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實施方案

《呂梁市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實施方案》是呂梁市制定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梁市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實施方案
  • 實施地區:呂梁市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大決策部署,穩增長、促就業,激活民眾智慧和創造力,突破創業創新環境約束,為我市經濟成長配備新引擎、增添新活力,實現資源型地區轉型跨越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刻領會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意義和現實價值,進一步降低創業門檻,營造更為寬鬆的創業創新環境,整合有利資源,完善政府服務,最佳化體制機制,支持各類市場主體不斷開辦新企業、開發新產品、開拓新市場。大力弘揚呂梁精神,艱苦奮鬥、自強不息,按照“新布局、新發展、新形象”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以創業創新帶動就業,以就業助力脫貧,敢想敢闖,為呂梁經濟轉型發展開拓更為廣闊的前景。
(二)工作思路。我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下簡稱“雙創”)工作處於起步階段,在人力資源、智力資源、經濟發展模式、服務體系完善程度、社會創業創新理念等方面與發達省市存在較大差距,總結各地發展經驗,我市提出“雙創”工作“三步走”戰略,腳踏實地穩步探索符合呂梁實際的發展模式。第一步(2016年),通過政策引導和示範帶動,鼓勵社會力量投資,積極參與各類創業創新載體建設,成立創業服務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初步形成滿足創業者發展的載體和服務體系;第二步(2017-2018年),完善和健全政府創業創新服務體系建設,豐富社會創業投資、金融服務渠道,突破創業資金瓶頸,通過扶持創業創新重點項目發展,形成一批創業創新亮點;第三步(2019-2020年),進一步提升各類創業創新公共技術平台、公共服務平台質量,提高政府職能部門服務能力,培植創業創新土壤,逐步扭轉社會創業創新理念,形成呂梁創業創新品牌。
(三)主要目標。到2016年底,全市各類創業創新載體(包括:各類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器、綜合性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數量達到20家左右(市級設立1家綜合性創業創新示範基地,離石、汾陽、孝義各設立不少於2家,其餘各縣不少於1家)。到2018年底,全市省級眾創空間認定達到3-5家,爭取1-2家國家級眾創空間認定;投融資渠道更加暢通,形成一批實力雄厚、運營情況良好的創業投資機構;孵化培育一批創新型小微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形成新的產業業態和經濟成長點;各類創業群體高度活躍,為社會提供更多高質量就業崗位;全市創業導師專業領域覆蓋全面,導師數量達到600人以上。到2020年,各類創業創新政策更加健全、服務體系完善便捷,創業創新成為社會時尚風氣,創業生態更加完善,基本建成山西領先,在全國有一定知名度的創業創新型城市。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雙創”工作組織領導,成立呂梁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市“雙創”工作,由市政府相關領導擔任組長、副組長,成員包括市委宣傳部、政法委、編辦、發改、經信、人社、科技、商務、財政、審計、農委、國土、林業、工商、教育、招商、統計、住建、中小企業局、城鄉規劃局、郵政管理局、金融事務服務中心、扶貧開發服務中心、政府採購中心、銀監分局、山西保險協會呂梁辦事處、人行呂梁市中心支行、呂梁學院、國稅、地稅等相關單位,同時,抽調各部門相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發展改革委相關領導擔任。建立市級“雙創”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召集,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創業創新工作中遇到的相關問題。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管理體系建設。管理體系包括以下六個主要內容:
(一)設立呂梁市創業創新發展專項基金。2016年,由市政府引導設立呂梁市創業創新發展專項基金,按市場化模式運作,通過與金融機構合作支持創業創新企業發展,引導金融資本進入創業創新領域,扶持我市創業創新發展。基金主要用於對全市各類創業創新載體建設發展、優秀創業者(團隊)發展進行扶持。設立專項基金理事會,理事會成員包括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合作商業銀行代表、合作企業代表等,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完成設立基金各項前期工作,報請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
(二)專項基金審計、評估。由市審計局對專項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同時,由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對專項基金使用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進行績效評估,並形成年度綜合評估報告。審計、評估情況報送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
(三)創業主體管理系統。由市統計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研究設計符合我市實際的,包括各類創業創新載體、運營團隊、服務機構、創投機構、服務平台、創業創新者、創業項目等7個主體的基本情況、運行情況在內的統計方法,統一全市“雙創”工作統計口徑,由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相關機構負責按月填報,市統計局匯總後報送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
