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吳兢(670—749),汴州浚儀(今
河南開封)人。武周時入史館,修國史,遷右拾遺內供奉。
唐中宗時,改右補闕,累遷起居郎,水部郎中。
唐玄宗時,為
諫議大夫,修文館學士,衛尉少卿兼修國史,太子左庶子,也曾任台、洪、饒、蘄等州刺史,加銀青
光祿大夫,遷相州,封
長垣縣子,後改鄴郡太守,回京又任恆
王傅。與同時代其他官員相比,吳兢的仕途還是較為順暢的,沒有大起大落。居史館任職30餘年,以敘事簡練、奮筆直書見稱。曾認為梁、陳、齊、周、隋五代史繁雜;乃別撰《梁史》、《齊史》、《陳史》各10卷、《隋史》20卷。卒後。由其子呈上其未定稿《唐史》80餘卷,世稱“良史”。曾從事官府藏書的整理、國家書目的編制工作。開元中,詔馬懷素領校圖書,馬懷素奏用元行沖、齊翰、吳兢、韋述等26人同在秘閣詳錄四部書,開元九年(721)共同編成國家圖書總目《群書四部錄》200卷,由元行沖奏上。家收藏圖書甚富,編撰有《吳氏西齋書目》1卷,著錄圖書13 468卷,該書目影響頗大。所藏之書在他去世前後,贈送給外孫蔣乂。編著有《樂府古體要解》、《唐春秋》、《唐書備闕記》、《太宗勛史》、《睿宗實錄》、《中宗實錄》、《貞觀政要》、《則天實錄》、《唐高宗實錄》(與劉知己合撰)等,僅《貞觀政要》傳於今。
主要事件
在
魏元忠、
朱敬則雙雙為相的長安年間(701—704),吳兢被舉薦“有史才”,“因令直史館,修國史”,從此吳兢步入仕途。他為
史臣,耿直敢於
犯顏直諫,保存至今的吳兢幾篇奏表反映了他的事跡,如《上中宗皇帝疏》是對當時政治局勢較有影響之作。
武則天去世後,唐中宗
李顯無力駕馭全局,
武三思、
韋後、
安樂公主都在覬覦最高權力,陰謀之事連線不斷。一時朝中人人自危,氣氛恐怖。吳兢不計個人安危,毅然上表中宗,直率指出把
相王李旦說成太子
李重俊的同謀,是一場陰謀。他勸中宗珍惜與相王“親莫加焉”的兄弟之情,“若信任邪佞,委之於法,必傷陛下之恩,失天下之望”。吳兢分析說,如果相王被誣治罪,那么中宗本人也將陷入孤立無援之境地。由於吳兢奏表頗有影響力,加上
御史中丞蕭至忠的進諫,終於使相王平安無事。數年後,相王李旦繼位,是為
唐睿宗。
唐玄宗
李隆基即位之初,“收還權綱,銳於決事”,一反中宗、睿宗難以獨掌
權柄的局面,然而權力的集中也帶來負面影響。群臣面對玄宗不敢大膽進諫。吳兢感到這種狀況不利於唐室,遂上疏勸玄宗對進諫者有所區別,改變賞簿罰重的做法,如進諫者“所言是”,則“有益於國”;即使“所言非”,也“無累於朝”,“陛下何遽加斥逐,以杜塞直言”。吳兢在奏章中舉出了前代皇帝虛心納諫致勝和驕橫拒諫致敗的實例,還特別讚揚了太宗
李世民虛懷若谷、導人使諫的故事。
吳兢所上諫疏皆關乎封建政治之大事。他的《諫十銓試人表》即是一例。當時在選用官員時,皇帝繞開吏部而在
禁中做出決定。吳兢很反對,認為朝廷各個部門應各司其職,選官事必須由吏部主之。他強調的是要按既定法規行事,甚至皇帝也不能例外,任意改變制度,“上自天子,至於卿士,守其職分,而不可輒有侵越也”。吳兢在政治上頗有獻替,他的直言敢諫,不愧為一代
諍臣。
著作郎吳兢撰寫的《則天實錄》,談到
宋璟逼迫張說,讓他為魏元忠作證一事。魏元忠是武則天重臣,被人誣陷說過“小人在
君側!”,引起權臣
張易之、張忠昌的猜忌和控訐。張說一開始畏於張氏權威,證言不利於魏元忠。宋璟伸張正義,張說不得已還了魏元忠的清白。
以後張說在整理國史時看到了這段記錄,知道是吳兢寫的,便
轉彎抹角地說“
劉五(即劉知幾,與吳兢等同修《則天實錄》)實在是太不幫助人了!”吳兢站起來答道:“這是我寫的,這段
史文的史實和草稿都還在,您不應該錯怪死去的人(劉知幾已去世)。”他的同事聽了都大驚失色。後來張說私下請求吳兢改幾個字,吳兢始終不答應,說:“如果順從您的請求,那么這部史書的筆法就不能算是正直的了,這怎么能讓後世相信 呢!”
