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縣財政局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綜合改革,承擔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鄉鎮(街道)財政、財務管理,監督管理村級財政補助資金;負責村幹部報酬的發放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祥縣財政局
- 所屬地區:嘉祥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職責: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政局主要職責,財政局內設機構,
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市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財政、相關稅收和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以及政策規定、財務會計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縣財政、相關稅收和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縣與鄉鎮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承擔縣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縣財政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級和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根據縣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收入分配計畫;提出地方性稅收立法建議,擬訂縣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負責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負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財政票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督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
(六)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政府採購的相關制度並加強監督管理。
(七)管理縣級國有資產,指導和監督全縣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加強國有資產投資的管理監督;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承擔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參與擬訂縣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加強項目建設投融資的管理,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評審、監督管理和跟蹤問效;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管理工作;開展財稅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負責會計從業資格和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管理審批工作,指導和監督其業務活動;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十四)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政局內設機構
根據主要職責,縣財政局設11個職能股室。
(一)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與督辦;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文電、宣傳、檔案、安全保密、應急管理、信訪、政務公開、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負責本局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黨群工作;負責本局計畫生育、後勤保障以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協調上級黨委以及各基層單位之間的關係,負責起草黨委的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工作報告、會議決議、黨委領導的重要講話和規章制度等;做好黨員發展、黨費收繳、黨員信息的管理工作。
(二)預算股(掛國庫股牌子)
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縣級財政預草案,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縣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縣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承擔縣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全縣財政預算;擬定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賬戶設立審批工作;管理縣級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預算會計核算;負責縣級財政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國債、地方政府債券兌付有關工作。
(三)行政政法和教科文股
承擔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定相關的財政政策;擬訂行政事業性經費管理制度和新聞出版、電影行業等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承擔統一著裝管理有關工作和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
(四)農業股(掛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牌子)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定相關的財政政策;擬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監督檢查財政用於“三農”的資金使用情況;指導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監督管理村級財政資金。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擬訂全縣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綜合改革;承擔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化解、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等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五)會計股
組織實施會計法規、準則,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有關規章制度;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會計從業資格證核發和代理記賬機構的設立工作。
(六)法規稅政股
組織擬訂財政和相關稅收的規範性檔案,審核其他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財政和相關稅收的條款;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提出實施稅制改革和地方性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以及對縣級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提出地方性稅收立法建議;擬訂縣管理許可權內的有關稅收政策;開展稅源調查分析。
(七)監督檢查辦公室(掛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牌子)
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及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等有關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的評審工作,對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概、預、結算和竣工決算進行審查;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招標標底編制、評審及有關管理工作;承擔社會工程審價市場業務資質的管理,對社會中介機構工程審價業務行為進行指導和監督;承擔投資財務管理培訓。
(八)經濟建設股(掛企業股牌子)
承擔交通、資源、環保、住建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協調重大自然災害的恢復重建;承擔工業、商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編制縣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負責收取縣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擬訂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國有企業資產重組損失沖銷和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轉增核准工作;負責經國務院批准列入計畫的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項目費用預案審批工作;負責旅遊飯店企業取得無償劃撥土地轉作固定資產審批工作;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計分析;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九)社會保障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的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匯總審核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債務金融股(掛資金股牌子)
擬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承擔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擬定擔保業相關政策、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承擔政府外債的有關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研究分析涉外財經問題,負責我縣與國(境)外財經交往合作事宜;負責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事項的審批工作;參與貸(贈)款、擔保和聯合融資的對外談判、轉貸(贈)、償還工作,監督資金的使用;承擔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和項目管理有關工作;辦理有關財政資金的收付業務,做好資金調度;負責全縣財政有償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政府採購辦公室
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法律、法規、政策,擬訂政府採購規章制度;擬定年度縣級單位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有關限額標準;負責縣級單位政府採購計畫編制審核,採購方式審批;負責定點服務類、協定供貨類等採購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採購信息管理、聘用專家管理、投訴處理和縣級單位政府採購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