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陸地邊界條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陸地邊界條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陸地邊界條約》於2000年4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1999年12月簽署。

基本介紹

背景,條約內容,條約規定,第一界點,第二界點,第三界點,第四界點,第六界點,第七界點,第八界點,第九界點,第十界點,第十一界點,第十二界點,第十三界點,第十四界點,第十五界點,第十六界點,第十七界點,第十八界點,第十九界點,第二十界點,第二十一界點,第二十二界點,第二十三界點,第二十四界點,第二十五界點,第二十六界點,第二十七界點,第二十八界點,第二十九界點,第三十界點,第三十一界點,第三十二界點,第三十三界點,第三十四界點,第三十五界點,第三十七界點,第三十八界點,第三十九界點,第四十界點,第四十一界點,第四十二界點,第四十三界點,第四十四界點,第四十五界點,第四十六界點,第四十七界點,第四十八界點,第四十九界點,第五十界點,第五十一界點,第五十二條界點,第五十三界點,第五十四界點,第五十五界點,第五十六界點,第五十七界點,第五十八界點,第五十九界點,第六十界點,第六十一界點,

背景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陸地邊界條約》的決定(2000年4月29日通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
批准外交部部長唐家璇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9年12月30日在河內簽署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陸地邊界條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陸地邊界條約

條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為維護和發展中越兩國和兩國人民之間的傳統睦鄰友好關係,把兩國間的邊界建設成為一條永久、和平和穩定的邊界,決定在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精神,締結本條約,並議定下列各條:
第一條
締約雙方以有關目前中越邊界的歷史條約為基礎,根據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和中越邊界談判過程中達成的協定,公正合理地解決了邊界問題,並重新確定了兩國間的陸地邊界線。
第二條
締約雙方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陸地邊界線走向自西向東確定如下:
第三條
締約雙方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三國國界交界點的準確位置由三國協商確定。
第四條
本條約第二條所述的中越邊界線沿垂直方向劃分兩國間的上空和底土。
第五條
締約雙方同意,除非本條約已作明確規定,第二條所述中越邊界線,以河流為界地段,非通航河流沿水流或主流中心線而行,通航河流沿主航道中心線而行。水流或主流中心線或主航道中心線的準確位置,界河中島嶼、沙洲的歸屬,待締約雙方勘界時具體確定。
確定主流的主要依據是中水位時的水流流量,確定主航道的主要依據是航道水深,並結合航道寬度和曲度半徑加以綜合考慮。主航道中心線是標示主航道的兩條相應的等深線之間的水面中心線。
界河可能發生的任何變化不改變邊界線走向,不影響實地勘定的中越邊界線位置和島嶼、沙洲的歸屬,除非締約雙方達成其他協定。界線勘定以後,在界河中新出現的島嶼、沙洲,按勘定的界線劃分,如果新出現的島嶼、沙洲騎在勘定的邊界線上,由締約雙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協商確定其歸屬。
第六條
一、 締約雙方決定成立中越陸地邊界聯合勘界委員會(以下簡稱"聯合勘界委員會"),並責成該委員會實地確定本條約第二條所述中越邊界線,實施勘界工作--確定山脊線、分水嶺、水流或主流中心線和主航道中心線以及其他邊界線的準確位置,明確界河中島嶼、沙洲的歸屬,共同樹立界樁,起草兩國陸地邊界議定書,包括界樁位置登記表,繪製體現全部邊界線走向和界樁位置的議定書詳細附圖,以及解決與完成上述任務有關的各項具體問題。
二、 本條第一款所述的兩國陸地邊界議定書一經生效即成為本條約的附屬檔案,議定書詳細附圖即取代本條約所附的地圖。
三、 聯合勘界委員會將於本條約生效後立即開始工作,並在兩國陸地邊界議定書及其詳細附圖簽訂後終止活動。
第七條
在兩國陸地邊界是議定書及其詳細附圖生效後,締約雙方應簽訂關於兩國邊界管理制度的條約或協定,以取代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七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關於處理兩國邊境事務的臨時協定》。
第八條
本條約須經締約雙方批准並自互換批准書之日起生效。批准書應儘速在北京互換。

