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是江西省人民政府2013年11月19日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 地點:江西省
  • 類別:意見
  • 發布單位: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贛府發〔2013〕30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電子商務是網路化的新型經濟活動,已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與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七次全會精神,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28號)和《國務院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2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快我省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重要意義
電子商務在全球範圍的迅猛發展,對傳統交易、服務、消費和生活方式產生了重大影響,已成為引領生產生活方式變革的重要推動力,成為經濟成長的新引擎,成為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手段。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已將電子商務產業納入戰略性新興產業,省委十三屆七次全會明確提出要著重發展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加快電子商務發展作為推動我省“發展升級、小康提速、綠色崛起、實幹興贛”的重要途徑,採取有力措施,推動全省電子商務產業跨越發展,促進我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較快發展。
二、總體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典型示範、打造特色的原則,緊緊圍繞產業發展、產品銷售、居民消費、套用普及、行業管理五個方面,積極推動電子商務產業鏈建設,推進電子商務普及套用,加快電子商務配套體系建設,加快電子商務人才培養與引進,強化電子商務宣傳推廣,營造電子商務發展政策環境,促進我省電子商務快速有序發展。
三、工作目標
2015年全省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1500億元,2020年突破1萬億元,電子商務發展水平顯著提升,套用領域明顯擴大,交易額持續快速增長,電子商務成為支撐我省經濟快速發展的支柱產業,基本形成我省電子商務產業政策有效、配套體系健全、管理體制合理高效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四、工作任務
(一)加快推廣普及電子商務套用。
1.支持傳統商貿企業套用電子商務。支持傳統百貨、連鎖超市、專業市場依託實體網點、貨源、配送等商業資源開展網上經營,實現線上線下資源互補和融合發展。支持中小商貿企業利用知名第三方服務平台開展網上零售業務和社區便民服務。鼓勵新建大型商貿區、商貿城,建設與電子商務交易供應鏈相配套的功能區塊,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2.鼓勵生產企業套用電子商務。支持生產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創新生產經營模式,開展線上購銷和客戶關係管理等活動。支持生產企業通過第三方平台開設網路旗艦店、專賣店等網路銷售終端,開展網路批發零售業務。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自建網上銷售平台,開展網路零售、網上訂貨和洽談簽約等業務。
3.鼓勵數字產品和服務業套用電子商務。鼓勵信息產業利用技術、創新等優勢,套用電子商務加快發展。支持數字出版、數字音樂、網路藝術品、動漫遊戲利用電子商務開拓市場,推動優秀信息產品網上消費。
4.引導電子商務向農村鄉鎮發展。推進農村商務信息化試點建設,鼓勵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利用電商平台開拓市場,拓寬我省農產品網上銷售渠道,提升農產品流通效率,解決農產品賣難問題。探索建設鄉鎮電子商務示範點,鼓勵農民套用電子商務創業增收。推進“萬村千鄉”農家店信息化建設,重點打造一批集刷卡消費、各類代繳費、信息收集發布等功能信息化農家店,實現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的雙向暢通。
(二)大力培育電子商務平台。
1.打造省產品網上銷售平台。整合製造、貿易、物流、加工、金融等產業鏈資源,打造全省統一電商網路平台,採取優惠政策,吸引江西企業入駐,拓寬江西產品銷售渠道,擴大江西產品影響力。
2.發展行業和區域性電子商務平台。以綠色食品、醫藥、陶瓷、家居、旅遊和服務業等優勢產業為切入點,利用現有資源,培育壯大一批行業性和區域性電子商務平台,突出我省行業電子商務特色,形成我省電子商務比較優勢,打造我省電子商務企業品牌。
3.支持骨幹企業建設電子商務平台。充分發揮骨幹企業在採購、銷售等方面的帶動作用,支持一批品牌效應明顯、產品標準化程度高的骨幹企業建立企業電子商務平台。鼓勵我省稀土、銅、有色金屬等方面大型骨幹企業利用資源優勢,建立大宗商品現貨交易電子商務平台,提升在相關領域的影響力和競爭力。
(三)加快發展跨境電子商務。
1.支持利用第三方平台開拓國際市場。支持各類外貿企業利用第三方外貿電子商務平台,發布信息、洽談業務、爭取訂單,降低企業交易成本,擴展產品銷售範圍。
2.大力發展跨境網路零售業務。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89號)各項政策措施,進一步簡化跨境零售的報關結匯、境外配送等配套業務,鼓勵各類電子商務企業開展跨境批發或零售,鼓勵符合條件的地方申報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城市,提升我省產品在境外市場的品牌影響力和附加值。
(四)加快發展移動電子商務。
