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水利局

唐山市水利局

唐山市水利局是唐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1983年5月成立唐山市水利局;2001年11月更名為唐山市水務局(同年,市節約用水辦公室劃入、市移民遷建辦公室併入);2003年5月,原省管理的引灤入唐工程整體移交唐山並成立唐山市引灤工程管理局,與唐山市水務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合屬辦公;2018年12月,更名為唐山市水利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山市水利局
  • 成立時間:1983年5月 
  • 辦公地址:唐山市路北區建設北路94號 
  • 隸屬:唐山市人民政府
  • 局長:李鴻祥 
所獲榮譽,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一、內設處室,二、局屬單位,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2021年11月23日,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評為“第九屆全國水利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定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統一監督管理。擬定全市和跨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配合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市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地方水利配套工程建設。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定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引灤調水。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負責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有關水庫移民遷建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水庫移民的搬遷安置,協助地方做好移民生產生活扶持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移民基建項目和生產扶持項目的立項、申報及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驗收;負責處理水庫移民的遺留問題及來信來訪工作;協調做好水庫移民的穩定工作;負責水庫移民統計及信息反饋工作。承擔市移民遷建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定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辦理有關水利涉外事務。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李鴻祥局長主持市水利局(引灤工程管理局)、市河湖長制辦公室全面工作。
莫兵副局長負責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水旱災害防禦、水量調度;水利執法、河道采砂和水政監察等方面工作。分管運行管理與災害防禦處、水政監察支隊、灤河下游灌溉事務中心、海港開發區供水工程管理中心。聯繫唐山海港浩源供水有限公司、唐山浩淼水務有限公司工作。
王贊二級調研員負責局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群團工作;機關政務、事務管理、組織人事、職工教育、老幹部、水利科技、水利學會;財務;節約用水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處)、財務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陡河水庫事務中心、市節約用水管理中心。聯繫駐局紀檢組工作。
張玉軍組長負責駐局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
楊立剛副局長負責河湖管理保護、河湖長制、河湖督導;全域治水清水潤城工程等方面工作。分管河湖管理處、河湖督導處;邱莊水庫樞紐事務中心、遷西渠道事務中心。
徐輝副局長負責水資源管理、政策法規;智慧水利、市本級全域治水清水潤城工程;水利規劃計畫、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與質量監督、行業安全生產等方面工作。分管水政水資源處、規劃建設與安全監督處;市區河道監管中心、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
李宏三級調研員負責農村水利水電、飲水安全、水土保持;水庫移民等方面工作。分管水利水保處、移民工作處;水土保持與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工作。
周兆東總工程師協助徐輝同志抓好水利規劃計畫、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與質量監督、行業安全生產等方面工作。

內設機構

一、內設處室

內設辦公室(人事處)、水利水保處、規劃建設與安全監督處、水政水資源處、運行管理與災害防禦處、財務處、河湖管理處、河湖督導處、移民工作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二、局屬單位

市水利局共有局屬單位10個:水土保持與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水政監察支隊、邱莊水庫樞紐事務中心、陡河水庫事務中心、遷西渠道事務中心、灤河下游灌溉事務中心、市區河道監管中心、節約用水管理中心、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海港供水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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