條約規定

第一界點

第一界點在十層大山(寬羅珊山)1875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1203米高程點以南約2.00公里,越南境內1439米高程點西偏西北約2.30公里,越南境內1691米高程點西偏西北約3.70公里。
從第一界點起,邊界線沿注入中國境內的整康河上游諸支流與注入越南境內的楠莫非河、楠沙河上游諸支流間的分水嶺大體向北偏東北轉東行,經1089米高程點,1275米高程點、1486米高程點至1615米高程點,然後繼續沿上述分水嶺大體向北轉東北行,經1221米高程點至1264米高程點,再沿山脊向東南行至1248米高程點,然後沿山樑向東北行,至第二界點。該界點在塔糯河(南那河)中,位於中國境內1256米高程點東偏東南約0.80公里,越南境內1369米高程點西南約0.70公里,越南境內1367米高程點西北約0.87公里。

第二界點

從第二界點起,邊界線順塔糯河(南那河)向北轉東北行至該河與楠馬河(打羅匹馬河)匯合處,然後繼續順河向北行至該河與李仙江(黑水江)匯合處,再順李仙江(黑水江)向東行至該河與小黑江(南辣河)匯合處,然後溯小黑江(南辣河)行,至第三界點。該界點在小黑江(南辣河)與南辣比河匯合處,位於中國境內620米高程點北偏西北約0.50公里,中國境內1387米高程點東偏東北約4.40公里,越南境內978米高程點西偏西南約1.87公里。

第三界點

從第三界點起,邊界是線離河接山脊向西北行至1933米高程點,然後沿注入中國境內的折東河、哈羅倮巴、大頭倮巴、莫烏倮巴、納幫河、隔界河、打羅河、南布河、小翁邦河、蕎菜坪河、南晏河、金水河上游諸支流與注入越南境內的楠拉弗河、楠拉薪河、楠西露河、楠首河、楠柯莫河、楠哈使河、楠哈尼河、楠西龍河、楠哈河、楠涅河、楠朗展河、楠莫河上游諸支流間的分水嶺大體向東北轉東南,再向東北行,經1690米高程點、1975米高程點、1902米高程點、2121米高程點、2254米高程點、2316米高程點、1831米高程點、3074米高程點、2635米高程點、2199米高程點、2133米高程點、2002米高程點、1800米高程點至1519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大體向東行至一無名高地,再沿山樑向東行,至第四界點。該界點在隔界河(南列河)中,位於中國境內845米高程點東南約2.90公里,中國境內1318米高程點西南約1.62公里,越南境內1451米高程點北偏東北約2.05公里。

第四界點

從第四界點起,邊界線順隔界河(南列河)大體向東北轉西北行至該河與南那河匯合處,然後順南那河向東南轉東行至該河與藤條河(南拱河)匯合處,再溯藤條河(南拱河)大體向東北行至該河(芬胡河)源頭處,然後沿一小溝大體向東偏東北行,至第五界點。該界點在上述小溝與山脊相交處,位於中國境內2392米高程點南偏東南約0.45公里,中國境內2361米高程點以西約1.50公里,越南境內2283米高程點東偏東北約0.62公里。
從第五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向南行至2413米高程點,然後沿中國境內三岔河、太陽寨河、漫江河、五台河、石洞河、平河、中良河和岔河與越南境內達保河、探天河、掉意河、楠侖河和楠蘭河間的分水嶺大體向東南行,經2468米高程點、3013米高程點、2539米高程點、2790米高程點,至第六界點。該界點在2836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2510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3.05公里,越南境內2381米高程點以北約1.40公里,越南境內2531米高程點東偏東北約3.00公里。

第六界點

從第六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向西南行至靠近越南境內2546米高程點東北鞍部一點,然後沿溝向東南行至紅岩河(龍保河)源頭外,再順紅岩河(龍保河)及其下游大體向東北行至該河與紅河匯合處;自此,邊界線順紅河向東南行至紅河與南溪河(那施河)匯合處,然後溯南溪河(那施河)大體向東北行至南溪河(那施河)與壩吉河(壩結河)匯合處,再溯壩吉河(壩結河)、八字河大體向北行至該河與一無名支流灌合處,然後溯該無名支流向北行,至第七界點。該界點在上述無名支流中,位於中國境內595米高程點東北約1.20公里,中國境內463米高程點以東約0.65公里,越南境內614米高程點西北約2.00公里。

第七界點

從第七界點起,邊界線離河向東北行至143米高程點,然後向東北跨過一溝後接山脊向北行,經604米高程點、710米高程點、573米高程點、620米高程點、833米高程點、939米高程點、1201米高程點至918米高程點,再沿中國境內諸支流與越南境內諸支流間的分水嶺大體向東北行,經1158米高程點、1077米高程點、997米高程點、1407米高程點、1399米高程點、1370米高程點、1344米高程點、1281米高程點、1371米高程點、1423米高程點、1599米高程點、1528米高程點、1552米高程點、1372米高程點、1523米高程點、1303米高程點至984米高程點,然後沿山樑大體向南行,至第八界點。該界點在戈索河(青河)與其西側一支流匯合處,位於中國境內1346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3.82公里,中國境內1596米高程點西偏西北約 2.27公里,越南境內1521米高程點以東約3.85公里。

