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負責擬定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博物工作的發展規劃,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 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局長:姜玉琛 
  • 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審計科 等
  • 直屬單位:張家口市圖書館 等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博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
3、綜合管理全市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展覽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促進全市民眾文化活動的開展。
4、綜合管理全市專業藝術研究、創作、生產、演出、培訓和藝術院團建設工作,推進文化體制改革。
5、綜合管理全市廣播影視工作。對廣播影視事業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廣播電視頻率和頻道管理;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地面衛星接收設施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廣播電視節目,對廣播電視播出秩序及安全播出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廣播電視科技工作,推進廣播電視新技術的推廣套用。
6、綜合管理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農村電影工作,指導縣區基層電影隊伍建設,推動農村電影放映工程。
7、綜合管理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的新聞出版、印刷業、出版物市場;調解著作權糾紛等。
8、綜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文物管理、保護、發掘、搶救、宣傳、利用等工作。
9、擬定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等,組織實施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10、綜合管理全市文化市場工作。擬定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對文化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
11、負責擬定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12、依法管理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等市場;指導和協調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等市場綜合執法檢查工作,承擔“掃黃打非”任務,並依法查處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市場的違法違規活動。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務檔案、文秘檔案、建議提案、印鑑、機要保密、安全保衛、行政後勤事務等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及局領導講話的擬制,做好有關工作的督查和催辦工作;負責市直文化系統政府採購工作。
財務審計科
負責機關及本系統預算內外資金、專項費用的管理使用及年度經費的預決算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本系統國有資產的賬務管理;負責公積金、醫療保險等有關事務性工作的管理;負責市、縣(區)文化、文物統計年報工作;負責市直文化系統內部審計監督工作。
人力資源科
負責國家公務員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有關幹部的考察、推薦、任免工作;負責本局及直屬單位社會保險、機構編制、考核獎懲、勞動工資、職稱申報、人員聘用等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及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文化系統的機構改革工作。
社會文化科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科)
負責全市社會文化工作。負責擬定全市民眾文化、圖書館及展覽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全市社會文化活動的開展;指導全市文化網路建設和社會文化事業建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建設、開發和利用,推進館際協作和標準化、現代化建設,積極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指導展覽館弘揚先進文化、承辦各類公益性展覽。
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發掘、傳承、申報工作。擬定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藝術科
負責全市專業藝術工作。負責擬定全市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藝術創作演出、藝術院團的業務建設等工作;負責抓好舞台藝術精品生產,促進藝術事業不斷繁榮;組織協調全市性藝術比賽、非營業性演出等重大文藝活動;加強文藝理論研究。
廣播電影電視管理科
綜合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工作。對廣播影視事業實行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接收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廣播電視類節目,對廣播電視安全播出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廣播電視科技工作,指導廣播電視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對廣播電視廣告進行管理。指導管理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推動農村電影放映工程。
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科
(掃黃打非辦公室)
負責全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工作。依法監督和管理全市各類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發行;負責印刷(複製)企業的日常監管;負責著作權管理,調解著作權糾紛;負責全市出版物市場的“掃黃打非”工作並組織實施;推動農家書屋建設工作,負責出版物市場和經營者經營業務培訓工作。
文物管理科
負責全市文物博物工作。負責擬定全市文物、博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維修、考古發掘、開發利用宣傳等工作;組織協調申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申報全市文物發掘、保護、維修項目;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破壞、盜竊、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督促、檢查全市文物、博物館系統的安全防範和消防工作;統籌規劃全市文物專業人才培訓。
法規科
(文化市場管理科)
綜合管理全市文化市場。負責擬定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全市有關文化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等;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文化行政執法工作,受理有關文化行政管理政策法規的諮詢、行政訴訟等事項;負責本系統法制建設、普法教育以及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負責全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行政執法人員及經營者的業務培訓工作。
文化產業科
負責擬定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化產業專題調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申報文化產業項目及開發立項審批工作。制定全市文化產業人才培訓計畫,開展文化產業經營人員的培訓工作。推動全市文化產業發展。
綜合審批科
負責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工作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行政許可法》在本部門的貫徹落實;負責制定、實施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其他各類審批事項的辦理程式、時限;行使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其他各類審批事項的受理、辦理、踏勘、審核、審批、收費、送達等職責;負責與市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的協調聯絡等相關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監察室
負責所駐部門及所屬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完成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直屬單位

張家口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主要負責宣傳、貫徹文化市場管理、新聞出版著作權和印刷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全市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印刷業經營單位和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保護合法經營,制止和查處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和印刷業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總結、交流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和印刷業稽查工作的經驗。
張家口市民眾藝術館
市民眾藝術館主要負責組織策劃承辦全市大型民眾文化活動,輔導培訓基層民眾文化骨幹,組織開展民眾文化創作,對全市民眾文化發展狀況進行調研,挖掘整理民間文化藝術遺產,對各縣區文化館、文化站、文化室進行業務指導和輔導等工作。
張家口市圖書館
市圖書館主要負責通過收集、整理、保存和傳播以圖書為主的各種文獻信息資源,為全市黨政機關、工礦企業及社會團體提供參考諮詢服務,向全市讀者傳播科學思想,倡導先進文化,引導公眾閱讀,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提高人民民眾的科學文化水平。負責組織全市開展圖書館學研究,為各類型圖書館(室)建設和人員培訓提供業務指導,進行館際交流、協作。
張家口市演藝集團
市演藝集團主要負責各類指令性大、中、小型公益性演出活動;配合全市各行業中心工作完成好各類服務性大、中、小型演出;配合各大節日豐富本地區的演出市場,做好各類業務性演出。
張家口市文化藝術研究所
市文化藝術研究所主要負責專業文化藝術研究創作。研究張家口歷史文化及新時期文化發展前景,為全市專業、業餘文藝團體創作戲曲劇本、曲藝小品,同時進行音樂研究創作,舞台美設計研究等。輔導全市專業、業餘作者,從事文化藝術創作研究。負責編輯出版《張家口文化》刊物等工作。
張家口市老藝人管理辦公室
市老藝人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原劇團改革退休老藝人的管理工作。
張家口市察哈爾督統署管理處
市察哈爾督統署管理處主要負責德王府的維護修繕、文物展覽、對外接待及日常管理工作。
張家口市博物館
市博物館主要負責通過收集文物,進行科學保護、科學研究,舉辦陳列展覽,傳播科學文化知識,對廣大人民民眾和青少年學生進行愛國主義、科普教育。
張家口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主要負責全市基本建設和學術課題研究的文物調查、勘探、考古發掘工作;負責全市古建築維修、遺址保護和文物研究(包括長城保護和研究)工作;負責全市流散文物收集、鑑定和保管工作;負責文物繪圖、攝影、修復、保管和安全保衛工作。
張家口市展覽館
市展覽館主要負責舉辦各類展覽;經營陳列文化產品,開展文化藝術培訓,接待會議及提供活動占場;對展覽館房舍進行物業管理。
張家口市電影公司
市電影公司主要負責全市影院的影片發行、技術檢查、放映網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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