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吳忠市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吳忠市利通區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吳黨辦發〔2014〕57號)檔案要求,設立吳忠市利通區水務局(掛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牌子),為利通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崗位設定,人員編制,附則,
職能轉變
(一)取消、下放的職責
承接、取消國家、自治區和市政府公布下放、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水土保持管理,落實“三條紅線”制度。
2、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水利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各類水利項目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三)承擔農村水利工作監督管理;負責轄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灌溉管理。
(四)負責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五)負責防汛、防凌、抗旱工作;負責抗旱打井工作。
(六)負責水土保持和預防監督工作;負責審核生產建設和開發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負責水土保持項目建設和水土保持設施運行管理。
(七)負責管理鄉鎮水利工作站;負責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八)承擔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
(九)承辦利通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利通區水務局設4個工作崗位:
(一)辦公室工作崗位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人事、財務、信息、保密、檔案、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有關重要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審核。
(二)水利建設工作崗位
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與管理;負責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承擔水利技術引進、科技推廣、合作交流工作;監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轄區水利系統教育培訓和職稱申報工作。
(三)水利管理工作崗位
負責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項規劃和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負責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實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轄區河流、湖泊的綜合治理和開發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的審查;負責管理鄉鎮水利工作站;承擔鄉鎮供水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四)防汛抗旱工作崗位
組織實施防汛抗旱工作;負責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負責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水庫蓄水設施的安全監督。
人員編制
利通區水務局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
附則
(一)本規定由吳忠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吳忠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吳忠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會同利通區委組織部對利通區水務局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