第八界點

從第八界點起,邊界線順戈索河(青河)大體向南行至該河與齋河匯合處,然後溯齋河大體向東南行,至第九界點。該界點在齋河與小白河匯合處,位於中國境內1076米高程點以南約1.40公里,越南境內1031米高程點東北約2.00公里,越南境內1424米高程點以東約2.95公里。

第九界點

從第九界點起,邊界線離河接山脊大體向東南行,經741米高程點至1326米高程點,然後沿注入中國境內的小白河諸支流與注入越南境內的齋河諸支流間的分水嶺大體向東北行,經1681米高程點、1541米高程點、1716米高程點、2002米高程點、1964米高程點、大岩洞山頂至1804米高程點;自此,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至1623米高程點,然後沿中國境內小白河與越南境內楠雙河間的分水嶺向東北行,經1638米高程點至1661米高程點,再沿溝向東北行至河壩小河中,然後順該河行至與另一支流匯合處,再離河接山脊向西偏西北行,經1259米高程點,至第十界點。該界點在一山脊上,位於中國境內1692米高程點以東約0.90公里,中國境內1393米高程點以南約2.10公里,越南境內1461米高程點北偏西北約1.25公里。

第十界點

從第十界點起。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至948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向東北轉東行,經1060米高程點,至第十一界點。該界點在南北河(倒河)與戈街河匯合處,位於中國境內982米高程點東南約1.50公里,中國境內906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1.15公里,越南境內841米高程點東北約0.70公里。

第十一界點

從第十一界點起,邊界線順南北河(倒河)行至該河與南江河(那居河)匯合處,然後溯南江河(那居河)行,至第十二界點。該界點在南江河(那居河)與其西北一支流匯合處,位於中國境內986米高程點東南約1.40公里,中國境內858米高程點以西約0.80公里,越南境內1151米高程點北偏西北約2.80公里。

第十二界點

從第十二界點起,邊界線離河接山脊大體向東南行,經1071米高程點至1732米高程點,然後沿中國境內諸支流以與越南境內諸支流間的分水嶺大體向東轉北,再向東北行,經1729米高程點、2071米高程點、1655米高程點、1705米高程點、1423米高程點,至第十三界點。該界點在一無名高地上,位於中國境內1060米高程點東南約0.70公里,越南境內993米高程點西偏西北約1.55公里,越南境內1044米高程點北偏西北約1.15公里。

第十三界點

從第十三界點起,邊界線繼續沿上述分水嶺向東行至距1422米高程點西南約70米處,然後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至距1422米高程點北偏東北約90米處分水嶺上一點(紅線與分水嶺之間7700平方米的區域屬於中國);自此,邊界線繼續沿上述分水嶺大體向東行,經1397米高程點、1219米高程點、657米高程點、663米高程點至該高程點東南一無名高地,然後沿溝向北行至那拉河,再順該河向東北行,至第十四界點。該界點在那拉河與盤龍江(滬江)匯合處,位於中國境內187米高程點以東約0.65公里,越南境內922米高程點西偏西北約3.20公里,越南境內183米高程點北偏東北約0.50公里。

第十四界點

從第十四界點起,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經428米高程點至中國境內1175米高程點和越南境內1169米高程點間鞍部,然後沿山脊大體向北轉西北行,經1095米高程點、1115米高程點、1022米高程點、1019米高程點、1094米高程點、1182米高程點、1192米高程點、1307米高程點、1305米高程點、1379米高程點至1397米高程點,再繼續沿山脊大體向北行,經1497米高程點、1806米高程點、1825米高程點、1952米高程點、1967米高程點、2122米高程點、2038米高程點,至第十五界點。該界點在一無名高地上,位於中國境內2209米高程點以東約1.55公里,中國境內2289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1.70公里,越南境內1558米高程點西北約2.90公里。

第十五界點

從第十五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大體向東行,經2076米高程點,跨一小河後至一無名高地,然後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經1887米高程點、1672米高程點至1450米高程點,再沿山脊大體向南轉東,再向北轉東北行,經1438米高程點、1334米高程點、716米高程點、1077米高程點,至第十六界點。該界點在1592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1026米高程點東南約3.25公里,中國境內1521米高程點西偏西北約1.05公里,越南境內1079米高程點以北約2.40公里。