1.加快推動移動電子商務普及套用。大力鼓勵商貿、餐飲、旅遊等企業套用移動電子商務,提供即時化、個性化、專業化的移動電子商務服務。鼓勵傳統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向移動電子商務平滑升級,為用戶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詢、數據分析、價格指數、即時交易、移動支付等服務。
2.推動公共資源向移動平台開放。支持移動電子商務在民生和社會管理領域運用,依法開放教育、醫療、社保、交通、工商、稅務、交管等與民生相關公共資源,促進相關領域移動電子商務發展,方便民眾生活,提升公共服務效能。
(五)大力推進電子商務示範工程。
1.培育一批電子商務示範企業。評選認定一批基礎好、有發展前景、成長良好的電子商務示範企業,集中相關政策措施,進行重點培育和扶持,打造一批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創建電商品牌,帶動相關領域電子商務發展。
2.推進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建設。積極實施一批電子商務重點工程,加快推進江西電子商務總部基地、南昌華南城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共青城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鼓勵各地按照產業和產品特色,創建省級電子商務產業基地,促進全省電子商務產業集聚發展。
3.推動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積極申報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同時,綜合考慮電子商務套用普及、電子商務企業集聚、電商平台建設和產業基地發展等要素,認定省級電子商務示範城市,通過區域示範,帶動全省電子商務發展。
五、加快完善配套支撐體系
(一)加快信息網路基礎建設。
深入貫徹落實“寬頻中國”戰略,進一步完善我省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加快推動“三網融合”,完善第三代移動通信(3G)網路覆蓋,大力發展第四代移動通信(4G)網路,積極實施中心城區無線網路覆蓋套用,積極推進光纖入戶工程,推進農村地區寬頻網際網路等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構建覆蓋城鄉、有線無線相結合的頻寬接入網。
(二)加強電子商務物流配送體系建設。
整合現有工業、商業、倉儲和運輸等物流信息資源,培育一批信譽良好、服務到位、運作高效的快遞物流企業,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推動第三方物流與電子商務平台合作,提高物流配送的社會化、組織化和信息化水平,為網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撐。引進一批國內外先進的快遞物流企業到我省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加快我省現代物流與現代倉儲集中化建設,逐步形成與電子商務發展相適應的現代物流配送體系。
(三)推動電子商務套用技術創新發展。
充分發揮鄱湖雲計算中心作用,加快雲計算技術在電子商務領域套用。加快引進和培育一批信息技術服務企業,為中小企業提供平台開發、信息處理、數據託管、套用系統和軟體運營等外包服務。推動企業探索推進電子商務經營模式變革和創新,不斷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新趨勢。
(四)加快培育第三方支付平台。
支持有實力的企業與研究機構、金融機構和電商企業合作,加強技術開發和風險防控,建設有較強競爭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持核心支付技術和金融產品的開發、創新,培育發展移動支付平台。加強第三方支付平台資源深入開發,收集沉澱網路交易的資料庫,探索建立信用評估體系。
(五)加強網路交易安全體系建設。
大力推進身份認證、網站認證和電子簽名等網路信任服務,加快推進我省數字認證平台建設,為電子商務發展提供重要支撐。完善網路市場主體準入機制,支持網路交易平台開展會員實名認證和信息審核,依法規範網上營業執照信息公示或身份信息公示。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強化安全防範意識,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從項目立項、建設、驗收、運行維護等環節落實等級保護措施,加強網路信息安全防護,提高電子商務系統安全保障能力。
(六)加強人才培育和引進。
強化對電子商務產業分析研究,加強全省大專院校電子商務專業建設,組建省級電子商務與產業升級協同創新中心,鼓勵建設電子商務產業創業孵化園,加大電子商務人才的培養力度,重點培養行銷和新技術的複合型人才,加快培養面向後台軟體技術型開發人才和面向前端操作套用型人才。制定符合江西電子商務產業特點的電子商務實用人才教學大綱、培訓教材,開展電子商務知識培訓、職業化培訓,為全省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儲備人才。加大電子商務高層次人才引進,鼓勵企業面向國內外引進一批高素質、有豐富電子商務大型團隊運營經驗的職業經理人隊伍。
六、營造良好政策環境
(一)安排電商發展引導扶持資金。
將電子商務產業列為我省優先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納入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引導資金支持範圍,通過股權投資和股權質押的形式,重點扶持電子商務重點項目引進、產業園區建設、物流體系建設等。各地要結合實際出台政策措施,加大電子商務發展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資金導向作用,切實提升電子商務發展水平。
(二)實施優惠稅收政策。