主要成就
史壇驍將
吳兢是在魏元忠、朱敬則雙雙為相時被薦舉為史官的,年紀三十左右。《唐會要·史館上·在外修史》中有唐玄宗開元二十五年(737)時吳兢在
集賢院和史館修史的記載,這時他六十八歲。他擔任修史工作至少近四十年。吳兢一生的大部分時間和主要精力都獻給了修史事業,可是在史館修史工作並不順利,史料記載中有他幾次請求調離史職的奏表。
劉知幾和吳兢所在的史館,已與
唐太宗貞觀年間的史館大不相同。貞觀時史官位尊權重,甄選嚴格,通籍
禁門,優禮有加,“得廁其流者,為一時之美事”。修史也具有相當高的效率。然而其後
每況愈下。史館或因
政爭而動盪,或因庸才充斥、監修弄權而混亂。劉知幾在闡述辭職理由時說:“三為史臣,再入東觀,竟不能勒成國典。”吳兢的辭職表中也有類似語言:“臣自掌
史東觀十有七年,歲序徒淹,勤勞莫著,不能勒成大典,……乞罷今職。”此時史官俸祿的確不高。吳兢自父親退休之後,頓感經濟困窘,不得不提出了加俸的請求,“又兢父致仕已來,
俸料斯絕,所冀祿
秩稍厚,甘脆有資,烏鳥之誠,幸垂矜察”。
吳兢這一次請辭職是在任史官十七年後提出的,時間是開元初年,沒有被批准。後吳兢又以
居喪為由,上三次表文,堅拒起復史職。但是,吳兢請求辭職並不說明他不重視或不熱愛史官工作。從他所上的三次表文中清楚看到,他對史官一職的宗旨及職能有相當透徹認識和高度推崇之情。他說:“史官之任,為代準的,……樹終古之風聲”,“定一代之是非,為百王之準的。”這可以看作是對史官修史根本宗旨的認識。正由於吳兢對於史官一職寄託厚望,所以也就愈不能容忍妨礙史館正常運作的種種不端現象。作為一種抗議,他才憤然提出辭去無比熱愛的史職。
吳兢的另一種抗議手段是自己編撰本朝國史。既然自己的史學主張無法在史館中實現,既然史館中所修國史有種種歪曲、不實之處,為保留一代信史,就必須自己動手別撰一套國史了。他在開元十四年(726)上奏唐玄宗,披露了自己從武后末期及唐中宗時開始私撰國史的經過。從
奏表中可以了解有關此事與他的想法。
第一,二十幾年來,吳兢個人撰修國史兩種,已成128卷。《唐書》為紀傳體,《唐春秋》為編年體。吳兢在公餘時間,以個人之力撰寫,該要付出多么大的艱辛。
第二,吳兢對自撰國史的質量是較有自信心的,“皇家一代之典,盡在於斯矣”。此亦可佐證他辭史職時自述個人能力不足,是故意自貶。
第三,吳兢之所以披露私撰一事,首先是即將撰成,接近定稿,這就“不敢不奏”;其次是遇到繕寫困難,因卷帙較大,個人之能力、財力均不足以承擔,不得不請求官方幫助。
身處烏煙瘴氣的史館,吳兢除了辭職以抗議、私撰以抵制外,還盡最大可能保持自己的史學特色,為維護史學的優良傳統而進行不懈的努力。
史學特色
特色之一:尚簡。
吳兢撰史,簡明扼要。他撰的史書今日所能見到只有一部《
貞觀政要》。這部書分專題記述貞觀年間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制度、禮儀、教育……等方面狀況,有對話、
詔誥、奏表,有事件描寫,有經驗總結,較系統反映了貞觀年間的施政方針和實踐效果,是歷史上對
