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爾第一不完全性定理

哥德爾第一不完全性定理(Godel first incom-pleteness theorem)是數理邏輯的重要定理之一,也是證明論的主要定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哥德爾第一不完全性定理
  • 外文名:Godel first incom-pleteness theorem
指1931年,美籍奧地利數學家哥德爾(Godel , K.)證明的下列定理:設T是一個包含皮亞諾算術在內的形式系統,那么存在一個語句A,它斷言自己在T中的不可證性,使得
(i)若T是協調的,那么T不能推出A,即A不是T 的定理
(ii)若T是不協調的,那么T不能推出~A,即~A也不是T 的定理
第一不完全定理說明了系統T 的不完全性,因為A的定義A在系統T中不可證,那么當T協調時,意味著A在系統中可得到證明,與其定義相反;當T 不協調時,意味著A在系統中不可證,所以A是真的,但是“A是真的”在系統T中不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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