(四)創業創新信息發布、共享、交流平台。籌建呂梁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信息集中發布、共享、交流平台,平台包括入口網站、官方論壇、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4個部分。入口網站和官方論壇掛靠在市發展改革委入口網站,同時,設立微信公眾號和官方微博,由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維護更新。平台主要負責對全市創業創新扶持政策、項目合作、工作信息動態等相關信息進行集中發布,官方微博和微信公眾號要充分發揮作用,為我市創客、創業者、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者、創業服務從業者、政府部門等相關主體之間的信息溝通、專業諮詢、思想集聚和思維碰撞提供便利條件,加速創業創新發展。
(五)市級創業創新重點項目庫。在對全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進行普惠式支持的同時,集中優勢資源對發展前景好、經濟效益預期明顯、科技含量高、帶動就業顯著的優秀項目(初創企業)通過項目推薦、尋求合作、引進人才、擔保貸款等方式進行重點扶持。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研究制定市級創業創新重點項目庫管理和支持辦法,明確項目入庫、退出條件以及具體的幫扶政策,並負責組織專家對有關項目進行評審。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篩選推薦重點創業創新項目,經專家評審和“雙創”部門聯席會議討論,報請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批准,納入創業創新重點項目庫管理。
(六)市級創業導師庫。組建呂梁市創業導師庫,創業導師主要依託政府資源和社會力量,從企業家、企業高管、行業專家、投資金融專家、科技技術專家、政府職能部門專家等領域進行選聘,同時,可吸收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器內的優秀創業導師。創業導師庫主要負責為全市各類創業者提供創業指導、培訓、諮詢服務。市人社局負責導師庫的日常管理和導師抽調工作,同時出台相關管理辦法,明確導師的聘請、認證、管理、退出、獎勵機制,根據導師參加培訓、創業指導的次數以及服務成效(具體量化指標為:服務反饋情況、孵化企業數量、科技成果、專利數量、智慧財產權等),每年評比10-20名市級優秀創業導師,從市級財政中給予每年不高於1萬元的獎補,導師的評定和獎勵的發放要報請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加快各類創業創新載體建設步伐。
重點支持各類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創新載體、市級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市級電子商務創業示範園建設,為創業創新提供必要的載體基礎。
1.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各類眾創空間發展。眾創空間是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新型創業創新載體,為創業創新者提供線上與線下、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的創業創新環境,迅速實現從創意到成果的轉變。由市科技局牽頭,儘快出台我市《眾創空間認定管理辦法》,明確認定條件和具體獎補辦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利用自有工業及商業房地產、企業庫房、閒置廠房等建設各類眾創空間,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辦公場所和居住條件。支持各類主體在我市收購或租用閒置廠房、辦公用房等建設各類眾創空間。允許企業將閒置的自有工業廠房申請調劑使用,改造提升為各類眾創空間,原則上調劑比例不超過廠房建築面積的50%。鼓勵企業與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設眾創空間。鼓勵各類眾創空間建設者聘請先進省市有成功運營經驗的專業化創業載體運營團隊進行眾創空間運營。各類眾創空間獲得省級、國家級認定的,根據綜合評估情況,可給予最高1:1比例的相應獎勵。(牽頭單位:市科技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城鄉規劃局、各縣市區政府)
2.打造示範性創業創新基地(園區)。2016年由市政府主導建設1個集創業企業孵化、創新研發、創業服務、創業培訓、創業投融資、人才集聚和生活服務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入駐人群以大學生、科研人員創業者為主。市級成立專門的事業單位負責示範基地的規劃、建設、管理,採取市級創業創新專項基金參股等方式與呂梁學院開展深度合作,前期通過租用、改造學院周邊閒置廠房、商業用房等方式,降低建設成本,引入先進省市優秀載體運營團隊負責基地運營,儘快形成可在全市範圍內進行示範推廣的基地管理運營辦法。2016年8月底之前,創業型城市創建縣(市、區)各建設1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和創業示範園區。其他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採取政府主導、政企合作等方式建設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創業示範園區,積極探索基地、園區建設、管理、運營經驗。市科技局儘快研究出台呂梁市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園區)認定、管理辦法,根據入駐實體個數、孵化成功數、促進就業人數、實現經濟價值等,每年分別認定3個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和創業示範園區,並申報爭取省級、國家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和創業示範園區認定。經市級以上認定的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創業示範園區納入創業創新專項基金扶持範圍,採取基金入股的方式扶持基地(園區)快速發展。(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各縣市區政府)
