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管理股,負責指導協調全縣《公務員法》的實施,承擔縣直六大機關(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及群團組織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務員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公務員的登記和錄用工作,負責新進縣直六大機關及群團組織公務員的登記和考試錄用工作;負責指導縣直六大機關及群團組織公務員的年度考核,審核年度考核結果;負責指導縣直六大機關及群團組織公務員的初任培訓、任職培訓、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審批縣直六大機關及群團組織公務員的調配、獎勵、懲戒、交流和迴避、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等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制度的實施和政策制定,負責辦理州管幹部工資的審核工作,負責縣管幹部和縣直六大機關及群團組織公務員工資的審批;負責縣直六大機關及群團組織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負責鄉鎮六大機關及群團組織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