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信託

單位信託是投資工具之一。通過把許多個人投資者的資金匯集起來,基金經理能夠管理大型、有效、並擁有多元化投資的組合。單位信託的單位憑證總數是固定的,一般投資於債券,其債券組合併不活躍地進行交易,有固定的到期。單位信託一旦由發起人組合(通常為經紀公司或債券承銷商)並交給受託人後,受託人將持有所有債券直到出現發行人贖回的情況。

只有在發行人信用極度惡化情況下,受託人才會出售信託。單位信託的初始銷售費約在3.5%—5.5%.,信託發起人在為信託組合購買債券時也要發生費用,由投資者間接支付。當經紀公司或債券承銷商組合單位信託時,債券價格本身就包含了交易商的報價價差。信託出售時需要支付交易費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