3.加大扶持力度,全面推進電子商務發展。從事網路創業經工商登記註冊,納入呂梁市創業主體管理系統,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網路商戶,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原“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市商務局要儘快落實推進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實施方案和行動計畫,加快城市光纖到樓入戶、農村寬頻進鄉入村工程,合理規劃布局物流基礎設施、涉農電子商務套用,助推電子商務與傳統企業融合發展,更加注重電子商務與農業產品銷售的結合,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農產品電子商務企業。2016年底之前,由市商務局牽頭創建市級電子商務創業示範園,集成辦公服務、投融資支持、創業輔導、銷售渠道開拓、物流配送等功能,進行電子商務與傳統行業融合試點示範。同時,鼓勵大型企業結合鄉村產業、資源特點建立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推動農村依託網際網路創業。鼓勵電子商務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帶動城鄉基層創業人員依託其平台和經營網路開展創業。完善有利於中小網商發展的相關措施,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支持發展面向中小網商的融資貸款業務。(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郵政管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人行呂梁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政府)
(二)全面釋放各類主體創業創新活力。
加大政策扶持和激勵措施,營造普惠均等環境,為各類人才快速發展提供更多機遇,推動社會縱向流動,向“十三五”經濟目標達成注入新元素。
4.提高科技人員為主的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積極性。支持高校教師、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大型企事業單位技術人員、留學歸國人員及職業經理人等海內外各類高層次人才和連續創業者,以各種形式在呂梁開展創業創新,從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開辦新興企業、參與企業技術創新。經過人社部門登記審核,納入呂梁市創業主體管理系統,提供三年期免費的100平米以下辦公場所(從政府主導建設的各類創業創新基地、園區內劃撥),創業項目經評審後獲得認可的(經審核進入市級創業創新重點項目庫),提供不高於30萬元的啟動資金支持(納入呂梁市創業創新專項基金扶持範圍),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或團隊,一次性給予最高50萬元的創業創新獎勵(市級部門聯席會議討論通過,經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同時,可根據相關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原“小額擔保貸款”)和呂梁市創業創新專項基金相關扶持。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在職創業或進行兼職,其收入歸個人所有。對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完善職務發明制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轉讓和轉化職務發明成果所得淨收益,可按至少70%的比例劃歸參與研發轉化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擁有;創辦企業並以專利技術或科技成果出資入股的,作價金額最高可達公司註冊資本的70%。(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5.鼓勵和引導大學生創業創新。鼓勵畢業5年之內的普通高等學校(大學、學院、高等專科學校、職業技術學院、職業學院)畢業生和在校學生以及畢業2年之內的中職畢業生(以下統稱為“大學生”)來呂梁開展創業參與創新。大學生自主創業可在市人社局進行登記,納入創業主體管理系統,優先推薦進入市縣兩級政府主導建設的創業創新基地開展創業。對於開展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原“小額擔保貸款”),並給予最高3年期財政全額貸款貼息補助。具備一定條件的優秀大學生創業者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之外,還可根據相關規定申請呂梁市創業創新專項基金扶持。督促市內相關院校儘快建立健全彈性學制管理辦法,允許全日制在校大學生保留2年學籍休學創業。宣傳、教育部門要對各類創業優惠政策進行歸集梳理,以年輕人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宣傳解讀並提供諮詢。人社部門要為創業大學生提供檔案保管、人事代理、職稱評定、社保代理等服務。(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6.支持呂梁籍創業成功人士返鄉創業。加大宣傳力度,鼓勵呂梁籍創業成功人士返鄉創業發展。鼓勵積累了一定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的呂梁籍創業成功人士學習借鑑發達地區的產業組織形式、經營管理方式回鄉創辦企業。鼓勵借力“網際網路+”新業態,對各縣民俗產品、綠色農產品等特色產品進行深度挖掘,進行產品升級和品牌化,各縣(市、區)要結合當地實際,出台相關扶持政策,更加側重於引導紅棗、核桃、沙棘、小雜糧等呂梁特色農產品的產業規模化。教育部門要儘快出台相關辦法,妥善解決返鄉創業人員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讀問題,適當提高就讀條件待遇。對返鄉創業人員創辦企業、從事個體經營,參照呂梁市招商引資各類優惠政策給予扶持。支持和鼓勵各地整合發展一批返鄉創業集聚區,豐富創業要素,降低創業成本。對於運營狀況良好的創業集聚區,可採取呂梁市創業創新專項基金入股的方式進行必要扶持。(牽頭單位:市招商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各縣市區政府)
7.鼓勵農村青年創業創新。參照“山西省青年農場主計畫”,出台相關計畫,進一步擴大培育、培訓、扶持人群覆蓋,以技能培訓、創業指導、政策扶持、跟蹤服務為重點,分產業、分類型培育一批現代青年農場主,激活農村青年創造活力。鼓勵有創業意願的農村青年加入農民合作社,申請進入各類創業創新載體,充分利用農業資源、電子商務平台等條件進行創業。鼓勵各縣(市、區)整合現有資源,打造農村青年創業集聚區,提高快遞服務、高頻寬網際網路等條件,進一步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創業成功率。對於運營狀況良好的創業集聚區,可採取呂梁市創業創新專項基金入股的方式進行必要扶持。(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農委、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
