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加快我市電子商務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2號)、《商務部“十二五”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意見》(商電發〔2011〕375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豫政 〔2014〕1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已經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丘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意見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商丘市人民政府
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意見
商政〔2014〕4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商丘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加快我市電子商務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2號)、《商務部“十二五”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意見》(商電發〔2011〕375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豫政 〔2014〕1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已經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

詳細內容

一、統一認識
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使用網際網路等電子工具進行的商務貿易活動,是推進大流通、大物流,滿足多元化、個性化消費需求,實現便利消費、實惠消費的重要載體,是網路化現代商務活動的新形態。近年來,我市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和基礎設施不斷改善,第三方服務初具規模,企業套用、農村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網路交易增長迅速,呈現出較好發展勢頭。但總體上,我市電子商務處於發展的初期階段,基礎較弱,套用意識不強,推廣範圍不寬,質量和水平有待提高。大力推進電子商務是我市搶抓機遇,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要求,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選擇,是拉動內需、服務民生、建設富裕商丘的重要舉措。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為宗旨,以加快我市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為主線,以套用電子商務推進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為出發點,提高套用水平,實施產業帶動,加強示範引導,完善發展環境,進一步增強網路消費產品供給能力,擴大消費需求,激發市場活力,推動我市電子商務實現跨越式發展,為商丘振興提供新動力。 (二)發展原則
1.市場主導,創新發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鼓勵電子商務技術、模式、機制創新,增強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內生動力。
2.強化套用,務實發展。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和優勢產業、重點行業、特色產品,加快電子商務普及套用,促進產業融合,拓展套用廣度和深度,提高套用成效。
3.要素融合,協同發展。推動電子商務發展要素之間有效銜接和深度融合,統籌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互動發展,推動線上、線下資源互補,促進電子商務服務業協調發展。
4.加強監管,規範發展。加強對電子商務的巨觀管理,逐步規範,最佳化發展環境,依法維護,促進規範有序的電子商務市場健康發展。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我市電子商務戰略性新興產業地位基本確立,電子商務成為我市社會商品和服務的主要流通方式,建成河南東部區域性電子商務中心。
——全市電子商務發展總體水平進入全省前列,套用電子商務開展內外貿易的企業達到80%以上,網路零售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5%以上。
——建立比較完善的電子商務套用體系。由電子商務重點平台、骨幹平台和細分平台組成的電子商務套用平台體系基本建成,相關配套服務成熟高效。
——誠信有序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基本形成,電子商務政策比較完善,網路交易監管有力,網路交易秩序健康規範,網路消費安全便利。
三、主要任務
(一)扶持建立電子商務平台。市政府支持有實力和潛力的企業建立1~2個市級電子商務第三方服務平台,各縣建立1個縣級電子商務第三方服務平台,面向全市企業提供商貿流通網路綜合服務,將我市各中小企業、農副產品、名特優商品真正實現網上銷售;支持專業批發市場和大型經營企業開展大宗商品網上現貨交易,培育一批在國內市場有較大影響力的特色產品和行業電子商務平台知名品牌;發展中小網商和家政、旅遊、訂餐、舊貨交易等便民服務細分電子商務平台,逐步形成電子商務重點平台、骨幹平台和細分平台有機結合,城市和農村網路交易服務平台有效銜接,不同部門、行業特色平台協調發展的格局。
(二)引導傳統商貿業套用電子商務。加大宣傳和推廣套用力度,發展網路零售業。組織我市名特優產品參加“豫貨網上行”網路銷售,依託省商務廳和阿里巴巴聯合建設的“阿里巴巴河南產業帶”和淘寶網“特色中國�河南館”等網路銷售平台,開展網上推介,提升品牌市場占有率;鼓勵大型傳統百貨(京港百貨等)、連鎖超市、310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等重點商貿企業,依託現有實體網點、貨源渠道、物流配送等商業資源,組織開展網路零售業務,促進傳統商品流通方式向電子商務方式轉變;規劃建設一批社區電子商務連鎖超市,促進社區商業服務網路化;推動酒類、藥品等特殊商品流通套用電子商務,探索提供房產、汽車、定製服務等消費需求線上服務。
(三)大力發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89號),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實行電子商務出口經營主體分類和按規定登記備案。鼓勵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針對不同語言進行區域劃分,建立境外銷售渠道,開展網上推介,提升我市產品在境外市場的品牌影響力和附加值。支持外貿企業通過網路渠道,擴大境外產品進口,滿足國內需求。開展外貿重點平台擇優認定和動態管理工作。引導、支持企業提供展會型國際貿易電子商務服務。
(四)支持中小型企業套用電子商務。扶持有條件有能力的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活動,引導企業套用電子商務實現網上交易,減少企業行銷成本,擴大企業銷售渠道。支持有條件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開設“商丘企業專區”,推動專業化網路行銷服務;支持品牌效應突出、產品標準化程度高、系列齊全的生產企業建立企業電子商務網站和零售平台,開展網路零售、網上訂貨和洽談簽約等業務,實現採購、生產、銷售全流程電子商務.
