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信託制度

香港信託制度是香港信託業務是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迅速發展起來的,其中以單位信託基金最為發達。香港的單位信託基金曾在60年代風靡一時,但由於有些管理公司經營不正當,有欺騙行為,曾一度被取締,但時隔不久便得以恢復並迅速發展。

到1973年經香港當局認可的單位信託基金有8個,投資總金額為4. 1億美元;到1989年10月底,獲認可的單位信託基金達338個,投資總額為162億美元,連同未獲認可的共有620個,投資總額約達270億美元。在90年代初香港的各種信託基金分別由32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這些公司主要來自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及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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