8.鼓勵其他群體創業創新。鼓勵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行二次創業,鼓勵退役軍人利用特長進行創業,鼓勵失業人員自立自強自主創業,鼓勵和支持婦女、殘疾人員利用優惠政策創業就業。上述人群(退役軍人、失業人員、婦女、殘疾人員)創辦的實體或在各類創業創新載體內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由受益財政在3年內給予不超過當月實際費用50%的補貼,年補貼總額不超過5000元,同時可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原“小額擔保貸款”)支持。(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營造更為寬鬆的創業創新環境。
進一步最佳化創業創新環境,通過結構性改革、體制機制創新,消除不利於創業創新發展的各類制度束縛和桎梏,形成開放、包容、自由、平等的發展環境。
9.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增加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為創業者提供更多機會。逐步清理並廢除妨礙創業發展的制度和規定,打破地方保護主義。營造統一透明、有序規範的市場環境。依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消除不利於創業創新發展的壟斷協定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快信用呂梁建設,建立和規範信用信息發布制度,制定嚴重失信企業名單管理辦法,把創業主體信用與市場準入、享受優惠政策掛鈎,完善以信用管理為基礎的創業創新監管模式。探索研究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建立重大智慧財產權糾紛多部門共同協調機制,為智慧財產權糾紛行政調解提供良好平台。設立創業創新舉報信箱,方便各類主體舉報、投訴在創業創新中遇到體制機制障礙和各種歪風邪氣,形成推進調處辦法,對創業創新中遇到的各類障礙進行調解推動,確保全市創業創新工作順利推進,全面釋放各類主體創業創新活力。(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縣市區政府)
10.營造寬鬆便捷的準入環境。深化“六權治本”工作,在編制公布政府部門“兩清單、兩圖”的基礎上,根據政策調整及時變更內容,實施動態管理,同時,加強與省級各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銜接和對縣級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按照權責清單動態管理制度實施動態管理,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等改革力度,消除對市場主體不合理的束縛和羈絆。逐步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按照“非禁即入”原則,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放寬對創辦企業的各類非必要條件限制,不搞推卸責任式的懶政惰政,也不搞簡單粗暴的“一刀切”,要以激活各類主體創業熱情、為企業提供便利為中心,提供差別化、人性化服務,同時,要進一步加強監管能力建設,變事前審批為事中事後監管。落實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改革,放寬新註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住所登記改革,分行業、分業態釋放住所資源。積極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簡化工作流程。允許創業者依法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繼續做好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切實提高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含金量”,最大限度為市場主體解縛鬆綁。繼續做好國務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落實和承接工作,繼續加大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力度。關於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有關要求,制定清理規範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妨礙創業發展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編制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等相關部門)
11.進一步強化用地支持。最佳化創業創新相關機構所涉及的農用地轉用和建設用地徵收的行政審批流程,切實提高審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審批速度,為創業創新機構用地開闢有效的綠色通道。合理分配年度用地計畫指標,有效保障創業創新用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進行年度用地計畫指標安排時,對新產業發展快、用地集約且需求大的地區,可適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發展規劃,推動打造一批具有帶頭示範效應的創業創新集聚區。支持利用工業、倉儲等用房、用地興辦符合規劃的服務業,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改變用途的,經批准可採取協定出讓方式供應。對符合國土資源部門規定的行業目錄的工業用地,可以採取先出租後出讓、在法定最高年限期內實行縮短出讓年期等方式出讓土地。國土資源部門在閒置土地的處置工作中,將收回的閒置土地優先用於創業創新。(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12.厚植創業創新文化。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在全市持續開展以創新為核心的創業教育,弘揚“敢為人先、追求創新、百折不撓”的創業精神,厚植創業創新文化,使創業創新成為全市人民的共同價值追求和行為習慣。要創新體制機制,營造公平、簡政、誠信的創業環境,不斷推進創業創新文化建設制度化、規範化,在全社會形成尊重創造、注重開放、敢冒風險、包容失敗的創業氛圍,讓一切創業創新成果得到應有的保護和回報,讓所有創業創新成果享有公平競爭的環境。要注重呂梁創業創新文化品牌建設和形象推廣,通過積極的對外宣傳推薦,吸引更多創業創新者來呂梁發展,讓千千萬萬創業者活躍起來,匯聚成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動能。(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四)全方位支持。