(五)鞏固擴大農村電子商務套用。提升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信息化改造、農超對接等與電子商務的有機結合;利用好“商務部新農村商網”、“阿里巴巴河南產業帶”、淘寶網“特色中國�河南館”、“豫貨網上行”等電子商務套用平台,加強農產品網上購銷對接,擴大農村市場網上消費規模;引導和扶持我市涉農電子商務平台與農業產業化基地、大型超市、農產品批發市場、加工企業、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農資生產配送企業、種養殖大戶等開展合作,雙向互動,創新傳統農產品交易方式和交易流程;加強對農村信息員、農民經紀人套用電子商務的培訓。
(六)加快發展移動電子商務。套用寬頻行動網路前沿技術,促進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推動手機、掌上電腦等智慧型移動終端在商貿流通領域普及套用,實施“網路超市”、“移動商城”促進工程,擴大移動電子商務覆蓋面;鼓勵電子商務服務技術創新、內容創新、模式創新,加強電子商務新技術自主研發和引進,加快成果轉化,引導和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開拓新領域,發展新業務。
(七)推進電子商務示範工程。要加快形成以電子商務企業為主體,集人才培訓、物流倉儲等多位一體的電子商務園區,提升輻射力,打造國內知名品牌園區,鼓勵有條件的縣(區)結合當地優勢產業,建設不同特色的電子商務園區。支持電子商務基礎條件好、網路貿易需求旺盛、市場發展前景廣闊的企業爭創國家和省級電子商務企業,爭取上級政策資金支持,壯大我市電子商務骨幹企業隊伍,全面提升我市電子商務發展水平。
四、強化支撐
(一)建設現代物流體系。積極引進在國內外處於領先地位的快遞物流企業到我市設立總部和機構,整合現有物流信息資源,提高物流配送的社會化、組織化和信息化水平;發展快遞物流,培育一批信譽良好、服務到位、運作高效的快遞物流企業;支持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建設物流配送系統,逐步建設覆蓋全市、與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相適應的現代物流配送體系。物流園區體系內派駐質監、衛生、檢驗檢疫、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對進入園區的物品進行嚴格的檢驗,確保進出園區的商品安全合格,打造區域性大型、先進、無假貨的物流園區體系。
(二)完善網路交易支撐體系。推動“三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網際網路)融合,擴大城鄉網路覆蓋範圍,提高網路服務質量;依託中國聯通、中國移動、中國電信等數據樞紐,整合基礎電信運營,大力推進行動網路新技術套用,提高網路運行速度,為我市電子商務又快又好發展提供優良的網路服務。
(三)完善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加強電子商務信用管理,強化身份認證、信息透明、數據共享、網路監督;鼓勵符合條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開展商務信用評估,在電子商務中推廣套用信用產品;加強信息安全防範,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完善數字認證、密鑰管理、數字加密等安全措施,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四)構建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銀行拓展電子銀行服務業務,強化線上支付功能,加強與電子商務企業的合作,開展電子票據、行動電話支付等新型電子支付業務,推出適合電子商務特點的支付產品和服務。
(五)加快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和引進。積極發揮商丘師範學院、商丘職業技術學院等各大院校和企業的作用,有計畫地開展電子商務專業知識培訓,培養電子商務專業人才,引進一批電子商務套用和系統研發高層次複合型人才,提高我市電子商務管理水平。為電子商務企業引進的高級人才提供低成本租金公寓式住宅,為企業引進人才創造更好的條件。
五、加強監管
(一)完善政策體系。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電子商務法規,從準入、備案、經營過程的監督等方面加強對電子商務的監管,準確掌握行業動向。
(二)加強執法管理。按照在發展中規範、以規範促發展的總體要求,堅持“管放結合”原則,加大網上商務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網上經營行為,強化事中執法檢查和事後違法追究。商務會同公安、工商、工業和信息化等相關部門要上下聯動、通力協作,嚴厲打擊利用網路侵犯智慧財產權、傳銷、詐欺、逃稅漏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毒品、槍枝彈藥等非法行為,保護網路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健康有序的網上流通秩序。
(三)推行實名備案。對各類網商和電子商務第三方服務企業開展網路經營活動實行實名備案,商務等監管部門依據備案信息實施監督管理,備案和監管信息在相關政府部門之間互通共享。
六、落實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電子商務的發展,把加快推進電子商務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時研究並及時解決在推進電子商務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做好政策引導、技術指導和信息交流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財政統籌利用政策資金,對創建省級以上示範企業、重點園區以及骨幹電子商務平台建設、人才培訓和引進、信用和統計體系建設等給予重點支持;積極引導社會投資對發展電子商務的投入;對符合我市產業結構調整總體布局的重點電子商務園區,比照經濟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相關支持政策執行;對國家和省、市重點電子商務項目,參照市重點項目進行管理,在規劃、土地指標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利用存量土地發展電子商務;降低電子商務企業設立門檻,放寬電子商務領域外資準入限制;對獲得國家支持的電子商務建設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配套。
(三)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支持電子商務行業中介組織建設,鼓勵和支持協會依照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開展工作,引導企業守法誠信、規範經營,強化協會會員自律。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大電子商務的宣傳和推廣力度,引導企業和消費者充分認識開展電子商務的現實意義和提高社會信息化水平、促進經濟發展的深遠意義,動員企業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加大投入,積極套用電子商務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要宣傳與推薦一批電子商務套用示範企業和優秀網站,形成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氛圍。
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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