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1日,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嘉祥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濟室字【2010】13號)和《中共嘉祥縣委、嘉祥縣人民政府關於嘉祥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嘉發【2010】15號),設立嘉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縣政府正科級工作部門,將縣人事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保留縣人事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工作職責,內設十一個職能科室,七個局屬事業單位。在職幹部職工77名、內退人員14名、離退休人員26名。
局辦公場所占地400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3600平方米。其中辦公樓3000平方米,人力資源市場和社會保險服務大廳600平方米,為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開展,提供了一個較好的工作環境和服務平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職能科室:11個
- 局屬事業單位:七個
- 幹部職工:77名
主要職責
領導分工
內設機構
(一)人事股?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調研工作;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普及和諮詢工作。?
(三)公務員管理股?
負責全縣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擬定、落實全縣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調任、轉任、辭職、辭退等方面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公務員日常登記、備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工作;按規定辦理相關人員調配手續;組織實施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擬訂加強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事項,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工作;審批縣政府各部門開展的系統獎勵表彰事項;負責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有關業務部門聯合獎勵表彰事項的審核上報工作;依法辦理縣政府提請縣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縣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負責全縣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股級幹部的考察任免事項。
(四)就業促進股(掛高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牌子)?
擬訂就業規劃、年度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實施勞動者平等就業、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擬訂留學回國人員來我縣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工作,編制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落實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我縣就業管理政策。?
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加強市場運行監測,規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營行為;制訂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收集、分析和發布制度,推進區域人力資源市場開發合作;負責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舉辦人力資源交流會審批;負責縣屬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許可;負責外國人,台灣和香港、澳門居民就業許可;負責社會保險登記證核發、變更、註銷;辦理非行政許可相關事項的審批工作。
(五)縣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
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政策和安置計畫,完善安置和培訓制度,負責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協調中央和省、市駐嘉有關單位軍轉安置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退役士兵安置計畫;負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維護穩定工作;負責協調轉業軍官隨調隨遷家屬子女的安置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六)教育培訓與職業能力建設股
擬訂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政策;擬訂全縣公務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政策、辦法並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審查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資格;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嘉祥縣行政學校公務員培訓工作。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考核認定、考試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承擔有突出貢獻專家及學術、技術帶頭人的推薦、選拔、管理有關工作;承辦院士人選的推薦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遴選、申報工作。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調配政策並按規定辦理相關人員調配手續;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考核、獎懲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縣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牽頭負責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選調派遣及內調人員安置工作。
(九)勞動關係與社會保險股?
擬訂勞動關係政策;擬訂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擬訂全縣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和實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擬訂改革改制、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落實最低工資標準;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企業勞動模範推薦評選工作。?
擬訂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以下簡稱社會保險)及其補充社會保險政策;擬訂社會保險費率和費基及社會保險費征繳政策;擬訂社會保險金領取條件、社會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擬訂社會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個人賬戶管理政策;擬訂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城鎮居民社會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辦理企業職工退休初審報批手續;擬訂勞動能力鑑定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人員登記管理辦法及其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組織申報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傷殘等級;擬訂全縣農村養老保險規劃、政策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
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
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縣人才引進、流動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管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負責幹部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負責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發布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工資福利股?
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的組織實施;管理縣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人員工資標準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的確定及工齡計算工作;參與指導協調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勞動監察室(掛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牌子)?
擬訂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指導全縣勞動監察工作;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受理、協調、督辦信訪事項。?
擬訂全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組織查處基金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