第十六界點

從第十六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大體向東南轉北行,經1578米高程點、1503米高程點、1493米高程點、1359米高程點、1342米高程點、1296米高程點至606米高程點,然後沿山樑向北偏西北轉東北行,至第十七界點,該界點在八布河(棉河)中,位於中國境內882米高程點南偏東南亞約1.70公里,越南境內654米高程點西北約3.30公里,越南境內1383米高程點北偏西北約4.10公里。

第十七界點

從第十七界點起,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大體向東偏東北行至799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大體向東北行,經998米高程點、1096米高程點、1029米高程點、1092米高程點、1251米高程點至1132米高程點,然後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至1628米高程點,再沿山脊大體向東南轉東北行,經1647米高程點、1596米高程點、1687米高程點、1799米高程點、1761米高程點、1796米高程點,至第十八界點。該界點在1568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1701米高程點東南約0.70公里,中國境內1666米高程點西南約1.55公里,越南境內1677米高程點以北約0.90公里。

第十八界點

從第十八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大體向東偏東南轉東北行,經1771米高程點、1756米高程點、1707米高程點、1500米高程點、1683米高程點、1771米高程點、1651米同程點、1545米高程點、1928米高程點、1718米高程點至1576米高程點,然後向西北跨兩溝,經1397米高程點接山脊向西北轉東北行,經1748米高程點至1743米高程點,再繼續沿山脊向東轉北偏東北行,經1806米高程點、1650米高程點、1468米高程點、1516米高程點、1344米高程點、1408米高程點至該高程點西北一無名高地,然後沿山脊向東北行,至第十九界點。該界點在普梅河(儒桂河)中,位於中國境內1464米高程點東偏東北約1.30公里,中國境內1337米高程點以南約1.20公里,越南境風1477米高程點西偏西北約1.60公里。

第十九界點

從第十九界點起,邊界線順普梅河(儒桂河)大體向東北轉東南行,至第二十界點。該界點在普梅河(儒桂河)中,位於中國境內1443米高程點以南約2.85公里,越南境內1080米高程點北偏西北約5.20公里,越南境內1062米高程點東偏東北約1.30公里。

第二十界點

從第二十界點起,邊界線離河接山樑向東北行至801米高程點,然後以直線向東南行約2400米至1048米高程點,再向東南跨溝後接山脊大體向東南轉東北行,經1122米高程點、1170米高程點、1175米高程點至1641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向西北跨溝接山脊向北偏東北行,經1651米高程點、1538米高程點,至第二十一界點,該界點在1697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1660米高程點東南約1.80公里,中國境內1650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2.40公里,越南境內1642米高程點以北約1.85公里。

第二十一界點

從第二十一界點起,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大體向東南行至1591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向南偏東南行,經1726米高程點、1681米高程點、1699米高程點至1694米高程點,再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向東南行,經1514米高程點、1486米高程點至1502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向南轉東南行,經1420米高程點、1373米高程點、1365米高程點至越南境內1383米高程點北偏西北一無名高地;自此,邊界線以直線向東偏東北行至一小山包,然後直線繼續以同一方向行,至第二十二界點。該界點在顏洞河中,位於中國境內1336米高程點東南的1.30公里,中國境內956米高程點西偏西南約1.22公里,越南境內1255米高程點以北約2.45公里。

第二十二界點

從第二十二界點起,邊界線順顏洞河向東北行,然後離河經888米高程點接山脊大體向東南轉南偏西南行,經1091米高程點、越南境內1280米高程點以東一無名高地、1288米高程點、1282米高程點、1320米高程點、1212米高程點、1218米高程點、1098米高程點、1408米高程點至1403米高程點,再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大體向南轉東南行,經1423米高程點、1378米高程點至451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向東行,至第二十三界點,該界點在一無名河(谷棒河)中,位於中國境內723米高程點西南約1.60公里,越南境內962米高程點西偏西北約3.10公里,越南境內680米高程點西北約2.55公里。

第二十三界點

從第二十三界點起,邊界線離河沿溝向東行,然後沿山脊南側或山脊上的路大體向東行,經914米高程點、962米高程點、901米高程點至982米高程點,再沿坡向東北接山脊大體向東行,經819米高程點、877米高程點,至第二十四界點。該界點在一無名高地上,位於中國境內779米高程點東南約2.00公里,越南境內1418米高程點以北約1.15公里,越南境內783米高程點東北約1.53公里。

