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民旁聽制度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民旁聽制度辦法
  • 通過時間:2001年4月5日
辦法全文
(2001年4月5日周口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為了增加市人大常委會的透明度,增強市人大常委會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人大常委會在舉行會議時,設立旁聽席。根據議題需要,邀請部分18周歲以上具有政治權利的公民旁聽,使公民直接了解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的活動情況,使人大常委會更好地置於民眾監督、社會監督之下,進一步提高審議質量,作出的決議、決定更加符合民意。
第三條市人大常委會在舉行會議前,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根據會議議程和日程安排,提出邀請公民旁聽會議的名額及實施方案,報主任會議確定。
第四條每次會議旁聽人員的名額一般為5人左右,名額確定後,由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負責安排落實。市直和其他旁聽人員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負責安排落實。
第五條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應將公民旁聽名額分配到有關基層單位,由單位領導人提出參加旁聽的人員名單,並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徵得本人同意後,由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審查,報經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同意。
第六條參加市人大常委會會議的旁聽人員應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並有較好的民眾威信。旁聽人員應主要是社會各界基層民眾。
第七條旁聽人員可旁聽全體會議,也可根據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的安排,旁聽小組會議。
第八條會議的有關材料、資料一般可以發給旁聽人員。
第九條旁聽人員根據會議安排可以發言。旁聽人員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也可採取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反映,或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召開座談會收集。對旁聽人員提出的重要建議、批評和意見,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負責處理。
第十條旁聽人員旁聽期間的差旅費,有工薪收入的,由所在單位報銷。無工薪收入的,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報銷,並按規定發給誤工補貼和會議補助費。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