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紅寺堡區發展和改革局

根據吳忠市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吳忠市紅寺堡區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吳黨辦發〔2014〕58號)精神,設立吳忠市紅寺堡區發展和改革局(掛統計局、糧食局、物價局牌子),為紅寺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崗位設定,

職能轉變

承接、取消國家、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經濟總量、結構調整等調控目標及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受紅寺堡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及其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分析研究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政策建議,發布經濟信息。
三、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負責審核上報由國家、自治區審批的重大建設項目及批准後的組織協調;負責審批許可權內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監督管理項目實施情況;指導協調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
四、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評估社會發展總體水平;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
五、負責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和支柱產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及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城市基礎設施、公益性項目等重點建設項目並監督檢查。
六、組織實施轄區範圍內價格、收費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負責價格監測及平價商店建設管理,分析和預測市場價格;負責組織對影響公眾利益的價格調整進行聽證。
七、擬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研究建立地方性金融穩定協調機制,防範地方性金融風險;承擔金融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八、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
九、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和建築業、服務業等行業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品、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負責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
十、擬訂糧食巨觀調控、糧食流通發展規劃,提出糧食流通政策措施;負責維護糧食流通秩序,規範糧食經營市場秩序,監督檢查糧食收購、儲存、加工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
十一、落實國家軍糧供應政策,負責以糧代賑糧食供應工作,做好救災救助和應急糧油供應。
十二、承擔紅寺堡區國民經濟動員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紅寺堡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紅寺堡區發展和改革局設7個工作崗位。
(一)辦公室工作崗位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等工作。
(二)綜合規劃工作崗位
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負責落實項目儲備制度,建立項目庫;加強國民經濟運行監測預警,分析及發布經濟綜合信息;提出經濟總量、結構調整等調控目標及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國民經濟動員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項目稽查工作崗位
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投向和重點,對固定資產投資進行巨觀管理;組織實施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稽查、協調服務、竣工驗收和項目招投標的監督工作;負責轄區內國家和地方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及按規定需要審批的建設項目的審查、申報、審批和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四)金融工作崗位
負責建立金融工作溝通協調機制,規範金融服務工作;參與擬定政府性投資重大項目的融資方案;協調基礎設施建設、創業促就業、中小企業擔保貸款;研究提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及政策措施,與有關部門共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負責開展金融諮詢服務。
(五)物價工作崗位
貫徹執行有關價格監督檢查的法律、法規、規章;調查、認定和處理價格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和案件;受理價格複議案件和申訴案件;負責擬定成本監審目錄,組織實施相關商品和服務調定價工作;組織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調查分析工作;負責對政府管理的重要生活和生產資料價格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提出交通運輸、自來水、供暖等重要商品價格調整建議,協調價格方面的爭議和糾紛;負責價格監測及平價商店建設管理,分析和預測市場價格;提出價格調節基金使用建議。
(六)統計工作崗位
負責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和建築業、服務業等行業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品、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
(七)糧食管理工作崗位
負責糧食質量檢驗化驗,保障人口糧食安全;組織落實社會糧食供需平衡調查統計、價格監測工作;負責建立糧食流通統計制度並匯總上報統計資料;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負責糧食經營者的資格審查和認定,辦理糧食收購行政許可;負責對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加工及政策性用糧企業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整頓規範糧食流通市場秩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