第二十四界點

從第二十四界點起,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向北偏西北轉東南行,經1212米高程點、1506米高程點、1489米高程點、1461米高程點至921米高程點,然後向東偏東南穿過一無名河(魁榮河)後接山脊大體向東南行,經1265米高程點、1191米高程點、1301米高程點,至第二十五界點。該界點在百南河(根河)中,位於中國境內936米高程點以南約1.45公里,中國境內755米高程點西偏西北約0.65公里,越南境內798米高程點以北約1.70公里。

第二十五界點

從第二十五界點起,邊界線離河接山樑向東南行至908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大體向東南行,經1196米高程點、越南境內1377米高程點北偏西北一無名高地、1254米高程點、1297米高程點、1274米高程點、1262米高程點、994米高程點、1149米高程點、越南境內1302米高程點以東一無名高地、1013米高程點、1165米高程點、829米高程點,至第二十六界點。該界點在1028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893米高程點西偏西北約1.35公里,越南境內1272米高程點東偏東北約1.50公里,越南境內1117米高程點東南約1.65公里。

第二十六界點

從第二十六界點起,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向東南行至662米高程點,然後以直線向東行約500米至一無名高地,再沿山脊大體向北轉東偏東北行,經934米高程點、951米高程點至834米高程點,然後沿溝向東偏東北行,穿過一無名河(那汀河)後接山脊行,經824米高程點至1049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和溝向東南行,穿過一山樑後沿溝向東行,至第二十七界點。該界點在一無名河(那怡河)中,位於中國境內848米高程點東南約1.10公里,越南內1334米高程點西北約2.65公里,越南境內772米高程點以東約1.05公里。

第二十七界點

從第二十七界點起,邊界線離河沿溝接山脊向東偏東北至706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向北轉東偏東南行,經807米高程點、591米高程點、513米高程點、381米高程點至371米高程點,再沿山脊向東行至平孟河(百岩河)中,然後溯該河向北行約200米,再離河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經591米高程點、722米高程點、818米高程點、706米高程點、890米高程點,至第二十八界點。該界點在917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955米高程點東偏東北約1.90公里,中國境內943米高程點南偏東南約1.75公里,越南境內668米高程點西北約1.55公里。

第二十八界點

從第二十八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大體向東行,經790米高程點、803米高程點、601米高程點、524米高程點、934米高程點、中國境內1025米高程點以南一無名高地、871米高程點、964米高程點、中國境內855米高程點以南一無名高地、978米高程點、949米高程點至829米高程點,然後沿山坡向東行,至第二十九界點。該界點在890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1047米高程點西南約2.45公里,越南境內1060米高程點西北約1.05公里,越南境內1007米高程點東北約1.50公里。

第二十九界點

從第二十九界點起,邊界線沿中國境內1073米高程點南側山坡向東行至1077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大體向東轉東南行,經1104米高程點、1115米高程點、1073米高程點、942米高程點、832米高程點、1068米高程點、1066米高程點、1066米高程點、1030米高程點、1028米高程點、982米高程點、1021米高程點、826米高程點、911米高程點,至第三十界點,該界點在一小路上,位於中國境內833米高程點以南約1.80公里,越南境內770米高程點以西約1.40公里,越南境內764米高程點北偏西北約0.75公里。

第三十界點

從第三十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大體向東北行,穿過一無名河後至715米高程點,然後沿中國一公路南側和東側向東轉北偏東北行,穿過中國通往越南的一公路,再沿中國境內903米高程點西南側山坡接山脊向東南行,至第三十一界點。該界點在670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976米高程點西南約0.80公里,越南境內823米高程點北偏西北約0.60公里,越南境內770米高程點東北約0.90公里。

第三十一界點

從第三十一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大體向東南行,經955米高程點至710米高程點,然後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經940米高程點至780米高程點,再沿山脊向東北行,經780米高程點至625米高程點,然後繼續沿山脊向東行,至第三十二界點。該界點在巴望河(北旺河)中,位於中國境內822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1.05公里,越南境內792米高程點西北約1.35公里,越南境內808米高程點東北約0.85公里。

第三十二界點

從第三十二界點起,邊界線離河接山脊大體向東轉東北行,經890米高程點、667米高程點、906米高程點、691米高程點、854米高程點、884米高程點、701米高程點、884米高程點、783米高程點、619米高程點、856米高程點、591米高程點、907米高程點、651米高程點、580米高程點、785米高程點、925米高程點、950米高程點,至第三十三界點。該界點在難灘河(魁穿河)中,位於中國境內965米高程點東偏東南約1.30公里,中國境內685米高程點西南約1.10公里,越南境內922米高程點北偏東北約0.65公里。

