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周元理
- 字號:字秉中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浙江仁和(今杭州)
- 出生時間:1706年
- 去世時間:1782年
- 官職:直隸總督
人物生平,早年經歷,頗受信任,善於治水,山東平亂,人物晚年,主要成就,史籍記載,家族成員,人物評價,後世紀念,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周元理早年科舉不順,乾隆三年(1738年)三十二歲時才中舉人。乾隆十一年(1746年)周元理任直隸蠡縣知縣,隨後不久任清苑知縣。周元理閱歷豐富,才識過人,辦事幹練,各方關係處理得很好,頗受時任直隸總督方觀承的信任和器重。
頗受信任
經方觀承推薦,升任廣東萬州知州,後擔任霸州知州。因保定城牆重修工作尚未竣工,周元理仍留在直隸清苑地區工作。當時,有個京師某部書吏手持偽造文扎,馳傳來保,招搖撞騙,被周元理一眼看穿。經盤問,罪犯供認不諱。此事經上奏朝廷,皇帝很賞識周元理的才能,便立即升任他為直隸益州知州。不久後,周元理任宣化知府,因母親去世回鄉守制。
乾隆帝在任期間,多次外出巡幸各地,直隸是皇帝最先到達的地方,一路行宮、驛傳、車馬及各項供應,主辦者都因此大發橫財,百姓因無力承受而怨聲載道。時任直隸總督方觀承派服闋歸來的周元理總管其事。周元理不僅平息了民怨,還辦得井井有條。此後,周元理調任廣平知府,不久後又調任至天津知府。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任保定知府。次年升任清河道,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任直隸按察使,第二年又升為布政使。
善於治水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乾隆帝命周元理隨同工部尚書裘曰修、直隸總督楊廷璋到青縣、滄州一帶,勘查運河情形。周元理向朝廷建議治水的措施:“以減少水石壩代替閘座,並每年測量水情並疏浚河道。”該提議得到批准。不久後,周元理出任山東巡撫。
在山東巡撫任上,周元理對山東境內小清河提出治河方法,並建議在洪水到來時停止蓄水,在每年農忙間隙時疏浚下游的河流。不到半年後,周元理被提拔為直隸總督。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針對直隸雨水多時河流漲滿、衝垮道路、交通停滯、鄉間堤岸被衝垮,致使糧田被水淹沒的情況,周元理上疏朝廷請求用以工代賑的辦法,勘修交通要道。經勘察發現沿途各州縣河道須重新修復,於是對良鄉茨尾雅河,新城、雄縣盧僧河道疏通挖深,同時對新城、清河、雄縣、任丘、獻縣堤壩進行加固。乾隆帝派工部尚書裘曰修與周元理一道統率各級官員,妥善辦理河務工作。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乾隆帝賞加直隸總督周元理太子少保銜。
山東平亂
白蓮教山東支派於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八月起義,教首壽張人王倫帶領起義軍攻克壽張、堂邑、陽穀,並進犯東昌及臨清地區。起義軍攔奪糧船為浮橋,欲強行渡運河進入畿南地區。
人物晚年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周元理因井陘知縣周尚親一案而被罷官。直隸井陘知縣周尚親於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八月採買倉谷三千石。官府出價每石九錢三分,周尚親卻實際支付六錢給百姓,餘下的錢款打算中飽私囊。後來聽說有人要告發他,周尚親被迫將短少錢款退給百姓,但有人不肯領取該款項並向上級政府告發此事,激憤的百姓糾集村民將一些府衙的差役毆傷。事發之後,周元理並未對周尚親這樣的“先侵後吐”的官員給以懲處,也未將其因苛派而激起民變之事據實具奏,只認為民眾毆打官員,“情節甚為可惡”,要求對民眾嚴加懲處。乾隆帝在供詞中查出破綻後,派尚書福隆安去往直隸,查明案情真相。在案件真相水落石出後,乾隆帝責怪周元理袒護屬下,並將周元理革職,由直隸總督的從一品銜降為三品銜,在正定隆興寺管理廟工,效力贖罪。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周元理因病乞求退休,得到批准。次年,周元理去世於家中,享年七十六歲。
主要成就
周元理善於治河,在山東巡撫和直隸總督任上,他基於當地河務實情,提出對應的疏浚河道方案,並得到朝廷批准與認可。周元理在治理河務方面盡職盡責,保一方百姓平安。
周元理為政識大體,在當知縣時曾受到總督方觀承的賞識與提拔。他待下級寬容,敢於替下級說話,頗受下級尊重。周元理晚年被罷官,也是因為袒護下司所致。
史籍記載
《清史稿·周元理傳》、《榮祿大夫太子少傅工部尚書周公元理墓志銘》、《黎里志》。
家族成員
曾祖父:周承宣。
祖父:周奇齡。
父:周昴,二十六歲卒。
母:陳氏。
舅父:陳時夏、陳鶴鳴。
弟:周元瑛,貢生。
妻:費氏、姚氏、許氏。
長子:周達士,國學生,早卒。
次子:周升士,官至候補主事。
孫:周霞。
人物評價
乾隆帝評價:“周元理品行端正,為官稱職。”
《清史稿》評價:“元理為治舉大體,泛愛兼容。時以有長者行重之,為方觀承所識拔。元理修水利,飭農功,以此為急,各著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