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松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日常公務活動安排;負責縣政府印信管理及縣政府各部門印章的刻制、發放工作。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或受縣政府委託直接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按要求向上級政府報告重大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松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點:撫松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縣政府的文電收發、文書檔案管理、文電督辦和機要保密工作。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或分辦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起草文稿,完成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文字綜合工作;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國家、省、市和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重要批示、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承辦需縣政府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及相關的議案、建議案,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委員會的日常聯繫。
(七)處理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及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民眾來信,接待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民眾來訪,及時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來訪事項。
(八)收集、篩選和整理國內外、縣內外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信息,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報送重要信息,向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提供信息服務。做好《撫松政訊》編輯工作。
(九)負責縣政府入口網站、各鄉鎮、縣直各部門網站及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和技術支持等工作。負責縣政府重要新聞的采編和發布,根據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及時組織縣政府新聞發布活動。
(十)代表縣長受理縣長公開電話,根據不同情況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做好處理、分辦和督促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處理和協調、督辦;負責縣政府政務公開大廳的日常管理及服務。
(十二)負責縣政府公務接待和對全縣政府接待系統的行業指導工作;負責縣政府車隊的管理和縣政府領導同志公務用車的調度。
(十三)做好機關服務和安全工作。
(十四)根據縣委、縣政府規定,管理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政府政務公開協調辦公室(縣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縣長公開電話辦公室,行使撫松賓館國有資產出資人相關職能。
(十五)負責全縣外事和僑務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外事工作和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全縣外事、僑務及涉外工作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處理全縣的政治性涉外事項;協助上級對口部門做好有關外事工作和僑務工作;負責組織接待來訪國賓、黨賓、重要外賓和來我縣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官員及進行採訪活動的外國記者;統籌辦理縣級領導參加涉外公務活動事宜,指導全縣因公出國團組或人員的審批工作和歸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邊界、邊境管理工作,協調邊界、邊境涉外事務等。
(十六)負責全縣民族事務和宗教事務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協調民族關係的原則、方法,促進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調查研究全縣民委宗教事務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的重大事宜;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場所的合法權益,負責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審批(寺院、宮觀、清真寺需審核呈報),審批境外宗教組織向縣內捐贈事宜。

內設機構

(一)文秘科
負責縣政府文電的統一收發、分辦、傳批傳閱工作;負責公文體例、格式、行文規則和部分公文內容的審核把關工作;負責領導同志機要文電的管理和保密工作;管理縣政府印信,負責縣政府各部門印信的刻制、啟用、廢止、回收和銷毀;負責電子公文的製作和傳輸上網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管理縣政府及政府辦公室的檔案資料;負責政府檔案、函件的傳遞工作;製作縣政府領導同志周、日公務活動安排電子文檔並傳輸上網;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緊急重大情況及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事務。
(二)綜合科
負責縣政府有關工作情況的綜合;負責縣長、副縣長日常文稿的起草工作;按有關縣政府領導同志的要求搞好調查研究;負責領導交辦、催辦事宜;協助縣長、副縣長、辦公室主任做好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絡工作;參與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起草整理縣長或者副縣長主持召開的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縣長辦公會議紀要、專題會議紀要;負責編髮《內部情況通報》。
(三)行政科
負責縣政府日常政務活動的安排;辦理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及其它重大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生活服務管理;負責縣政府車隊的管理;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和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調研信息科
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搞好調查研究,協調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搞好調研工作;收集、整理、編髮各類政務信息;向上級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報送重要信息;對全縣政府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編髮《撫松政訊》等政訊政刊,負責政府辦公網電子信息編髮及傳輸;負責上級政府信息刊物的發行工作。
(五)督查室(撫松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國家、省、市和縣委、縣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同志批示的執行情況,並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指導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的督查工作;做好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接待工作。
(六)建議提案工作科
負責需要縣政府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分辦、催辦、審核把關工作;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委員會的日常聯繫;對全縣政府系統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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