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利通區農業農村局

吳忠市利通區農業農村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和《吳忠市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吳忠市利通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吳黨辦發〔2019〕4號),制定本規定。

吳忠市利通區農業農村局是利通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利通區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局,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吳忠市利通區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忠市利通區農業農村局
  • 所屬部門: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吳忠市利通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農業農村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綜合執法。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統籌農村改革,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和漁政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負責種子、農藥、化肥、飼料、獸藥等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獸醫、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負責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和動物疫情監測防控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市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撲滅疫情。
(九)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推廣體系建設,促進農機農藝融合。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牽頭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負責農業對外交流合作。
(十)組織申報和實施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和農田水利建設項目,並做好監督管理。
(十一)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農藥、農村沼氣、農業機械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二)組織實施扶貧攻堅計畫,負責移民安置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五)與市場監督管理分局有關職責分工。
1.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監督管理。
2.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黨建、會務、信息、財務、人事、職稱、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檔案管理、離退休幹部、新聞宣傳等工作。督查督辦各類重要事項、重點工作落實情況,承擔農業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組織有關綜合性重要材料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農業人才工作。承擔區委農辦相關工作,統籌協調指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督促檢查有關農業農村工作執行情況。
(二)產業規劃與發展崗。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制定農業產業化支持政策,組織實施各類農業產業化項目。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和各類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及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培育和認定。負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培育、申報、運行監測、技術交流、參展推介和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區休閒農業發展工作。負責財政支農與金融融合試點工作。負責農財項目、農建項目、重點項目審核、匯總、上報等。負責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監測評價工作。負責收集、整理、篩選農業生產、農產品相關信息,指導農業農村信息化建設。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和對外交流合作事宜。
(三)政策法規崗(審批服務、農產品質量監管)。負責依法審批生鮮乳收購、生鮮乳車輛準運、種子生產、農藥經營等行政許可,組織生鮮乳、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人員業務培訓、生鮮乳和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管、依法辦理種子經營備案工作。負責種子、農藥、化肥、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監管和農資打假、農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負責農作物種子新品種的引進、示範工作。負責申報和實施農藥廢棄物回收處置、農業投入品線上管理、農作物種業提升等項目。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承擔農業行政審批、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轄區涉農法制宣傳教育和政策法規諮詢工作,負責普法和政法綜治工作。
(四)種植業崗。擬訂種植業、農作物種業、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和植物檢疫工作。負責發布農業自然災害預警信息,農業生產災情核實上報及救災資金髮放、農業政策性保險標(種植業)的審核工作。負責種植業項目落實、驗收、督查和督辦工作。負責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審核匯總和兌付。指導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外來物種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合作、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農業綠色生產、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發展,組織開展“一控兩減三基本”工作。負責種植業生產統計及自治區農情調度系統數據統計上報、種植業設施農用地建設項目備案工作。落實有關扶持種植業的財政、金融、保險等相關政策。
(五)養殖業崗。負責制定畜牧、獸醫、水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化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畜牧漁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技術推廣項目的組織實施。組織監督全區動物防疫檢疫,並撲滅動物疫情。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病害防控工作。指導畜牧業安全生產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負責畜牧業統計工作。落實有關扶持畜牧業的財政、金融、保險等相關政策。
(六)扶貧開發崗。擬訂扶貧開發規劃,執行扶貧開發政策。負責扶貧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負責扶貧開發項目論證、篩選和申報工作,並監督管理。
(七)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崗。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糾紛仲裁、土地流轉、確權登記等工作。監督農民減負政策落實、農村籌資酬勞標準執行和農村“三資”管理。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的建設與發展。參與農村經濟體制改革。

人員編制

農業農村局核定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農業農村局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
利通區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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