貞觀之治記載最為周詳扼要的著作,後人了解貞觀之治必須藉助此書。然而,這樣一部書僅八萬字左右。《舊唐書·吳兢傳》稱他“敘事簡要,人用稱之”。《新唐書·吳兢傳》稱他“敘事簡核,號良史”。可見,吳兢史筆簡明這個特點,是為當時人們所公認和讚賞的。
特色之二:直筆。
吳兢初入史館即憤憤然於武三思等的“苟飾虛詞,殊非直筆”之行徑,認為“國史之作,在乎善惡必書”。他私撰本朝國史,就是為保留
歷史真相。他對
玄宗說明自撰國史的特點也是“雖文則不工,而事皆從實”。可見,吳兢最為關注、突出強調的史學特質就是“
直筆”二字。
編撰著作
吳兢所撰的本朝國史,實質就是當代史。他奏表上說所撰國史上限為隋大業十三年(617),一直寫到他上奏表的開元十四年(726)。顯然,這部當代史中的人物與現實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或是家眷子孫在世,或是至友下屬當政,甚至本人也還活著。吳兢以“善惡必書”的直筆進行褒貶,判定每個人物的是非功過,一方面固然可以展示某些人的功績,但另一方面也會揭開某些人的瘡疤,這就不能不使一些人坐立不安。從這個意義上說,只要是秉筆直書,就必然會得罪一些人,甚至是權貴。但是吳兢坦然處之,表現出
錚錚鐵骨。
可是,吳兢的秉筆直書使他遭致不少排擠和報復。吳兢自開元十四年公開披露私撰國史,並請求朝廷派楷書手繕寫之後,私撰之史就成公開之史,私室之貶斥就變成公開之揭露。不久,開元十七年,吳兢“坐書事不當,貶荊州司馬”。究竟吳兢因記述何事而闖下大禍,今天已無從知曉。但從逐吳兢出史館,將他由京官貶為地方小官來看,處分是嚴重的。所謂“書事不當”,即“書”了“不當”“書”之“事”,換言之,記載了權勢者不願被如此記載的事。
根據《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兩《唐書》中《吳兢傳》、《唐會要》、《宋史·藝文志》等典籍的檢索,吳兢著述獨撰有16種,計216卷,與人合撰有8種,計725卷。
獨撰有《梁史》10卷,《齊史》10卷,《周史》10卷,《陳史》5卷,《隋史》20卷。《唐書》100卷(或作98卷),《唐書備闕記》10卷,《唐春秋》30卷,《貞觀政要》10卷,《太宗勛史》1卷,《開元昇平源》1卷,《開元名臣奏》3卷,《吳氏西齋書目》1卷,《
樂府古題要解》1卷(或作2卷),《保聖長生纂要坐隅障》3卷,《五藏論應象》1卷。
合撰有《唐書》130卷(與
韋述、
柳芳、令狐垣、
於休烈等合撰),《國史》106卷,《唐高宗實錄》19卷,《睿宗實錄》20卷,《則天實錄》30卷,《中宗實錄》20卷,《姓族系錄》200卷(與
柳沖、
徐堅、
魏知古、劉知幾等合撰),《群書四部錄》200卷(與
馬懷素、
元行沖、韋述等編)。
千古名著《貞觀政要》
一部《貞觀政要》,足以使吳兢千古留名。
吳兢在《<貞觀政要>序》和《上<貞觀政要>表》都對寫此書的背景有說明。在序中介紹說:侍中安陽公、
中書令河東公,是大唐立國以來的良相,“每克己勵精,緬懷故實”,對貞觀之治極為景仰,深感“太宗時政化良足可觀,振古而來,未之有也”。於是授意他編撰本書,為的是繼承祖宗的優良傳統和致治方略。
封建社會到唐代已進入繁盛期,統治階級有了全面總結施政經驗的自覺意識,並在實際上也完全有可能對統治制度、方針和政策進行系統反思了。