第三十三界點

從第三十三界點起,邊界線離河接山脊向東北行,經612米高程點至624米高程點,然後繼續沿山脊大體向東南行,經521米高程點、725米高程點、845米高程點、825米高程點、755米高程點、726米高程點、516米高程點、735米高程點、902米高程點、764米高程點、573米高程點、693米高程點、627米高程點,至第三十四界點。該界點在505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655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0.65公里,越南境內791米高程點北偏東北約1.60公里,越南境內632米高程點東偏東北約0.80公里。

第三十四界點

從第三十四界點起,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經878米高程點至850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大體向東南轉東北行,經837米高程點、758米高程點、712米高程點、492米高程點、695米高程點、449米高程點至624米高程點,再繼續沿山脊大體向東偏東南轉西南行,經731米高程點、737米高程點、805米高程點、866米高程點、752米高程點、605米高程點、815米高程點,至第三十五界點。該界點位於中國境內794米高程點以西約0.45公里,越南境內709米高程點東北約2.90公里,越南境內782米高程點以南約1.10公里。

第三十五界點

從第三十五界點起,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至歸春河中,然後順歸春河大體向東南行,至第三十六界點。該界點在歸春河中,位於中國境內613米高程點西南約0.50公里,中國境內589米高程點以西約1.05公里,越南境內660米高程點東北約1.20公里。
從第三十六界點起,邊界線離河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經597米高程點、653米高程點、560米高程點、367米高程點、629米高程點、717米高程點、685米高程點、746米高程點,至第三十七界點。該界點在620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592米高程點西南約1.90公里,中國境內640米高程點西偏西北約1.50公里,越南境內665米高程點以東約1.80公里。

第三十七界點

從第三十七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向東南轉西偏西南行,經336米高程點至一無名高地,然後沿山脊向東南行至一鞍部,再沿溝向西南行至一無名河頭處,然後順該無名河向西南行,再離河向西南行,經348米高程點至一鞍部,然後向西穿一凹地,至第三十八界點。該界點位於中國境內630米高程點以西約1.00公里,越南境內685米高程點東北約1.35公里,越南境內723米高程點東偏東南約0.95公里。

第三十八界點

從第三十八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大體向東南轉西南行,經635米高程點、656米高程點,穿過一無名河(洛河)後,經627米高程點至中國境內723米高程點西北側一無名高地,然後向南偏東南行,經412米高程點接山脊大體向南行,經727米高程點、745米高程點、664米高程點、487米高程點、615米高程點、473米高程點、586米高程點,至第三十九界點。該界點在一小路上,位於中國境內660米高程點西南約1.10公里,中國境內612米高程點西偏西北約1.30公里,越南境內682米高程點東南約1.20公里。

第三十九界點

從第三十九界點起,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經303米高程點至558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大體向西南行,經591米高程點、521米高程點至一無名河中,再順該河向西南行至該河與另一無名河匯合處,然後離河接山脊大體向西北轉西南行,經602米高程點、657米高程點、698米高程點、565米高程點,至第四十界點。該界點在巴望河(北旺河)中,位於中國境內512米高程點西北約0.95公里,越南境內689米高程點東北約3.05公里,越南境內529米高程點東偏東南約2.06公里。

第四十界點

從第四十界點起,邊界線順巴望河(北旺河)大體向南行至該河與平江匯合處,然後溯平江大體向西北行,至第四十一界點。該界點在平江中,位於中國境內469米高程點北偏東北約1。35公里,越南境內345米高程點東偏東南約1。45公里,越南境內202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1。05公里。

第四十一界點

從第四十一界點起,邊界線離河向西行至153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向西南轉南行,經332米高程點、463米高程點、404米高程點、544米高程點、303米高程點至501米高程點,再繼續沿山脊向東轉南行,經255米高程點、259米高程點至472米高程點,然後繼續沿山脊向東南轉西行,經600米高程點、552米高程點、550米高程點、530米高程點、323米高程點、514米高程點至越南境內597米高程點東南一無名高地,再沿山脊向西南跨一溝後,沿越南境內658米高程點東南側山腰大體向西行至628米高程點;自此,邊界線沿山脊向南行,經613米高程點、559米高程點至山脊上一點,然後以直線向東南行,至第四十二界點。該界點在417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556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1.85公里,越南境內586米高程點北偏西北約1.70公里,越南境內494米高程點北偏東北約1.10公里。

