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利通區發展和改革局

根據吳忠市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吳忠市利通區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吳黨辦發〔2014〕57號)檔案要求,設立吳忠市利通區發展和改革局(掛統計局牌子),為利通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崗位設定,人員編制,附則,

職能轉變

承接、取消國家、自治區和市政府下放、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經濟總量、結構調整等調控目標及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受利通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匯總分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分析研究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政策建議,發布轄區經濟信息。
(三)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評估社會發展總體水平;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
(四)負責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和支柱產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及組織實施;負責各部門、事業單位、鄉鎮建設項目的申報、審批(許可權範圍內)、備案;負責相關項目建設的監督管理。
(五)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
(六)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和建築業、服務業等行業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品、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負責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
(七)承擔利通區國民經濟動員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承辦利通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利通區發展和改革局設6個工作崗位:
(一)辦公室工作崗位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財務、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綜合規劃工作崗位
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實施國民經濟運行預測預警和監控,分析及發布經濟綜合信息;提出國民經濟發展速度、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預期目標及調控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檔案的起草、對外宣傳、信息發布、金融工作;承擔國民經濟動員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投資管理工作崗位
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劃、計畫;監測和分析投資運行情況;提出投資規模、結構、資金來源及調節政策建議;負責落實項目儲備制度,建立項目庫;負責提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安排建議,承擔重大項目前期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研究提出經濟和社會發展體制改革方案。
(四)基礎產業工作崗位
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重大戰略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業、工業、交通等基本建設項目的預審、上報和審核工作;做好備案項目的審核和管理;組織協調農業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監督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
(五)社會發展工作崗位
負責提出社會事業發展重大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人口、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衛生、計畫生育、體育、旅遊等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審查相關部門中長期規劃,負責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巨觀協調、管理和計畫投資項目的安排;參與研究經貿流通體制改革,協調經貿系統計畫投資項目的安排。
(六)統計工作崗位
負責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和建築業、服務業等行業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品、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

人員編制

利通區發展和改革局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

附則

(一)本規定由吳忠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吳忠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吳忠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會同利通區委組織部對利通區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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