進一步加大財稅支持,最佳化金融服務,切實解決創業者面臨的資金需求瓶頸,豐富資金來源渠道,減輕創業負擔,幫助創業者平穩健康發展。
13.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市縣兩級財政要加大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的支持力度,將創業創新投資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市財政要整合現有專項和預算安排作為創業創新發展專項基金,形成正常增長機制,同時,明確市縣兩級財政資金在促進創業創新優惠政策方面的功能定位,嚴格支出責任劃分。全面啟用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審批電子檔案,規範資金審批流程,防範資金使用風險。全面開展專項基金使用績效評估工作,提高專項基金使用效益。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加強對採購單位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加大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採購力度,把政府採購與支持企業發展緊密結合起來。(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政府採購服務中心)
14.完善金融服務。積極引導金融機構與各類創業創新載體合作,加強銀企對接,建立金融機構與政府有關部門共同支持創業創新的融資長效機制。大力拓展企業融資渠道,充分利用中小板、創業板等場內交易市場發行股票和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等場外交易市場掛牌。市內初創企業(創立三年之內)在國內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和境外上市的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鼓勵開展網際網路股權眾籌融資、債券市場融資、專利權質押、科技融資擔保等多種金融服務。對通過債券融資,成功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的企業,由受益財政給予一定支持。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儘快出台貼息辦法。鼓勵金融機構為無固定資產、無法提供合適擔保對象的創業高校畢業生,提供信用貸款。結合信用呂梁建設,儘快完善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標準和採集方式,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及信用等級評定結果的套用,建立適應中小微企業特點的信用評價制度,通過市場化運作的中介服務機構,開展中小微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鼓勵金融機構在創業創新基地、園區設立專門的金融服務機構,提高服務效率。鼓勵保險機構發展各種信用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幫助解決創業創新融資難問題。鼓勵發展相互保險等業務,支持設立多種形式的相互保險組織,吸引保險資金參與創業創新,豐富創業創新融資模式。(牽頭單位:市金融事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局、人行呂梁市中心支行、呂梁銀監分局、山西省保險行業協會呂梁辦事處)
15.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扶持小微企業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折舊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器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範圍由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調整為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對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最高上浮限額減免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在辦稅服務廳開通服務就業創業網上受理、預約諮詢、網上辦稅的便捷渠道,針對性解決自主創業復轉軍人和大學畢業生等人群的涉稅事宜,使其在最短的時間內享受到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並提供跟蹤服務,全程輔導。(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16.資助獎勵優秀創業項目。由市科技局牽頭舉辦全市創業創新大賽,開展優秀創業項目評選活動,對評選出的優秀創業者(團隊)給予5-10萬元的獎勵,同時,推薦項目列入市級重點創業創新項目庫,給予重點扶持。鼓勵各類創業創新載體廣泛開展創業訓練營、項目“路演”、創業者沙龍、創業項目推介會等活動,創業訓練營可向市人社部門申請市級創業導師開展培訓,同時可納入全市創業創新培訓計畫,享受相關補助,創業項目推介和創業者沙龍等活動,可按吸引投資情況,給予每個項目不高於2萬元的獎勵。鼓勵創客(團隊)攜項目參加國家級、省級或其他省市舉辦的創業大賽等相關活動,對在市級以上創業大賽中獲得名次和獎勵且在我市登記註冊的創業項目,可給予最高為所獲獎勵100%的額外獎勵。(牽頭單位:市科技局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五)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增強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全面開放科技、信息資源共享,為創業創新提供技術、智力支撐,尊重創業創新規律,豐富創業教育、培訓內容,拓寬客群覆蓋面,構建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的公共服務體系。