第四十二界點

從第四十二界點起,邊界線向東北行至一無名高地,然後以直線向東行至另一無名高地;自此,邊界線沿山脊大體向東行,經567米高程點、506米高程點、517米高程點、534米高程點、563米高程點至542米高程點,然後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至570米高程點,再沿山脊向東南轉南行,經704米高程點,至第四十三界點。該界點在一無名河中,位於中國境內583米高程點以南約1.10公里,中國境內561米高程點西偏西南約0.87公里,越南境內565米高程點東偏東南約0.80公里。

第四十三界點

從第四十三界點起,邊界線順一無名河向東南行約500米,然後離河向東行,跨一山樑後至一溝,再向南偏東南行至上述河中,然後順該河向南行至該河與另一支流匯合處,再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經632米高程點、637米高程點,至第四十四界點。該界點在一防火道上,位於中國境內943米高程點西南約0.56公里,中國境內710米高程點以西約2.30公里,越南境內666米高程點以北約0.50公里。

第四十四界點

從第四十四界點起,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其中經防火道地段沿防火道中心線行),經637米高程點、383米高程點至324米高程點,然後沿山樑向南偏西南行至一無名河(魁欄河)西側支流中,再順該無名河向南行,至第四十五界點。該界點在上述無名河(魁欄河)中,位於中國境內322米高程點西偏西南約1.60公里,越南境內293米高程點東偏東北約1.90公里,越南境內323米高程點東南約1.42公里。

第四十五界點

從第四十五界點起,邊界線離河接山樑向東偏東南行至245米高程點,然後以直線向南行至平而河(奇窮河)中,再溯平而河(奇窮河)大體向西南行,至第四十六界點。該界點在平而河(奇窮河)中,位於中國境內270米高程點西偏西北約1.45公里,越南境內185米高程點東北約0.55公里,越南境內293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1.22公里。

第四十六界點

從第四十六界點起,邊界線離河向南接山脊行至269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向西南轉東南,再向南行,經303米高程點、304米高程點、321米高程點、284米高程點,至第四十七界點。該界點在兩無名河匯合處,位於中國境內251米高程點以西約1.20公里,越南境內313米高程點以北約1.65公里,越南境內329米高程點南偏東南約0.85公里。

第四十七界點

從第四十七界點起,邊界線離河接山樑向東南行,經中國境內255米高程點西南側接山脊大體向南行,經281米高程點、357米高程點至344米高程點,穿一無名河後沿坡接山脊行,經428米高程點至409米高程點,然後以直線向南行至613米高程點,再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至第四十八界點。該界點在718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832米高程點西南約2.50公里,中國境內836米高程點以西約1.65公里,越南境內658米高程點以東約2.44公里。

第四十八界點

從第四十八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向東南行至852米高程點,然後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至695米高程點,再沿山脊向西南轉南行,經702米高程點、411米高程點,穿過一路後經581米高程點,至第四十九界點。該界點在549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557米高程點西南約1.40公里,越南境內436米高程點以東約1.10公里,越南境內511米高程點東南約1.45公里。

第四十九界點

從第四十九界點起,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大體向南偏東南轉東北行,經359米高程點、364米高程點、406米高程點,至第五十界點。該界點在610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730米高程點以南約1.80公里,越南境內618米高程點西偏西南約2.30公里,越南境內395米高程點以北約0.90公里。

第五十界點

從第五十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向北偏東北行至越南境內634米高程點以西一無名高地,然後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經758米高程點至742米高程點,再沿山脊大體向東偏東南行,經540米高程點、497米高程點、381米高程點,至第五十一界點。該界點在一無名河(魁傣河)中,位於中國境內386米高程點南偏東南約0.75公里,中國境內411米高程點西南約0.60公里,越南境內388米高程點東北約0.60公里。

第五十一界點

從第五十一界點起,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經451米高程點、427米高程點至475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大體向東行,經499米高程點、506米高程點、511米高程點、475米高程點、477米高程點、483米高程點、486米高程點至438米高程點,再沿條約附圖上的的紅線行,至第五十二條界點。該界點在392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356米高程點東南約1.65公里,中國境內408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2.70公里,越南境內389米高程點北偏西北約1.10公里。

