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煤炭經營管理辦法》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煤炭經營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市政府令第62號
- 發布日期:2001-03-28
- 生效日期:2001-04-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哈爾濱市煤炭經營管理辦法》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
《哈爾濱市煤炭經營管理辦法》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檔案來源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62號)《哈爾濱市煤炭經營管理辦法》已經2001年3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市...
第一條 為加強對煤炭經營的管理,維護煤炭經營秩序,根據煤炭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煤炭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國家煤炭管理部門會同國家商品流通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煤炭經營的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經營資格審查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煤炭經營的監督...
一、《哈爾濱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辦法》“(一)第六條修改為:“在江上從事遊樂性營運或者開辦江上經營娛樂場所,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並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公安部門備案。”“(二)刪去第七條。“(三)第十一條改為第十條,修...
黑龍江省煤炭資源開發暫行管理辦法 (1980年9月4日黑政發〔1980〕191號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和合理利用煤炭資源,保證社會主義建設的需要,必須加強管理,全面規劃,統籌安排,合理開發。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煤炭資源均屬社會主義全民所有...
煤炭經營監管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規範和維護煤炭經營秩序,保障煤炭穩定供應,促進環境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煤炭經營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煤炭經營,是指...
(五)《哈爾濱市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規定》(市政府20號令1998年12月21日發布)《哈爾濱市殘疾人勞動就業規定》(市政府25號令1999年1月4日發布)(七)《哈爾濱市生豬屠宰和銷售管理辦法》(市政府52號令2000年7月22日發布)《哈爾濱市煤炭經營管理辦法》(市...
第四條 本辦法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環保部門)組織實施,日常管理可以委託市潔淨煤技術管理機構負責。區環保部門按照職責許可權,負責轄區內原煤散燒污染防治管理。規劃、財政、供熱、技術監督、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對原煤散燒污染防治實施管理。
第二十九條 用煤單位使用的鍋爐應當滿足燃用符合規定標準燃煤的要求。不符合前款規定在用的鍋爐,應當在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升級改造。第五章 燃煤使用管理 第三十條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報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更嚴格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本...
《呼和浩特市煤炭經營管理辦法》是呼和浩特市施行的辦法。內容簡介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煤炭經營管理,建立規範有序的煤炭市場,維護煤炭經營者與消費者的權益,保證精煤推廣順利進行,有效控制大氣污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內蒙古自治區煤炭管理暫行規定》及《呼和浩特市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合作市煤炭經營使用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改善全市空氣品質,規範和維護煤炭經營管理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甘肅省煤炭經營監督辦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煤炭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活動,...
多年來,為了加強煤炭市場管理,蘭州市先後制定了《蘭州地區煤炭市場管理暫行辦法》(蘭政發〔1998〕56號)、《蘭州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試行辦法》(2012年9月蘭州市大氣污染領導小組辦公室檔案),但是,這些規範性檔案使用期限和法律效力有限,不足以起到有效的監管作用。2012年我市開展的煤炭經營市場清理整頓、電廠用...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煤炭經營活動,適用本細則,但依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進行資格審查的除外。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煤炭經營,是指從事原煤及其洗選加工產品的批發、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經銷等活動。第四條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煤炭經營的監督管理。各區、縣煤炭經營管理部門依法對本地區的...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煤炭經營,是指從事原煤及其洗選加工產品的批發、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經銷等活動。第四條 煤炭經營監督管理應當堅持總量控制、布局合理;集中經營、定點配送;分類管理、強化監管的原則。第五條 州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全州煤炭經營監督管理工作。各縣(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經營監督管理部門(以下...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於印發《重慶市煤炭經營監管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渝經信運行〔2011〕2號 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煤炭經營管理部門、煤炭經營資格審查辦公室,各有關單位:現將修訂的《重慶市煤炭經營監管辦法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遵照執行。原重慶市經濟委員會發布的《重慶市煤炭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