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泉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泉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等的一個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泉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成立時間:2010年12月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揭牌儀式,獲得榮譽,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規範性檔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推進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和社會文化事業,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推動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監管市重點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活動;負責扶助農村和老少邊貧地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
(四)組織、協調全市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管理和保護以及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指導、管理文物(含水下文物)、博物館事業。
(五)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對相關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管理,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影視節目製作、出版活動的機構(含民辦機構)進行監管;負責指導、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六)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
(七)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運行維護、技術檢測和安全播出;監管全市播出的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傳播的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指導、監管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工作。
(八)負責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監管出版活動和出版物內容(含手機報刊業務),負責印刷行業和報刊社、通訊社駐泉分支機構及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新聞違法活動;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和涉外侵權的行政案件,打擊盜版活動。承擔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九)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事業的科技信息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發布、機關規章制度建設、機關行政後勤、計畫生育、安全保衛等工作;起草局機關重要檔案。組織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統籌協調重大綜合性課題調研活動。負責編制局機關經費預決算草案,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和財務工作;牽頭組織開展相關統計工作。
(二)文化市場科
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和文化藝術品市場進行監管;承擔網路音樂美術娛樂、網路動漫(不含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路演出劇(節)目、網路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的有關監督工作;依法負責動漫遊戲市場監管及對動漫、網路遊戲產品內容的監管;依法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電子遊戲機在生產、進口和經營環節上進行內容監管;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三)產業發展科
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工作;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協調、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區域特色產業集群建設,促進泉台文化創意、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對接;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
(四)社會文化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社會文化事業發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規劃;指導協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畫院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組織、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組織協調全市美術創作和展覽活動;管理、協調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以及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工作;組織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評審工作,組織省級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推薦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五)藝術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協調藝術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協調、指導專業藝術創作及藝術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和重大藝術活動以及直屬藝術表演、研究單位的業務建設;指導民辦藝術院團的藝術業務工作;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六)文物保護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文物保護髮展規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含水下文物、涉台文物);開展文物調查、公布,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指導、監督考古發掘,文物單位修繕、開發利用等業務;指導、監督全市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防範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文物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七)博物館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博物館、紀念館藏品的徵集、保護、陳列、研究、展示、安全防範以及規範化管理工作;協調出土文物移交博物館收藏展示工作;指導、管理博物館、紀念館的交流活動,引導民間文物的收藏、交流工作;指導博物館、紀念館的其他業務建設。
(八)視聽傳媒管理科
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的宣傳管理和監管。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監聽監看;監管全市信息網路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負責本區域內廣播電視廣告播出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廣播劇、電視劇(含卡通片)的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廣播影視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含民辦機構)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的監管,按規定負責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頻率頻道的設立、調整、撤銷和管理;負責相關業務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九)科技事業科
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事業的科技工作,研究擬訂有關技術政策、標準和實施細則;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運行維護、技術檢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管;負責廣播電視設施保護的監管;負責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接收、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單位許可證的管理;指導、監管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工作;指導和實施全市農村電影放映工程;負責相關業務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十)出版發行科(報刊管理科)、市“掃黃打非”辦公室
監管報紙、期刊、音像和其他非紙質媒體出版發行活動,並負責其年度核驗的有關工作,組織出版物審讀和非法出版物鑑定工作;組織查處出版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從事出版活動的機構(含民辦機構);監管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報、刊業務;負責報刊社、通訊社駐泉分支機構及記者站的監管,負責管理新聞單位記者證;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社區)書屋工程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計畫;組織協調全市“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跨區域的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承辦打擊侵權盜版工作;承擔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十一)著作權科(印刷業管理科)
依法監管印刷企業,組織查處印刷、複製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並負責其年度核驗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出版物印刷質量和條碼使用;按規定組織實施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印製;按規定監管、指導教科書印刷;負責著作權保護和管理工作;依法對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進行監管;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按規定處理涉外及涉港澳台的著作權事宜;監管著作權貿易、外國作品著作權認證及作品自願登記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十二)行政審核審批科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核、核准、審批、備案、登記、轉報及相關政策諮詢工作;負責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管理和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指導、監督各縣(市、區)相關事項的審核、核准和審批工作。
(十三)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工作。擬定並實施本系統人才建設規劃;負責全市文化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文廣新行業從業人員開展藝術教育、人才培訓、繼續教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四)系統黨委及其辦公室
負責市直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黨群工作

揭牌儀式

2010年12月10日上午,泉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泉州市文物局、泉州市著作權局舉行了揭牌儀式。
中共泉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教育工委書記宋長青,副市長潘燕燕出席揭牌儀式,並為泉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文物局、市著作權局揭牌。
此次,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廣電局、市新聞出版局合併組建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我市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關於提升文化軟實力重要部署的具體體現,是推動泉州社會發展和文化繁榮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市政府機構改革的重要舉措。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目前已整合到一棟樓辦公,這將進一步最佳化提升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政管理職能,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凝聚共識、形成合力、加快推進我市各項文化建設,進一步發揮文化引導社會、服務人民、推動發展的作用,為泉州科學發展和跨越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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