貞觀初,唐太宗欲了解前代帝王之得失,命
魏徵、
虞世南等大臣編撰《群書政要》。編撰者從歷代經史子集等文獻中抉摘資料,總結的是從上古至晉代的歷朝帝王之得失。
唐太宗本人也親自撰寫這類著作。他在辭世前終於將《帝范》13篇完成,於貞觀二十三年(649)正式賜予皇太子
李治,並語重心長地對左右大臣說:“聖躬闡政之道,備在其中矣。”唐太宗此舉自然會啟發後來者。《帝范》和《貞觀政要》的篇名有不少是相同或相似的。兩書對照(《帝范》在前,《貞觀政要》在後)如下:
《君體》——《君道》、《政體》;《建親》——《封建》;《求賢》——《任賢》;《審官》——《擇官》;《納諫》——《納諫》;《去讒》——《杜讒邪》;《戒盈》——《謙讓》;《崇儉》——《儉約》;《賞罰》——《刑法》;《務農》——《務農》;《閱武》——《征伐》、《安邊》;《崇文》——《崇儒學》、《文史》。可見,《帝范》12篇均為吳兢所參照吸取。唐玄宗也為總結前代得失興亡之事,撰成《開元訓誡》,說明《貞觀政要》的出現並非偶然。
《貞觀政要》共10卷,分為40篇,每篇的篇名反映該篇的基本內容,內容相近的若干篇合為一卷,每卷大體反映一類問題。由於此書內容是分門別類編排,因而非常便於查閱和套用。
此書的內容是相當豐富的,有唐太宗和大臣的對話(類於
記言之書);有詔書和奏表的原文或節錄(類於文集);有某件史事的經過(類於
紀事本末體);有人物的傳記(類於
紀傳體);在同一篇中所記內容基本依發生時間的先後排列順序(類於
編年體)。儘管所記內容豐富、事項繁雜,所運用的體裁也相當靈活,但不變的目的只有一個,即宣傳唐太宗的德政與治術,總結能夠使封建皇朝長治久安的經驗和教訓。
第一卷有《君道》、《政體》2篇,反映的是封建“
大統”問題,事涉要害,所以居全書之首。《君道》是全書的綱,各篇無論反映哪方面內容,都要歸結到君王之意向指歸。吳兢記載了唐太宗與諸臣論為君之道,諸如“必須先存百姓”,“必須先正其身”,“
兼聽”,“慎守成”等原則。《政體》篇則對朝廷機構(
中書、門下等機要之司)的運轉程式和政壇規範進行載錄。
第二卷有《任賢》、《求諫》、《納諫》3篇,反映的是君王對臣下應有的態度。論證了君臣“共相切磋,以成治道”的觀點。對於共同促成貞觀之治的主要大臣,如
房玄齡、
杜如晦、魏徵等人均立個人小傳,揭示出君臣契合才能致治的道理,揭示出“人君須得
匡諫之臣舉其■過”的客觀必然性。
第三卷有《君臣鑑戒》、《擇官》、《封建》3篇,反映的是君王與臣下的相輔相成、榮辱與共的依存關係。指出了君與臣各自應有的責任與義務,闡說“君為元首,臣作股肱,……君雖明哲,必藉股肱以致治”,“任官惟賢才”,“致安之本,惟在得人”的道理。
第四卷,有《太子諸王定分》、《尊敬師傅》、《教戒太子諸王》、《規諫太子》4篇,關注的是皇朝繼承人問題。吳兢特立四篇從不同側面細緻地論證接班人問題。強調對太子、諸王要“早有定分,絕
覬覦之心”,“尊嫡卑庶”,“陳君臣父子之道”,“授以良書,娛以
嘉客。朝披經史,觀成敗於前蹤;晚接賓游,訪得失於當代”。“勿縱慾肆情,自
陷刑戮”。
第五卷,有《仁義》、《忠義》、《孝友》、《公平》、《誠信》5篇,講的是倫理道德在求治中的作用問題,記錄了太宗非常重視仁義忠孝觀念的實用價值。
