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9日經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宗教事務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2000年05月09日
- 實施時間:2000年05月09日
-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2000年5月9日經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0年5月9日經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根據憲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四川實際,...
第三條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宗教教職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第四條 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負責本行政域內宗教教職人員的管理。第五條 宗教教職人員的身份由人民政府批准登記的宗教團體認定。經認定的宗教教職人員,...
1995年7月26日四川省成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5年12月20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維護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有利於對宗教活動場所的...
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規範宗教事務管理,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維護宗教和諧和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四川省宗教事務條例》和《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
第一條 為進一步依法規範我省藏傳佛教寺廟財務管理行為,幫助寺廟建立與現代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財務制度,切實維護寺廟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宗教事務條例》《四川省宗教事務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管理規定 四川省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宗教活動...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藏傳佛教和睦與社會和諧,規範藏傳佛教事務管理,提高藏傳佛教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根據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宗教事務條例》《四川省宗教事務條...
和〈關於組織實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川委發〔2014〕6號),設立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簡稱省民族宗教委(省委民族宗教工委)。
成都市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 (1995年7月26日成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1995年12月20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公布施行)昆明市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 (1998年11月28日昆明市第...
承辦其他宗教、民間信仰事務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其具體工作由辦公室承擔。人員編制 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設定紀檢...
重慶市宗教事務管理條例 (1995年9月21日重慶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1995年12月20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1996年1月26日公布重人發〔1996〕5號)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
四川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所屬類別是地方法規 2024年4月3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在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後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決定》。發展歷史 19...
第十二條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本轄區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第十三條自治州人民政府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自治州的地方國家行政機關。自治州人民政府對...
全州廣泛開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團結的宣傳教育活動。第六十六條 本自治條例的解釋權屬於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十七條 本自治條例經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二條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本轄區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第十三條 自治州人民政府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自治州的地方國家行政機關。自治州人民...
條例全文 (2004年7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2019年5月23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閬中古城保護與管理,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簡稱自治州)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工作,有序推進文物的合理利用,繼承和弘揚優秀歷史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四川...
1、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及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和《四川省宗教事務管理條例》,維護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和佛教團體、佛教活動場所和佛教自養服務事業的合法權益。密切聯繫廣大教徒,深入調查研究,如實反映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