個人投資者通過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等專業機構間接投資交易所債券市場。推動發展綠色債券、“雙創”債券、可續期債券、高收益債券和項目收益債券,發展可轉換債、可交換債等專項創新債券。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擴大“三農”、小微企業債券發行規模。
提升保險社會融資功能。鼓勵保險資金以多種方式支持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棚戶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以債權、股權、股債結合等方式向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製造業、現代農業等提供低成本、長期限的直接資金支持,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資產支持計畫和購買政府債權等方式服務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運用保險機制為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支持。加大保險支持四川經濟轉型升級發展的力度,為重點項目建設提供風險保障。
構建差異化特色化地方金融體系。推動四川銀行業轉型升級,打造自身核心競爭力,走差異化、特色化發展之路,積極創造條件爭取設立四川銀行,加快商業銀行轉型發展,著力打造具有影響力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支持符合條件的戰略投資者及民間資本參股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和村鎮銀行。進一步豐富市場主體,引導和支持合適合格的民間資本聯合符合條件的法人機構,在川新設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支持認同服務“三農”戰略、追求長期投資價值的本地民間資本參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引導新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消費金融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網際網路金融進一步規範和發展。
(四)完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
建立多渠道科技融資體系。加強全省科技金融工作統籌協調,完善科技金融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大金融支持全面創新改革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科技分(支)行,建立完善科技型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發展各類投資基金以及為科技型企業提供擔保、評估、交易等服務的專業機構。發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和風險投資等基金,壯大投資規模,強化對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融資支持。用好四川省創新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推動設立四川省科技成果轉化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參與創新創業和成果轉化。支持科技型企業通過各類股權市場、產權市場和債券市場融資,鼓勵科技型企業在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和融資。建立完善科技保險、科技擔保融資服務體系,擴大科技保險試點覆蓋面,推進專利保險試點,建立和完善重大技術裝備首台(套)保險補償機制。
創新科技金融產品與服務。積極搭建銀行機構、創業投資機構等與科技型企業的交流對接平台,常態化開展科技金融對接活動,為不同成長階段,特別是初創期、早中期的科技型企業提供針對性、差異化的投融資服務。積極爭取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融資試點,為科技型企業提供股債結合的金融服務。開展省級科技金融結合試點,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完善四川省科技金融綜合服務平台。建立四川省科技金融引導補助機制,鼓勵銀行、投資機構、擔保公司、保險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創新產品與服務,逐步構建支持創新的金融資源供給機制。建立科技貸款聯動機制,常態化向銀行推薦優質貸款項目。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增信機制和信用信息系統。探索開展智慧財產權資產證券化等產權市場創新業務。
加大金融支持“雙創”力度。大力發展創新工場、創客空間、創業公社等新型孵化器,支持知名眾創空間和科技孵化器做大做強,為創業企業提供一體化綜合金融服務。強化金融對天府新區、綿陽科技城、成都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軍民融合示範區等的支持力度。開展金融支持四川省青年創新創業行動,鼓勵傳統金融機構開發“雙創”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創業投資、風險投資對接“雙創”,提高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支持成都市以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成都科學城和“創業天府”行動計畫為抓手,加快推進產學研用協同發展。發揮西南財經大學等高校金融人才教育培育基地優勢,打造服務西部金融中心的新型智庫。創新財政性科技投入,引導金融資本支持創新創業發展。
