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縣政府辦是和縣政府機構。位於和縣歷陽鎮和州路縣行政中心3樓、4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縣政府辦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二、起草、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的各類公文;
三、負責縣政府召開的各類會議及與縣政府有關的會議材料撰寫及會務工作;
四、負責對向縣政府請示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檢查、督促、反饋向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和鎮人民政府對上級政府檔案和縣政府布置工作的執行情況;
七、組織調查研究,蒐集徵集信息,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
八、負責縣政府重大外出活動、接待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九、負責辦公室保密、公文處理及檔案整理、保管工作,指導下級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網路信息中心建設,搞好網站日常維護與管理,推進政府上網工程;
十一、審查各部門報送縣政府審批或以縣政府名義發出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和各鎮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清理彙編規範性檔案;
十二、辦理行政複議和國家賠償案件,受縣政府委託,依法出庭應訴;
十三、組織實施全縣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工作,負責實施全縣行政執法責任制考評工作;
十四、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以及縣政協委員提案;
十五、做好《和縣誌》的編纂、出版、宣傳發行和利用工作;
十六、做好續修新志的資料徵集、分類、整理、鑑定和建檔工作;
十七、組織本縣因公出國(境)人員審批及護照、簽證辦理工作;
十八、管理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縣法制辦公室;
十九、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及管理機構
一、負責做好檔案、電報、電話傳真的收文登記、呈批、分發、交辦、催辦、傳閱、清退、立卷、歸檔及檔案調閱等文書處理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印章保管和鑒印工作,辦理各類介紹信、證明信的轉遞;
三、負責指導下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四、負責本室微機、印表機、複印機、一體化有印機、傳真機等辦公室辦公設備的使用和管理;
五、負責辦理辦公室及下屬單位的勞動、人事、年終幹部統計、黨員統計工作;
六、負責上級、本縣及本室有關會議的通知工作;
七、負責辦公室接待和節假日值班安排工作;
八、負責辦公室報刊征訂、分發和廢舊檔案、刊物的回收處理工作;
九、負責辦公室全體會議、主任辦公會和辦公室學習的組織、考勤和記錄工作;
十、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調研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起草、審核以縣政府和辦公室名義上報、下發的各類檔案、電報、函件;
二、負責全縣性重要會議檔案和縣政府領導講話、匯報材料的起草、審核工作;
三、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民主生活會議議題的準備、通知、記錄、報告或會議紀要的整理和決定事項的草擬工作;
四、負責以縣政府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的通知、材料撰寫、報送及其它相關會務工作。
五、負責辦公室有關會務、事務和工作總結以及有關材料的文字綜合工作;
六、負責縣政府領導署名文章的起草;
七、組織參加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做好超前服務,提高服務質量;
八、隨同縣政府領導外出,做好服務,當好參謀,協調督查有關事項;協助辦公室領導開展各方面協調工作;
九、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息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編寫政務信息,編髮政務信息周刊、普刊、特刊;
二、負責辦公室政務信息上報登記、備案、交存檔;
三、指導下級政府和國家行政機關開展政務信息工作;
四、負責縣政府大事記錄、整理、編寫工作;
五、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政府督查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落實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三、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政府網路信息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網站建設和日常維護;
二、負責本地新聞、政務動態等宣傳信息的收集、編輯工作,及時更新新聞及動態;
三、負責網站“縣長信箱”和“訪客留言”的整理、報批、回復工作;
四、維護網路信息安全;
五、負責在全縣推行電子政務時提供技術服務和諮詢;
六、負責伺服器機房設備維護與管理,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七、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調查論證、擬定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制定規劃或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審核、參與或組織起草、修改以縣政府名義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並協調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審核報送上級及其他機關有關法制方案的文稿;承辦上級交辦的法規草案徵求意見工作;
三、負責組織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與彙編工作;
四、負責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審查工作,對縣政府各部門的法制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五、組織和指導政府法制宣傳;負責組織政府法制業務培訓;統一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法制工作;
六、負責對行政複議案件的受理、調查審理、草擬行政複議決定書工作;
七、受縣政府安排承辦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
八、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情況統計、行政執法證件驗審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縣人大、政協交政府系統辦理的議案、提案的交辦、催辦工作;
十、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外事僑務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制定外事、僑務工作規劃;
二、負責接待來訪的重要外賓及華僑、港澳同胞;
三、組織本縣因公出國(境)人員審批、護照、簽證辦理;
四、負責組織僑情調查和掌握我縣海外知名人士基本情況,建立僑情檔案;
五、做好僑屬工作,負責對和縣歸僑、僑屬聯繫會的管理、指導;
六、負責僑匯、捐贈的管理,協助做好捐贈項目的實施;
七、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地方史志資料的徵集、整理、鑑別和使用;
二、負責縣誌編纂、審查、修定和出版、宣傳發行;
三、負責做好本辦圖書資料的整理、管理和利用;
四、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