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8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和平友好條約》在北京簽字,華國鋒、鄧小平、廖承志出席,黃華和日本外務大臣圓田直分別代表本國在條約上籤字。條約簡稱《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或“中日友好條約”。
這是繼1972年9月中日聯合聲明發表、中日兩國邦交正常化公報以來兩國關係史上又一新的里程碑。
2023年10月23日,國務院總理李強同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就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45周年互致賀電。
和平友好條約簽字一般指本詞條
1978年8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和平友好條約》在北京簽字,華國鋒、鄧小平、廖承志出席,黃華和日本外務大臣圓田直分別代表本國在條約上籤字。條約簡稱《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或“中日友好條約”。
這是繼1972年9月中日聯合聲明發表、中日兩國邦交正常化公報以來兩國關係史上又一新的里程碑。
2023年10月23日,國務院總理李強同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就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45周年互致賀電。
深信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之間的睦鄰關係和友好合作符合於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並且有利於鞏固亞洲和世界的和平;為此目的,決定根據兩國共同確認的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締結本條約,並且各派全權代表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根特條約——大不列顛和美國和平友好條約是由美國在1814年12月24日,於根特簽定的條約。不列顛國王陛下和美利堅合眾國,希望結束兩國之間不幸地進行至今的戰爭,並希望依照彼此完全對等的原則恢復和平、友誼和諒解。為此目的,各自任命下列全...
美國和墨西哥和平、友好、劃界和移居條約是由墨西哥,美國在1848年02月02日,於瓜達盧佩——伊達爾戈簽定的條約。美利堅合眾國總統公告 美國和墨西哥合眾國和平、友好、劃界和移居條約已於1848年2月2日在瓜達盧佩-伊達爾戈市訂立和簽署,...
為此目的,決定根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締結本條約。第一條締約雙方將保持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剛果共和國(布拉柴維爾)之間的和平友好關係。第二條締約雙方保證相互尊重對方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第三條締約雙方保證用和平協商的辦法解決...
締約雙方將在聯合國等多框線架內加強溝通與協作,相互支持對方在國際舞台上提出的合作倡議,共同推進全球和地區的和平、安全和持續發展。第十八條 締約雙方將通過友好談判和磋商解決本條約條款解釋和適用過程中產生的問題。第十九條 本條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友好合作條約》的簽署具有重要意義,標誌著中烏關係邁上更高發展水平。條約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概括了中烏關係的主要原則和成果,將兩國和兩國人民世代友好的和平思想用法律形式確定下來。雙方決心以條約為兩...
滿意地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緬甸聯邦歷屆政府根據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友好協商,互諒互讓,克服了種種困難,終於順利地、全面地解決了兩國邊界問題;雙方堅信,兩國間全部邊界的正式劃定,並且成為一條和平友好的邊界,不僅是中緬兩國...
為此,決定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友好互助條約,並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締約雙方應在互相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第二條 一、締約雙方將就...
懷著鞏固和發展兩國睦鄰友好關係的願望,本著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的原則,為把兩國邊界建設成永久、和平和友好合作的邊界,通過友好協商,決定締結本條約,並議定下列各條:...
各陛下為討論、制定和簽訂一項和平友好條約,特派全權代表如下:(全權代表姓名略。--編者)上列各代表互換全權證書認為妥善後,同意各條如下:第一條 自即日起,法蘭西和納瓦爾國王陛下為一方,和奧地利皇帝、匈牙利和波希米亞國王陛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 對象 中國和巴基斯坦 內容 友好與互利合作 作用 地區和世界的和平、穩定和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堅信...
雙方認為,中印邊界問題應通過和平友好方式協商解決。雙方互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在兩國邊界問題最終解決之前,雙方嚴格尊重和遵守雙方之間的實際控制線。雙方的一切活動不得超過實際控制線。如果一方人員越過實際控制線,在另一方提醒後,...
維護和鞏固世界和平和對保障歐洲和亞洲各國人民的安全作出一切可能的貢獻,並且深信鞏固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之間的友好關係和合作符合於中德兩國人民的切身利益,同時也符合於世界各國人民的利益;為此目的,決定締結本條約...
滿意地看到,兩國間悠久的友好關係,從兩國建交以來有了進一步的發展;雙方根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本著公平合理和互諒互讓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順利地全面地解決了兩國邊界問題;堅信兩國全部邊界的正式劃定,並且鞏固地成為一條和平友好...
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互相援助和支持的基礎上,決心盡一切努力,進一步加強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之間的兄弟般的友好合作互助關係,共同保障兩國人民的安全,維護和鞏固亞洲和世界的和平。
法國和泰國和平條約是由法國,泰國在1941年05月09日,於東京簽定的條約。法國元首和泰國國王陛下:業已接受日本政府的調停,以便對於法屬印度支那和泰國邊界間所發生的武裝衝突達成最終的解決,承認有必要對於法屬印度支那和泰國的目前邊界...
第四條締約雙方滿意地指出,兩國邊界問題已獲得全面解決,決心並積極致力於將兩國邊界建設成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邊界。締約雙方將嚴格遵守兩國間簽署的有關邊界協定的規定。締約雙方將根據現行協定採取措施,加強邊境地區軍事領域的信任和...
有利於維護中亞地區的和平、安全與穩定,重申恪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以及其他公認的國際法準則,致力於維護中烏戰略夥伴關係長期穩定發展,提升兩國各領域合作水平,決心鞏固和傳承兩國人民的世代友好,達成協定如下:...
互不侵犯等原則和萬隆會議十項原則,本著友好合作和互相諒解的精神,正式劃定和標定中國和阿富汗在帕米爾地區的邊界, 堅信,兩國邊界的正式劃定和標定,將進一步加強這一地區的和平和安全; 為此目的,決定締結本條約並各派全權代表如下...
把兩國間的邊界建設成為一條永久、和平和穩定的邊界,決定在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精神,締結本條約,並議定下列各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友好互助條約》的簡稱。1960年5月31日,中蒙兩國在蒙古首都烏蘭巴托簽訂,同年10月12日生效。中蒙友好互助條約的簽訂,增強了中蒙兩國的友誼,對促進亞洲及世界和平有著積極意義。全文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
條約法簡介 前款規定的條約和重要協定 是指 (一)友好合作條約、和平條約等政治性條約;(二)有關領土和劃定邊界的條約、協定;(三)有關司法協助、引渡的條約、協定;(四)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條約、協定;(五)...
中日在其中莊嚴宣布:長期和平友好合作是雙方唯一選擇。雙方決心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實現和平共處、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發展的崇高目標。作為中日之間的第四個政治檔案,2008年聯合聲明與1972年邦交正常化聯合聲明、1978年和平友好條約及...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為了鞏固和發展兩國間的和平友好關係,同意進行以締結和平友好條約為目的的談判。(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為進一步發展兩國間的關係和擴大人員往來,根據需要並考慮到已有的民間協定,同意...
英國軍事史學家科熱里·巴尼特聲稱,與德國所期待的一旦贏得戰爭後他們強加於協約國的和平條約相比,凡爾賽和約實際上是相當仁慈的。對比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俄國失去了1/3的人口,一半的工業,90%的煤產地以及50億馬克的戰爭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