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投資信託公司是美國基金管理公司的一種類型。投資公司以受託人的名義購買即將支付股息的大宗股票,然後,憑藉這些股票再向外發行小面額的證券; 當公司以受託人的名義收到企業大宗股票的股息時,將大部分股息按比例分配給購買它所發行的小面額證券的持有者,同時,保留少量費用作為手續費。
持有單位投資信託公司股份的股東們可按股份的淨資產價值取得一定的收益。這一購買證券一賣出證券一支付股息的行為過程不斷重複,單位投資信託公司可將其庫存股票的銷售價格調整到現行牌價,以在廣大投資者中樹立信譽。根據單位信託投資的法律,受託人必須分配所得到的全部大宗股票股息收入,而那些購買單位信託投資公司證券的股東們所得到的利益分配不是收入,而是資本投資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