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十三鎧即唐代的鎧甲,據《唐六典》記載,有明光、光要、細鱗、山文、烏錘、白布、皂絹、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鎖子、馬甲等十三種。其中明光、光要、鎖子、山文、烏錘、細鱗甲是鐵甲,後三種是以鎧甲甲片的式樣來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絹、布背,則是以製造材料命名。在鎧甲中,仍以明光甲使用最普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十三鎧
- 所屬年代:唐代
- 相關記載:《唐六典》
- 代表:明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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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唐十三鎧中,明光、光要、鎖子、山文、烏錘、細鱗甲是鐵甲,後三種是以鎧甲甲片的式樣來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絹、布背,則是以製造材料命名。在鎧甲中,仍以明光甲使用最普遍。
鎖子與山文是並列的兩種鎧甲。魚鱗甲、羅圈甲、山文甲這些甲都屬於一種範疇,它們不是全身甲。但是,它們的某些防護能力是不同的,像山文甲,它的“倒丫”甲片中間凸兩邊凹,由多片甲片相互扣合成整片甲,這樣甲表面形成無數的凹凸面,非常利於防箭。而且造型相當美觀。
演變
唐代時,中國軍隊無論裝備、素質、士氣還是將帥能力都達到了冷兵器時代的一個高峰。當時唐軍野戰常用的陣形之一是“鋒矢陣”,沖在最前面的是手執陌刀(一種雙刃的長柄大刀)、勇猛無畏的輕裝步兵,接著是步、騎兵突擊,後列則有弓弩手仰射,直到完全擊潰對方。陌刀的攻擊力極為可怕,列陣時“如牆而進”,肉搏時威力不減,李嗣業便是一員善使陌刀的猛將。騎兵方面則是輕重騎兵結合,一般使用馬槊和橫刀。唐代改進了冶煉技術,灌鋼法取代了百鍊法,使鐵制戰刀更加鋒銳。唐軍的鎧甲拋棄了魏晉的具裝鎧,演變為以明光鎧為代表的唐十三鎧,重量更輕,但防禦力卻有所提升。
唐代制甲
初唐的鎧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著南北朝以來至隋代的樣式和形制。貞觀以後,進行了一系列服飾制度的改革,漸漸形成了具有唐代風格的軍戎服飾。高宗、則天兩朝,國力鼎盛,天下承平,上層集團奢侈之風日趨嚴重,戎服和鎧甲的大部分脫離了使用的功能,演變成為美觀豪華,以裝飾為主的禮儀服飾。“安史之亂”後,重新恢復到金戈鐵馬時代的那種利於作戰的實用狀態,特別是鎧甲,晚唐時已形成基本固定的形制。
唐代的甲種類繁多,式樣各異,卻主要供騎兵穿著,戰馬一般不披甲,這樣在作戰時騎兵機動性大,以輕捷快速而取勝。另外,唐代制甲,還講究外觀華美,往往塗上金漆或繪有各種花紋。唐太宗李世民還是年輕將領時,曾身披金甲,陳鐵騎1萬人,甲士3萬人,在太廟前舉行凱旋禮。那時儀仗典禮等隆重場合下都有金盔銀甲的壯觀場面。唐代大詩人杜甫曾寫下“金鎖甲、綠沉槍”的詩句。宋代大詩人陸游的《出塞曲》也有“三軍甲馬不知數,但見銀山動地來”的名句,形象地描繪了眾多兵士身著鎧甲,在陽光的照耀下,像銀山一樣爍爍發光的壯觀景象。
甲制種類
明光鎧
明光鎧一詞的來源,據說與胸前和背後的圓護有關。因為這種圓護大多以銅鐵等金屬製成,並且打磨的極光,頗似鏡子。在戰場上穿明光鎧,由於太陽的照射,將會發出耀眼的“明光”,故名。
鎖子甲
鎖子甲在中國古代又稱“環鎖鎧”。一般由鐵絲或鐵環套扣綴合成衣狀,每環與另四個環相套扣,形如網鎖。由西域傳入中國,最早記載見於《先帝賜臣鎧表》。《晉書.呂光載記》描述此類鎧甲“鎧如環鎖,射不可入。”唐代極為盛行,並將此甲列為13種甲制之一明代和清代還仍有沿用。鎖子甲是一種用鐵鏈銜接,互相密扣,綴合而成衣形的鎧甲。這種甲穿起來柔和便利,比大型堅甲輕鬆。
山文甲
山文甲也屬於鎖子甲的一種,顧名思義,是指甲片形狀如漢字的“山”字。札法十分獨特,為“錯札法”。即通過甲片與甲片互相枝杈咬錯成甲。據說如果甲片製造精巧劃一的話,全甲不需一個甲釘,不需一縷絲線。山文甲自唐代引入中國後,逐漸被廣泛套用,成為宋明時期常見的甲式,從某種程度上說,它可算作中式甲的典範,西方人稱為“中國之星”。日本人稱為“唐甲紋”。
烏錘甲
烏錘甲是唐宋及其後代經常使用的主要甲片類型。
皮甲
從出土的實物來看,古代戰甲,多以犀牛、鯊魚等皮革製成,上施彩繪;皮甲由甲身、甲袖和甲裙組成;甲片的編綴方法,橫向均左片壓右片,縱向均為下排壓上排;胄也是用十八片甲片編綴起來的。鎧甲材料最好是使用皮革。皮革鎧甲的使用年代久遠,即使後來出現了金屬鎧甲,但是由於皮甲輕便、價廉,所以仍被普遍使用。 相傳甲也是蚩尤發明的,是一種用皮革制的皮甲。這雖是神話,但是從中說明,鎧甲最初使用的材料就是皮革。
到了唐代前後,一改以前甲片的綴合方式,出現了把幾層皮革重疊起來使用的新型皮甲。這種皮甲一直沿用到十七世紀,成為中國具有代表性的鎧甲。
步兵甲
為適應步兵野戰的需要,在唐代供步兵使用的步兵甲有了很大發展。據《通典》所記,當時每隊戰士有60%的人裝備有鎧甲,而漢代軍隊披鎧甲的士兵僅占總數40%。這種步兵甲的基本形制是:身甲前後片在雙肩上用帶聯扣,兩肩所覆披膊作獸皮紋,腰帶下垂有兩片很大的膝裙,上面疊綴著幾排方形的甲片。宋代的“步人甲”就是由這種鎧甲演變而成的。
補充說明:中國宋代的步人甲(步兵鎧甲)是中國歷史上最重的鎧甲,根據《武經總要》記載,北宋步人甲由鐵質甲葉用皮條或甲釘連綴而成,屬於典型的札甲。其防護範圍包括全身,以防護範圍而言,是最接近歐洲重甲的中國鎧甲,但是也沒達到歐洲重甲那種密不透風般的防護程度。根據宋紹興四年(1134)年的規定,步人甲由1825枚甲葉組成,總重量達29KG,同時可通過增加甲葉數量來提高防護力,但是重量會進一步上升。為此,皇帝親自賜命,規定步兵鎧甲以29.8KG為限。此後,又把長槍手的鎧甲重量定為32-35KG;由於弓箭手經常捲入近戰格鬥,其鎧甲定為28-33KG;而弩射手的鎧甲定為22-27KG。
絹布甲
馬甲
《唐六典》列舉的十三種鎧甲中,最後一種名為“馬甲”。有人以為是當時戰馬所著,其實不然。根據東晉以後的習慣,只有人穿的胄甲才能稱“甲”,馬著的甲衣只能稱“具裝”,而不叫“馬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