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財政監督辦法,呼和浩特市地方性法律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財政監督辦法
- 外文名:Measures of Hohhot Municipality for financial supervision
- 頒布日期:20041111
- 實施日期:20041215
- 頒布單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財政監督辦法,呼和浩特市地方性法律規章。
呼和浩特市財政監督辦法,呼和浩特市地方性法律規章。時間頒布日期:20041111實施日期:20041215頒布單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內容呼和浩特市財政監督辦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財政監督內容第...
呼和浩特市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監督管理辦法2008年12月29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公布,根據2012年7月2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涉及行政強制規定的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和監督,規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行為,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維護保險對象的合法權益,根據...
呼和浩特市政府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資金管理、票據管理及監督檢查,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並用於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
第三條 呼和浩特市政府採購辦公室(以下簡稱採購辦)負責政府採購的日常管理、監督和指導工作。市財政局下設採購中心,為政府採購的執行機構,負責政府採購的事務性工作。第四條 政府採購項目實行目錄管理,採購目錄的制定和調整由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報市政府批准後,由採購辦向社會公布。第五條 不適用本辦法...
呼和浩特市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監督辦法修改說明 編輯 語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提請批准的《呼和浩特市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監督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目前,建設項目高估冒算現象比較...
(六) 組織實施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財政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編制政府財務報告,執行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七)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 依法擬訂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政府性債務風險管控、限額...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專項資金管理及相關部門預算工作;擬訂相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區級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審核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指導鄉鎮、辦事處相關工作。7.監督檢查股 擬訂財政監督制度、辦法,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
(六)堅持民主公開,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七)堅持廉潔用權,持之以恆正風肅紀,深入推進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第二章 組成人員職責 四、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由下列人員組成:市長、副市長(政府黨組成員)、政府秘書長、各局局長、各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要牢固樹立...
第六章 市級儲備糧油的監督與檢查 第三十三條 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市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對承儲企業依照本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監督檢查,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可以行使以下職權:(一)進入承儲企業檢查市級儲備糧油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二)向有關承儲企業和人員了解市級儲備糧油的銷售、輪換計畫...
形成監督檢查合力。工作進度 加強組織領導。深化機構改革工作由自治區黨委統一領導,市委具體負責。細化工作進度。各級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穩妥有序推進。全面貫徹先立後破、不立不破的原則,有組織、有步驟、有紀律推進機構改革。明確涉改部門領導班子調整配備、人員轉隸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六、各部門,各單位要把執行政府採購制度作為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本部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接受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法律和政策的嚴肅性。七、各政府採購當事人應按照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依法組織實施政府採購活動,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提高政府採購工作質量和效率。
(九)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自治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十)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自治區...
(2018年6月28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18年10月1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已投入使用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及其監督活動。本條例所稱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指房屋使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