深化軍民融合金融服務。建立信貸綠色通道,依託“軍工採購貸”“軍工貿易融資”“軍工項目貸”等個性化金融產品,加速推進科研成果轉化,助力軍民融合產業做大做強。發揮政策引導作用,加大對軍工產業、企業密集地區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設立軍民融合產業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軍民融合發展,為航空航天、核技術套用、信息與控制技術和軍用特種新材料等軍民融合領域提供有力資本供給。支持符合條件的軍工企業運用各類債權和股權融資工具融資。支持參加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的軍工企業提升資金運用效率,充分利用境內外經濟金融資源,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
(五)探索增強數字普惠金融服務能力。
提高金融服務覆蓋率。支持與小微企業發展相適應的社區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發展,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專營小微金融的支行。有序發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積極穩妥推進農村信用社轉制為商業銀行。支持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機構服務實體經濟,推進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和信託公司改革發展。穩定大中型商業銀行縣域網點,增強網點服務功能,加快在農業大縣、小微企業集中地區設立村鎮銀行,支持其在鄉鎮布設網點,在具備條件的行政村採取定時定點服務。深化助農取款、匯款、轉賬服務和手機支付,提供便民金融服務。大力發展“三農”保險,增加涉農保險品種,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建立和完善巨災保險制度,探索將洪水、土石流等重大災害保險納入巨災保險範圍。鼓勵開發各類養老險、健康險等商業保險產品,擴大商業養老健康保險保障人群,提高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覆蓋率。
提高金融服務可得性。深入實施“萬家千億”重點誠信小微企業融資培育計畫。鼓勵國有和股份制金融機構開拓小微企業市場,引導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服務力度。支持小微企業依託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運用支農、支小、扶貧再貸款支持現代農業、糧食產業、創業惠農基地建設,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現代化的金融支持力度。按照“一次核定、隨用隨貸、餘額控制、周轉使用、動態調整”的農戶信貸模式,加快推廣農村地區微貸技術和產業鏈金融模式。結合網際網路金融技術,推進農村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業務,鼓勵開展農業機械等方面的金融租賃業務。擴大農村產權直接抵押融資試點。鼓勵保險機構參與社保經辦業務。支持保險機構建設社區養老保險服務網路,支持具備條件的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產業。
提高金融服務滿意度。做好民生金融、扶貧金融、小微和“三農”金融服務。開展農村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等創新試點,開展糧食生產規模及經營主體行銷貸款試點,探索開展資源性、經營性農村集體產權抵押擔保貸款試點,創新適合國有林場、國有林區的信貸產品和融資模式。完善“三農”信貸供給機制,建立全省農業信貸擔保服務網路。大力發展農村小額信貸業務,實施保險扶貧惠農工程。構建保險民生保障網,進一步發揮商業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做好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相關的金融服務。
提升金融支持脫貧攻堅成效。貫徹落實金融幫扶全省88個貧困縣“五年行動計畫”和助推脫貧攻堅實施方案。進一步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開發性金融機構、商業性金融機構和合作性金融機構的互補優勢,整合各類扶貧資源,拓寬扶貧資金來源渠道。完善扶貧貼息貸款政策,大力推廣扶貧小額信貸,引導金融機構做好對貧困地區農民工、農村婦女、少數民族等弱勢群體的金融服務。支持有脫貧攻堅任務的縣(市、區)建立扶貧小額信貸分險基金,對銀行業向貧困戶發放扶貧小額信貸發生的損失按比例予以分擔,吸引更多金融資源支持精準扶貧。深入推進“金融支持扶貧惠農工程”。運用扶貧再貸款精準扶持示範村、創業扶貧示範基地、旅遊扶貧示範村建設。大力支持銀行機構開展生源地助學貸款,積極推廣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助學貸款,大力支持農村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創新扶貧參與模式,鼓勵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和公益信託基金。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貧困地區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的支持力度。發揮資本市場服務脫貧攻堅戰略應有作用,用好用足專項政策,多方位構建資本市場金融扶貧長效機制。精準對接脫貧攻堅多元化保險需求,鼓勵保險資金參與貧困地區基礎設施、重點產業和民生工程建設。
(六)培育綠色金融服務機制。
創新綠色金融服務方式。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專營機構。完善綠色信貸機制,探索開發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契約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質押貸款、排污權抵押貸款、碳排放權融資等金融產品和服務。大力發展綠色債券,探索建立綠色產業基金。推動符合條件的四川省上市企業納入綠色指數並優先再融資。最佳化綠色金融要素交易,以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等碳資產(包括配額)為標的,嘗試開發碳債券、碳基金等各種碳金融產品。