第六卷,有《儉約》、《謙讓》、《仁惻》、《慎所好》、《慎言語》、《杜讒邪》、《悔過》、《奢縱》、《貪鄙》9篇,揭示統治者的個性修養對於
致治的影響。吳兢特別稱頌貞觀年間“風俗簡樸”,記錄了唐太宗改變厚葬陋俗的詔書,提出“奢侈者可以為戒,節儉者可以為師”,指責此陋俗使“富者越法度以
相尚,貧者破資產而不逮,徒傷教義”,“宜為懲革”。
第七卷有《崇儒學》、《文史》、《禮樂》3篇,講的是文化建設及禮樂教化問題。貞觀君臣的有關議論很多,如,選拔人才“必須以德行、學識為本”,“人臣若無學業,不能識前言往行,豈堪大任”。
第八卷有《務農》、《刑法》、《赦令》、《貢賦》、《辯興亡》5篇,反映的是治國的幾條大政方針。唐太宗以重農為基本國策的認識很明確:“凡事皆須務本。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凡營衣食,以不失時為本。”並指出“人君”對保證農民依時勞作負有特殊責任:“夫不失時者,在人君簡靜乃可致耳。若兵戈屢動,土木不息,而欲不奪農時,其可得乎?”就是要求清靜無為,不窮兵黷武,不徭役無度。
關於刑法,吳兢主張“用法務在
寬簡”,對於死刑判決,要建立“覆奏”制度。同時,必須堅持法律的嚴肅性,功臣犯法當與百姓同罪。量刑之輕重亦當以法為標準,不依執法者的喜怒好惡而變化。
第九卷有《征伐》、《安邊》2篇,關注的是軍事問題,也含有如何處理朝廷與周邊少數民族政權的關係問題。吳兢記錄唐太宗認真總結借鑑前代對外用兵之經驗,“自古以來
窮兵極武,未有
不亡者也”。“前代帝王,大有務廣土地,以求身後之虛名,無益於身,其民甚困。假令於身有益,於百姓有損,朕必不為,況求虛名而損百姓乎!”
第十卷有《行幸》、《畋獵》、《災祥》、《慎終》4篇。反映的是君王通常進行的兩項活動和需要正確看待的災祥和晚年問題。從吳兢選擇的史料來看,他的觀點是君王行幸本身無所謂對錯,關鍵是看行幸的目的和內容。
祥瑞災異歷來是帝王和侍臣津津樂道、百般揣摩的話題。吳兢看來是不迷信祥瑞的,他在《災祥》篇首錄唐太宗之語:“朕比見眾議以祥瑞為美事,頻有表
賀慶。如朕本心,但使天下太平,家給人足,雖無祥瑞,亦可
比德於堯、舜。若百姓不足,夷狄內侵,縱有芝草遍街衢,
鳳凰巢苑囿,亦何異於桀、紂?”但吳兢顯然很欣賞災異對君主的示警作用,如錄唐太宗所云:“天見彗星,由朕之不德,政有虧失,是何妖也?”“自謂古來英雄撥亂之主無見及者,頗有自矜之意,此吾之過也。上天見變,良為是乎?”所以,如果對災變能從積極的方面來理解,未嘗不是件好事,如魏徵所說:“陛下因有天變,遂能戒懼,反覆思量,深自克責,雖有此變,必不為災也。”
全書40篇,以《慎終》居末,與開篇《君道》呼應,頗具匠心,饒有深意。篇中錄魏徵諫唐太宗《十漸疏》,語重心長,
擲地有聲。指出唐太宗“頃年已來,稍乖曩志,敦樸之理,漸不克終”。故強調“戰勝易,守勝難”,“居安思危,孜孜不怠”之理。《貞觀政要》之成書時間,由開元初而至開元末,其時也正是唐玄宗由勵精圖治漸趨安逸奢侈之時。因而《慎終》篇又格外具有現實意義。
吳兢雖然對唐太宗推崇備至,但本著“
