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區文化新聞出版局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周村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0]6號)和《中共周村區委、周村區人民政府關於周村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周發[2010]7號),設立周村區文化新聞出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村區文化新聞出版局
  • 外文名:Zhoucun Culture Press and Publication Bureau
  • 職能調整:整合劃入區文化新聞出版局
  • 主要職責:貫徹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的方針
  • 內設機構:出版局設4個內設機構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文化藝術,文化產業,)文化管理,人員編制,

職能調整

將區文化局的職責、區新聞出版管理辦公室的行政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區文化新聞出版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我區實際,擬定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周村區文化新聞出版局
(二)擬訂全區文化、新聞出版、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管理全區文學藝術事業;研究、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學藝術的發展;組織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指導、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推進全區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區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五)擬訂全區文化產業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協調全區文化產業發展;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管理全區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市場,擬訂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監督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市場稽查工作;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非法出版物;擬訂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市場、“掃黃打非”方案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七)管理全區圖書館事業,研究、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標準化、現代化建設;負責全區古籍整理工作。
(八)擬訂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
(九)負責全區對外文化藝術和新聞出版交流聯絡工作。
(十)負責全區出版物經營業的監督管理(包括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負責全區電子出版物零售經營單位的設立、撤銷;負責全區印刷企業的監督管理和設立的初審上報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
(十二)組織或指導出版物的審讀、審視、審聽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文化新聞出版局設4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局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訪、督辦、會務、信息、保密、計畫生育、安全保衛、財務、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工作;擬訂全區文化藝術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工作;擬訂全區文化經濟政策;管理全區文化、文物、新聞出版事業專項經費及直屬單位事業經費;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負責全區文化事業統計工作;規劃、指導全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文化藝術

擬訂全區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和鄉鎮綜合文化站、村文化大院、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建設;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區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文藝團隊,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以及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文藝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協調文藝事業發展的機構和布局;編制藝術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屬於政府行為的示範性文化活動,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文化館業務建設。

文化產業

負責全區文化產業的計畫、協調工作;參與擬訂我區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區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

)文化管理

擬訂文化市場、書刊印刷業和發行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市場、新聞出版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負責全區著作權管理工作,擬訂我區著作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上報全區印刷企業(包括包裝、裝潢)、圖書、電子出版物經營單位的辦證、年檢等管理工作;負責營業性演出、影像製品經營、娛樂場所許可的審核、審批、年檢等工作;負責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審核、上報、年檢等管理工作;負責營業性演出團體和演出經紀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涉及文物保護許可的審批工作;審核文化類社會團體、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設立。

人員編制

區文化新聞出版局機關編制總額7名,其中:行政編制6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區文化新聞出版局可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