提升建設長江上游生態屏障的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支持以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方式建設長江上游生態重大項目,重點服務構建“四區八帶多點”生態安全戰略格局。合理配置信貸資源,積極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大力支持重點節能減排工程項目建設。鼓勵保險資金利用債權投資計畫、股權投資計畫等方式,支持長江上游生態重大項目建設。提高生態屏障建設直接融資比重,推動證券類服務機構開展融資服務。通過金融機構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等引導社會資金向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率領域流動和集聚,推動循環經濟與低碳經濟發展。
(七)最佳化金融生態環境夯實金融基礎設施。
構建金融生態體系。建立健全由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社會公眾等共同參與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堅決打擊金融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鼓勵金融機構堅持誠信經營,淨化信用環境,為社會各類信用主體樹立誠實守信的典型和楷模。探索引入第三方大數據徵信機構進行專業評價,促進金融生態環境不斷改善。進一步加強金融智庫和金融研發、人才培養、金融文化博覽機制建設。推動法院與金融行業自律組織根據實際建立金融業糾紛訴調對接機制,提高金融糾紛處置效率,探索建立地方金融法庭和金融仲裁機構,支持側重於金融領域的律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和資產評估事務所發展。加大金融法制宣傳教育力度,提高社會各界的金融法制意識。加強不良債務處置與化解,完善債權人委員會管理機制。加強企業逃廢債務及違約信息共享,對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實施嚴厲制裁。發揮行業協會橋樑紐帶作用,協調解決金融機構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促進金融機構在產品創新、服務模式、授信管理、風險防控等方面加強合作。
進一步完善信用體系建設。力爭實現金融信用信息資料庫信息全覆蓋,增強資料庫甄別風險能力。保障金融信用信息資料庫安全運行,切實維護信息主體權益。全面推進中小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兩大專項工程建設。培育規範信用評級市場發展,提高信用評級行業市場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大力支持徵信企業和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發展。
完善多層次支付體系。深化現代化支付系統、四川支付結算綜合服務系統建設。完善省級數據中心虛擬化平台建設。加強支付清算系統安全管理,鞏固助農取款服務點建設。拓寬移動支付渠道。推廣電子商業匯票、金融IC卡、電子現金等非現金支付工具,推動手機支付、網路支付等線上支付工具使用。推動四川銀行卡受理機具和業務功能互聯互通,加強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套用,促進全省第三方支付行業發展。推進現代化服務型國庫建設,推動關稅、非稅收入和財政支出業務聯網進程。
提高金融業信息化水平。加強大數據、網際網路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在金融業的套用,完善非現場監管信息系統和監管指標體系。推進地方金融機構大數據平台建設和數據標準化建設,支持地方金融機構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提升金融服務能力。提高行業數據挖掘和數據資產利用能力。加快行業信息共享平台建設,推進行業信息技術資源整合,強化行業信息安全維護。
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健全全方位、多領域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制,規範金融機構行為,暢通金融消費糾紛解決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和糾紛解決機制,有效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金融知識普及宣傳,提升消費者金融素養,增強金融消費者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形成良好社會氛圍。加強市場監管與管理協調,探索中央與地方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協調機制。
(八)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加強地方金融風險防控監測。進一步明確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完善監管協調體系,發揮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主力作用,修改完善現行粗放的政策制度,充實金融工作力量,提升業務綜合素質。改善監管技術手段和能力,提高風險防範和處置水平。積極利用先進技術手段開展金融風險防控。認真研究網際網路技術快速發展帶來的相關影響,轉變提升傳統金融監管方式方法,積極引進利用先進技術,加強網際網路金融行業風險監測預警,提高監管有效性,及時做好風險防控和處置,規範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健康發展。強化綜合經營監管,加大排查治理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力度,動態評估研判風險狀況,前瞻性掌握風險。著力防範和化解產能過剩行業、互聯互保等導致的金融風險。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行業監管。規範發展典當業、融資租賃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強化對第三方支付、眾籌和網際網路金融點對點(P2P)借貸平台等新型金融業態的管理。加強各類交易場所監管力度,引導其規範有序發展。做好對涉嫌非法集資可疑資金的監測防控工作。