第五十二條界點

從第五十二條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大體向東轉東南,再向東北行,經396米高程點、402米高程點、351米高程點、361米高程點、494米高程點、476米高程點、387米高程點、432米高程點、444米高程點、389米高程點、488米高程點、480米高程點、347米高程點,至第五十三界點。該界點在248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328米高程點東偏東南約1.05公里,中國境內331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0.75公里,越南境內313米高程點北偏西北約1.00公里。

第五十三界點

從第五十三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大體向東南轉西南行,經401米高程點、398米高程點、409米高程點、498米高程點、509米高程點、425米高程點、456米高程點、404米高程點、475米高程點、502米高程點、721米高程點、704米高程點、939米高程點、1282米高程點至1358米高程點,然後繼續沿山脊向南轉東南行,經851米高程點、542米高程點,至第五十四界點。該界點位於中國境內545米高程點以南約1.50公里,越南境內473米高程點以北約1.40公里,越南境內632米高程點以東約1.70公里。

第五十四界點

從第五十四界點起,邊界線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大體向東偏東南行,經370米高程點、344米高程點、366米高程點、337米高程點至435米高程點,然後沿山脊大體向東南行,經401米高程點、440米高程點、351米高程點、438米高程點、470米高程點、612米高程點、640米高程點、651米高程點、534米高程點、525米高程點,至第五十五界點。該界點在523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528米高程點以西約1.14公里,越南境內480米高程點以北約0.95公里,越南境內551米高程點東南約1.80公里。

第五十五界點

從第五十五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向東偏東南行,經506米高程點、577米高程點、670米高程點至788米高程點;自此,邊界線沿中國境內諸支流與越南境內諸支流間的分水嶺大體向東北轉東南行,經870米高程點、825米高程點、894米高程點、855米高程點、736米高程點、706米高程點、1029米高程點,至第五十六界點。該界點在705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913米高程點西偏西南約2.20公里,越南境內861米高程點北偏東北約1.00公里,越南境內863米高程點以東約1.80公里。

第五十六界點

從第五十六界點起,邊界線沿中國境內諸支流與越南內諸支流間的分水嶺大體向東北行,經652米高程點、975米高程點、875米高程點、835米高程點、1150米高程點、1082米高程點,至第五十七界點。該界點在882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1265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1.95公里,中國境內1025米高程點西偏西南約2.20公里,越南境內638米高程點東北約3.55公里。

第五十七界點

從第五十七界點起,邊界線沿山脊向西南行至與一溝交接處,然後沿溝向南偏東南行至一無名河(才萬河)中,再順該河及其下游那沙河行,至第五十八界點。該界點在那沙河與東面一支流匯合處,位於中國境內320米高程點以西約2.45公里,越南境內423米高程點以東約0.95公里,越南境內447米高程點以南約0.75公里。

第五十八界點

從第五十八界點起,邊界線溯上述東面支流行至該支流與一河(同謨河)匯合處,然後溯該河(同謨河、比勞河、高爛河)行,至第五十九界點。該界點在兩無名河(高爛河、派婁河)匯合處,位於中國境內602米高程點以西約1.00公里,越南境內1052米高程點以北約2.10公里,越南境內600米高程點以東約0.57公里。

第五十九界點

從第五十九界點起,邊界線溯一無名河(高爛河)向東南行,然後離河以直線向東偏東南行至越南境內960米高程點以北一無名高地,再沿條約附圖上的紅線行,至第六十界點。該界點在1100米高程點上,位於中國境內1094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0.95公里,中國境內683米高程點西南約2.65公里,越南境內1156米高程點北偏西北約2.10公里。

第六十界點

從第六十界點起,邊界線沿山樑向東北行至一溝,然後沿溝大體向東北轉東偏東南行至加隆河上游一支流處,再順該河向東偏東北行,至第六十一界點。該界點在加隆河與北崙河匯合處,位於中國境內224米高程點南偏西南約1.60公里,越南境內117米高程點西北約0.95公里,越南境內561米高程點東北約2.20公里。

第六十一界點

從第六十一界點起,邊界線順北崙河(嘎隆河、北倫河)主航道中心線行至其終點,接第六十二界點,該界點在中國和越南兩國領海基線的銜接點。
條約附圖上以河為界地段的紅線兩側的島嶼、沙洲已按紅線確定歸屬。
本條所述兩國陸地邊界用紅線標繪在經雙方共同確定的比例尺為五萬分之一的地圖上,在邊界線敘述中所用長度和面積均系從這些地圖上量取的。上述地圖附在本條約之後,並作為其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條約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在河內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越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全權代表 全權代表
唐家璇 阮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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