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鄉鎮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等20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哈爾濱市發展鄉鎮企業的補充規定》(市政府16號令1992年10月15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鄉鎮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等20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0.09.14
  • 實施時間:2010.09.14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等20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0年9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最佳化我市經濟發展環境,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下列20件規章予以廢止:
一、對已被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所代替的下列13件市政府規章予以廢止:
(一)《哈爾濱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規定》(市政府10號令1993年6月4日發布)
(二)《哈爾濱市公證工作規定》(市政府11號令1994年6月9日發布)
(三)《哈爾濱市商品條碼管理辦法》(市政府9號令1995年10月6日發布)
(四)《哈爾濱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辦法》(市政府11號令1998年11年1日發布)
(五)《哈爾濱市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規定》(市政府20號令1998年12月21日發布)
《哈爾濱市殘疾人勞動就業規定》(市政府25號令1999年1月4日發布)
(七)《哈爾濱市生豬屠宰和銷售管理辦法》(市政府52號令2000年7月22日發布)
《哈爾濱市煤炭經營管理辦法》(市政府62號令2001年3月28日發布)
《哈爾濱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市政府81號令2002年3月20日發布)
《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市政府95號令2003年3月26日發布)
《哈爾濱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規定》(市政府110號令2004年2月17日發布)
《哈爾濱市城鎮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市政府141號令2006年3月2日發布)
《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市政府159號令2007年6月29日發布)
二、對已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的下列5件市政府規章予以廢止:
《哈爾濱市對外地來本市投資經營企事業實行優惠的規定》(哈政發[1986]60號1986年4月5日發布)
(二)《哈爾濱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市政府5號令1992年5月8日發布)
(三)《哈爾濱市維護信訪工作秩序的規定》(市政府27號令1993年12月28日發布)
(四)《哈爾濱市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市政府7號令1995年7月22日發布)
《哈爾濱市行政執法投訴辦法》(市政府106號令2003年12月24日發布)
三、對調整對象已經消失的下列2件市政府規章予以廢止: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鄉鎮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哈政發[1987]27號1987年3月21發布)
《哈爾濱市發展鄉鎮企業的補充規定》(市政府16號令1992年10月15日發布)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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