直筆”準則,依然做到了“愛而知其醜”,在書中也如實記錄了一些唐太宗的過失和缺點。如《納諫》篇記他為一馬暴死而盛怒,欲殺養馬人。又記他曾寵信過小人權萬紀、
李仁發。《封建》篇記他大封皇室諸王和功臣數十人為世襲刺史。特別是《慎終》篇照錄魏徵《十漸疏》,疏中將太宗在貞觀初期和貞觀中期的不同表現一一對照列舉,一針見血、毫不留情地指出太宗的現實毛病。當然,吳兢站在統治階級立場上撰述此書,書中提倡的“愛民”、“保民”思想,也並非是站在人民立場上說話,實質目的是維護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根本利益。
《貞觀政要》對於唐朝來說是一本很及時的書,被以後的皇帝當作座右銘,“書之屏帷,銘之几案”(戈直:《貞觀政要序》),還被當作皇家子弟的學習教材。
唐憲宗李純、
唐文宗李昂、
唐宣宗李忱是晚唐稍有作為的君主。他們都注重研習《貞觀政要》,從中汲取施政經驗。元和四年(809),憲宗仿《貞觀政要》體例又編撰《君臣事跡》14篇,記上古以降歷代聖君賢相之事。唐宣宗曾“書《貞觀政要》於屏風,每正色拱手而讀之”。
唐朝以後,中國歷代封建統治者也很推崇這部書籍。元朝皇帝曾多次提起《政要》一書,並請當代儒臣講解書中內容。明朗規定,皇帝除三、六、九日上朝以外,每天中午都請侍臣教授《政要》。明憲宗
朱見深特別注意《政要》的刊行工作,親自為之作序,以示推崇。清朝康熙、乾隆皇帝都很熟悉《政要》內容,並且十分仰慕“貞觀之治”。乾隆皇帝說:“余嘗讀其書,想其時,未嘗不三復而嘆曰:‘貞觀之治盛矣!’”
《貞觀政要》在國外也很有影響。約在九世紀前後,這部書就傳到了日本,並立即引起日本封建統治階級的注意。
鎌倉時代, 1205年博士菅原為長專任講官,為幕府講解《政要》,對當時日本政局影響很大。江戶時代,
德川幕府在1615年頒布的《禁中並公家法度》十七條中,第一條就規定天子必讀《貞觀政要》,以“明古道”。此後,《政要》一書在日本得到了廣泛流傳。
史籍記載
舊唐書《吳兢傳》
吳兢,汴州浚儀人也。勵志勤學,博通經史。宋州人魏元忠、
亳州人朱敬則深器重之,及居相輔,薦兢有史才,堪居近侍,因令直史館,修國史。累月,拜右拾遺內供奉。神龍中,遷右補闕,與
韋承慶、
崔融、
劉子玄撰《則天實錄》成,轉起居郎。俄遷水部郎中,丁憂還鄉里。開元三年服闋,抗疏言曰:“臣修史已成數十卷,自停職還家,匪忘紙札,乞終餘功。”乃拜諫議大夫,依前修史。俄兼修文館學士,歷衛少卿、右庶子。居職殆三十年,敘事簡要,人用稱之。末年傷於太簡。《國史》未成,十七年,出為荊州司馬,制許以史稿自隨。中書令
蕭嵩監修國史,奏取兢所撰《國史》,得六十五卷。累遷台、洪、饒、蘄四州刺史,加銀青光祿大夫,遷相州長垣縣子。
天寶初改官名,為鄴郡太守,入為恆王傅。
兢嘗以梁、陳、齊、周、隋五代史繁雜,乃別撰《梁》、《齊》、《周史》各十卷、《陳史》五卷、《隋史》二十卷,又傷疏略。兢雖衰耗,猶希史職,而行步
傴僂,
李林甫以其年老不用。天寶八年,卒於家,時年八十餘。兢卒後,其子進兢所撰《唐史》八十餘卷,事多
紕繆,不逮於壯年。兢家聚書頗多,嘗目錄其卷第,號《吳氏西齋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