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辦法》是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1年8月23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辦法
- 發布單位: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發布時間:2011年8月23日
- 類型:地方法規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辦法》是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1年8月23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辦法》是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1年8月23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辦法1(2001年4月5日周口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規則》是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工作規則。規則全文 (2007年10月25日周口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1年8月23日周口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周口市人民大會代表小組活動辦法 (2009年6月16日周口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通過)第一條為提高人大代表小組活動質量,更好地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和有關...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法 [1] ,於2003年4月23日周口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11年8月23日,周口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辦法共十四條...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及人大機關會議制度是2001年4月23日通過的制度。制度全文 (2001年4月23日周口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通過,2011年8月18日周口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修訂)為規範市人大...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辦法》是在周口市實施的辦法。辦法全文 (2011年8月23日周口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
關於建立周口市人大代表履職檔案的意見 (2009年6月16日周口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通過)為督促人大代表認真履行各項職責,充分發揮代表作用,進一步推動代表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現就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職檔案,提出意見如下...
1993年8月16日河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 頒布單位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3.08.16 實施時間 1993.08.16 ...
第九條 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時,省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主任或副主任、各地區人大工作聯絡處的負責人、部分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主任或副主任可以列席會議。必要時,可以邀請本省的全國人大代表或省人大代表列席...
周口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現有組成人員41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7人,秘書長1人,委員32人,下設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機關內設辦公室、研究室兩個綜合辦事機構,法制工作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
人事任免辦法和各項規章制度,高標準、嚴要求,用紀律和制度規範個人行為。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立足本職,勤奮工作,把市人大常委會建設成為“民主、團結、務實、廉潔”的戰鬥集體,努力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是指代表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的對本省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第三條 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是執行代表職務,反映人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參加管理國家事務...
該辦法的實施,對加強我省人大代表工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不斷完善和代表工作的不斷改進,辦法的主要內容已被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所替代。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廢止《河南省人民...
第十一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辦法》任免、決定任免、批准任免有關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第十二條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經全體...
1988年5月27日河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00年7月29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中文名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 頒布單位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
辦法全文 2001年4月5日周口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11年8月23日周口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第一條為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進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質量,增強監督實效,根據《中華...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法》意在做好省人大代表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及閉會期間向常務委員會提出的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保證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根據《中華...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的實踐經驗和工作需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聯繫省人大代表是省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任務。聯繫...
第二條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依照憲法、法律和本辦法規定行使監督權。常務委員會的監督工作受省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應對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辦法全文 (1994年11月1日河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第二條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採取不同形式進行的視察活動是依法執行代表職務,履行代表義務。本省各級國家機關和有...
1、承辦主任會議提請常委會任免的人大機關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2、承辦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提請任免政府組成人員的有關事項。3、承辦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向市人大常委會提請任免代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組成人員、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不是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列席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第六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進行下列準備工作:(一)決定省人民代表大會...
辦法全文 (2001年4月5日周口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一條為了增加市人大常委會的透明度,增強市人大常委會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
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監督權的程式,適用《監督法》和本辦法,《監督法》和本辦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三條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監督職權,應當圍繞國家工作大局,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中國...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的實踐經驗和工作需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聯繫省人大代表是省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任務。聯繫...
4、審議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5、審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6、審議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7、選舉事項;8、決定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第二次會議 2024年1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
2024年1月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亞代表省人大常委會向大會作工作報告。會議表決通過了本次大會選舉辦法。2024年1月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
第十八條 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應將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每年年度考核情況報告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條 各市、縣、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述職評議工作可參照本條例施行。第二十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
聽取和審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聽取和審查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改變或者撤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撤銷市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保護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財產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