完善地方金融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建立健全全省金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完善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聯席會議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探索建立完善區域金融風險化解處置工作機制。加強對全省去槓桿過程中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評估,針對企業資金鍊斷裂、惡意逃廢金融債務風險制定應急預案,及時有效處置金融風險隱患。重點探索化解企業信貸違約風險的有效方式,繼續按照“區別對待、分類處置、一戶一策、綜合治理”思路,促進信用違約企業化解債務風險。做好“殭屍企業”退出的金融服務工作。探索建設全省不良資產處置交易平台和市場,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業務,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和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堅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金融人才制度體系。圍繞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三年試驗突破、五年基本轉型”主要目標,創新金融人才發展體制機制,聚集“高精尖缺”金融類人才,建立起與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相適應的金融人才制度體系。建立健全導向鮮明、激勵有效、科學規範的金融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機制,完善高層次金融人才引進特殊支持政策和創新型金融人才培養體系,加快推進中央和地方金融人才雙向掛職鍛鍊和聯合培養,推動“一行三會”等中央監管部門高層次管理人才入川,在政府相關部門掛職任職。健全金融人才評價激勵和流動機制,基本形成與實施“三大發展戰略”相匹配的金融人才隊伍。
(二)強化組織推進與實施協同。進一步充實金融工作領導小組力量,定期研究金融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進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和共享,強化統籌協調,推動規劃目標和任務落地實施。加強各類金融機構的溝通交流,加快建立和完善部門聯動、市(州)協同機制,推動重大、重點項目落地實施。各市(州)、省級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自身職責,認真研究制定落實規劃的具體措施,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和進度安排,建立規劃實施情況跟蹤督辦和考核評估機制,推進規劃有效落實。
(三)完善金融業支持政策。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要求,完善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加強地方金融辦建設,強化各級金融辦對地方金融產業發展的規劃指導、協調服務和管理職能。適時研究制定地方金融業支持政策,推動地方金融業改革創新。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落實國家財政金融貼息政策、風險補償政策以及薄弱環節支持政策,繼續實施我省財政金融互動政策,支持做大金融產業,對西部金融中心建設、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發展、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予以補助;促進擴大信貸增量,對金融機構年度貸款增量、新增客戶首貸、發行金融專項債券予以獎補;激勵增加定向貸款,對金融機構發放重點產業固定資產貸款、基金投資項目貸款、支農支小貸款、精準扶貧貸款予以補助;健全融資分險機制,對金融機構發放實體企業貸款、小微企業貸款、扶貧特殊貸款的風險按規定給予補貼或分擔;完善融資擔保體系,支持融資擔保機構發展,鼓勵擔保機構開展定向業務,對相關擔保機構給予獎補;落實普惠金融相關政策,支持改善基礎金融服務,對金融機構提升薄弱地區金融服務能力、改善農村支付環境、推進基礎信用平台建設予以補貼;支持企業直接融資,落實支持企業債券融資、股權融資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貼息、補助政策。進一步研究完善我省財政金融互動政策,適時降低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和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門檻,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風險補償辦法,研究調整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定向業務補貼政策,研究建立省級再擔保機構風險補償機制,研究制定省屬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和省屬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全力支持金融業加快改革開放和科學健康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鼓勵資本市場建設和金融支持城鄉統籌發展,完善金融配套服務等。研究出台鼓勵金融機構總部設立以及支持要素平台建設的相關政策,探索完善相關管理體制,推動地方金融業健康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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