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09年機構改革後,設立四川省農業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農業廳掛四川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牌子,原四川省農業機械事業局的職責劃入農業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09年
  • 貫徹:國家有關種植業政策和法律
  • 擬訂:全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
主要職責,所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農業機械化、農墾等農業各產業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等;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指導糧油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油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制訂全省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廣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新機械並組織生產作業,指導農村機電提灌、機耕道建設,承擔負責農業機械使用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承擔農業防災減災責任;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制定全省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和農村能源建設及資源環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負責全省國有農場土地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指導國有農場的改革與發展;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所設機構

四川省農業廳設1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信訪處);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農村合作經濟管理處;市場與經濟信息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計畫財務處(省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產業發展指導處;科技教育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糧油作物處(民族工作處);經濟作物處;土壤肥料與資源環境處;國際合作處(港澳台辦公室);農機裝備處;農機安全監管處;農機化發展處;機電提灌處;農場管理局;人事勞動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在蓉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辦事機構設定方式由農業廳黨組按照省委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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