對於國內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將註冊地及納稅地或將區域性、功能性總部註冊地及納稅地遷入我省的,給予適當獎勵。支持電子商務及相關服務企業參與高新技術企業和軟體生產企業認定,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和軟體生產企業的,可申請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按規定予以減免企業所得稅。對電子商務企業交易平台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積極研究解決物流企業代理採購、電子商務稅收管轄、稅務登記和發票套用等相關問題。
(三)加大對電子商務企業融資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探索無形資產和動產質押融資方式,擴大電子商務企業貸款抵質押品範圍,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幫助電子商務小微企業增信融資。積極發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緩解電子商務企業抵押擔保難;積極探索網路聯貸聯保等中小企業網路融資產品,提高中小企業信貸審批和發放效率。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通過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融資,符合條件的可作為省級重點上市培育企業。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等方式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引進私募股權投資、風險投資等戰略合作夥伴,促進企業規範快速發展。
(四)加大對電子商務用地的支持。
統籌安排電子商務產業園用地空間布局,優先保障重大電子商務項目用地。對省政府確定的重點電子商務項目,各地應優先安排用地指標,保障項目落地。鼓勵利用存量土地發展電子商務產業。
(五)其他方面政策支持。
鼓勵各類資本投資電子商務產業,電子商務企業登記註冊、辦理電信增值業務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已有規定外,一律不得設定前置性審批事項。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將配送業務外包給第三方快遞物流企業,對物流企業配送車輛給予相關通行便利措施。完善價格政策,電子商務企業用水、用電、用氣與工業企業同質、同量、同價。
(六)加大對電子商務人才引進的支持力度。
對電子商務企業引進高端電子商務人才產生的有關住房貨幣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可列入成本核算。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支持電子商務產業園按照集約用地的原則,引導用工單位等各類投資主體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面向區內就業人員出租。
七、建立健全服務保障體系
(一)建立電子商務組織保障工作體系。
建立推進電子商務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我省電子商務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聯席會議由省商務廳主要負責人任召集人,成員由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政府金融辦、省工信委、省交通運輸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郵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工商局、南昌海關、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國土資源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部門有關負責人組成。各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形成電子商務發展合力。各級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體系,更好地發揮統籌規劃、政策制定和綜合協調作用,全面推進電子商務提升發展。
(二)制定電子商務發展規劃。
根據我省產業特點,結合電子商務發展現狀,制定務實、可操作、指導性強的全省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引導電子商務發展。
(三)規範電子商務行業管理。
發揮商務、公安、工商、稅務、質監、通信等部門在電子商務及物流快遞中的監管職能,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監督管理規範。加強對電子商務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與管理,實施行業協會監管等措施,維護全省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秩序。加強電子商務行業協會建設,充分發揮其政府橋樑作用,加強行業自律與行業監管,促進我省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
(四)健全電子商務統計監測制度。
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加強電子商務企業信息統計和採集,建立電子商務運行監測系統,建立完善發展評價體系,提升電子商務統計監測、分析的科學化水平。
(五)強化宣傳輿論引導。
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有效形式,普及電子商務知識,提高社會各界對發展電子商務重要性認識,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宣傳一批成功的電子商務套用示範企業、平台和基地,不斷擴大示範效應,形成良好的創業氛圍。加大電子商務整體形象宣傳,提升全省電子商務影響力。
發文時間:2013年11月19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