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區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自治區呼市政府採購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為加強對政府採購工作的管理,共同做好政府採購工作,結合玉泉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泉區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辦法
  • 地區:玉泉區
  • 機構:玉泉區財政局政府
  • 日期:二O一一年五月
一、按照《政府採購法》規定,區本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簡稱採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均屬於政府採購,必須執行政府採購制度,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採購方式和採購程式進行採購。
二、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年初預算安排的資金,各類財
政專項資金,預算執行中財政追加的資金,以及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等。
三、政府採購實行集中採購和分散採購相結合。集中採購分為政府集中採購和部門集中採購。
屬於集中採購目錄中的“通用採購項目”,以準納入協定供貨範圍的,按照協定供貨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協定供貨範圍以外的以及不執行協定供貨的政府集中採購,委託市政府採購中心代理採購。
屬於集中採購目錄中的“專用採購項目”實行部門集中採購,經區主管部門批准,由採購人自行選擇採購機構或委託市政府採購中心經財政部門認定資格的代理機構代理採購;屬於集中採購目錄中本部門,本系統或本單位有特殊要求的或不具備批量特徵的採購項目,經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區政府採購辦)批准後,可以由部門或單位自行採購。
四、採購預算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採購。因特殊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應在採購活動開始前,在區政府採購辦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行。
五、屬於政府採購管理範圍內的採購項目,各部門,單位要依規編制年度政府採購預算,填報政府採購計畫,辦理政府採購審批業務。部門或單位不履行政府採購程式,財政部門不予辦理政府採購事宜;凡採用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擅自採購,分解項目等手段以規避政府採購的,根據《政府採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各部門,各單位要把執行政府採購制度作為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本部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接受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法律和政策的嚴肅性。
七、各政府採購當事人應按照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依法組織實施政府採購活動,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提高政府採購工作質量和效率。區財政局要會同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適時組織開展政府採購專項檢查,對規避政府採購制度、違反政府採購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嚴肅查處。
玉泉區財政局
二O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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