17.推進科技資源共享。科技管理部門要加緊研究出台我市科研設施、儀器開放共享激勵機制,加快推進全市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學數據等科技公共服務平台、基礎條件平台共享共建,實現資源共享。原則上,凡是財政資金投資的、國有企業投資的各類平台、儀器設備必須向社會開放;鼓勵民營資金投資的實驗平台、儀器設備向社會開放;對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平台進行資源整合,健全兼顧各方利益的資源開放共享機制。支持公益性服務機構為初創企業提供法律、智慧財產權、財務、諮詢、檢驗檢測認證和技術轉移等服務。積極探索“創新券”管理使用,參照我省《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試行)》設立呂梁市科技創新券,制定管理辦法和實施方案,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向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及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購買所需科研服務。(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
18.推進創業創新教育。教育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市內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校教育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各高校要將創業創新教育融入人才培養體系,面向全體學生廣泛、系統開展,創設創業創新類課程,並納入學分管理。開展大學生創意創新展、創業沙龍等活動,激發學生創業創新熱情,開展靈活多樣的創業實踐活動,提高學生創業能力。鼓勵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校聘請創業成功人士、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為兼職教授。加強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利用好市級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和各類創業創新載體資源,為畢業生創業、就業提供更為廣闊的路徑。支持開展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養針對性,為學生就業提供保障。(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各相關院校)
19.加大創業就業培訓力度。人社部門要加強與教育、農業、高校、科研院所等相關單位的銜接,密切與大型企業、中介機構的合作,以有創業就業願望的大學生、農村青年、就業困難人員等為重點,更加側重於初創培訓、市場亟需技術技能培訓、各類服務人員培訓,編制相關培訓計畫,充分運用好市級創業導師庫人力資源和政府資源,為有創業願望和培訓需求的人群提供培訓機會。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高校、教育培訓機構、大型企業、創業服務企業(機構)、社會組織等開發適合初創人群的創業培訓項目,經人社部門評審認定後,納入全市創業培訓計畫,並根據培訓效果,採取後補助的方式,為培訓組織者提供不高於培訓實際開資30%、單個組織者每年不高於5萬元的補貼。繼續打造“呂梁護工”品牌,完成貧困人口護理培訓計畫,總結經驗,密切關注市場需求,拓寬培訓種類,為我市“十三五”期間貧困人口脫貧工作助力。(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農委、市扶貧開發服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協調聯動。建立創業創新政策協調審查制度,增強政策普惠性、連貫性和協同性。各縣(市、區)政府、市直相關單位要系統梳理已發布的有關支持創業創新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抓緊推進“立、改、廢”工作,將對初創企業的扶持方式從選拔式、分配式向普惠式、引領式轉變。自本方案出台之日起,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相關政策的出台需報請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備案。
(二)明確職責任務。各縣(市、區)要結合各自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市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雙創”工作,明確職責,積極配合,嚴格按照方案任務,及時出台相應的計畫、方案、措施、辦法等配套檔案。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相關單位要明確“雙創”工作聯絡人,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同時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及時向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信息,合力打通決策部署的“最後一公里”。
(三)嚴格督導考核。建立定期督導制度,市政府督查室、市“雙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定期對各縣(市、區)、市直有關單位創業創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建立考核激勵機制,制定創業創新考核指標體系,納入對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年度目標考核範圍,定期對創業創新工作觀摩點評,根據觀摩點評和年度考核結果進行獎懲。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市級相關部門要通過各類新聞媒體特別是網際網路等新興媒體對我市創業創新政策、環境、成效進行廣泛宣傳,共同營造濃厚的創業創新氛圍。要通過典型宣傳,樹立開拓進取、敢於創新、敢破常規的創業者形象,同時體現寬容失敗、鼓勵再次創業的文化包容。要向社會公布“雙創”工作領導機構聯繫方式,強化政策解讀,提供諮詢服務,同時,彙編扶持指南、創業指引等平面、電子、音視頻宣傳資料,加大公益廣告投入,確保廣大創業、創新群體都知曉、能理解、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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