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單位信託基金

香港單位信託基金是一種運用他人資金進行投資的組織。它通過出售投資“單位”來吸納廣大投資者的資金,委託專業投資機構經營,投資於股票、債券、可轉讓存款證等各種證券和金融工具,以實現分散風險、收益共享的投資目標。單位信託基金由三方面組成: 一是作為基金經理人的專業投資經營公司; 二是購買基金單位並成為基金受益人的投資者; 三是代表受益人權益的信託人。

香港基金的種類很多,劃分方法也多種多樣。若按基金成立時的宗旨劃分,可分為增長基金、收益基金和平衡基金三類; 若按投資策略劃分,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黃金基金、貨幣基金等; 若按單位發行數目劃分,可分為有限額基金和無限額基金兩類 (香港註冊的基金均為後者)。在香港,單位信託基金除主要受 《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 的監管外,同時還受 《證券條例》、《信託人條例》和 《保障投資人士條例》等的制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