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政要

貞觀政要

《貞觀政要》,是明成化九年內府刊本,其作者為唐代吳兢,是一本政論類史書。《貞觀政要》主要內容記載了唐太宗在位的二十三年中一些政治、經濟上的重大措施。

吳兢著《貞觀政要》旨在歌頌“貞觀之治”,總結唐太宗時代的政治得失,希望後來君主以為借鑑。

基本介紹

  • 書名:貞觀政要
  • 作者:(唐代)吳兢
  • 原版名稱:貞觀政要
  • 譯者:(元代)戈直集論
  • 類別:政論類史書
  • 出版時間:明成化九年內府刊本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流傳與版本,作者簡介,作品鑑賞,社會總評,名家點評,

內容簡介

《貞觀政要》是唐代史學家吳兢所著的一部政論性史書。全書十卷四十篇,分類編輯了唐太宗在位的二十三年中,與魏徵房玄齡杜如晦等大臣在治政時的問題,大臣們的爭議、勸諫奏議等,以規範君臣思想道德和治同軍政思想,此外也記載了一些政治、經濟上的重大措施。
《貞觀政要》和《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鑑》等有關貞觀政事的記載相比,較為詳細,為研究唐初政治和李世民、魏徵等人的政治思想提供了重要資料。
書中提出了”君依於國,國依於民”的重民思想,務實求治、與民休息、重視農業、發展生產的施政方針,”愛之如一”較為持平的民族政策,用人惟賢才的主張,廣開言路的開明措施,尊儒重教的文化政策,仁德先行、省刑慎罰的統治策略,以及儉約慎行、善始慎終的人格要求。它是中國開明封建統治的戰略和策略、理論和實踐的集大成。

作品目錄

《貞觀政要》圖書目錄(據:中華書局2003年出版的謝保成集校本)

創作背景

吳兢著《貞觀政要》旨在歌頌“貞觀之治”,總結唐太宗時代的政治得失,希望後來君主以為借鑑。書中所記基本為貞觀年間唐太宗與魏徵等大臣的問答,以及皇帝的詔書、大臣的諫議奏疏等,內容廣泛,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社會、思想、生活等方方面面,尤以討論君臣關係、君民關係、求諫納諫、任賢使能、恭儉節用、居安思危為其重點。
唐太宗李世民像唐太宗李世民像
雖然《貞觀政要》在史實上有所失誤,但由於敘事詳贍,文字明暢,論述的又是統治之道,因此晚唐以後受到歷代統治者的重視,甚至流傳到日本和朝鮮半島。

流傳與版本

開元十七年,吳兢因《上貞觀政要表》“書事不當”被貶,而其書沒有被禁毀。這樣,在玄宗之世有三個本子同時並存:一是正式進本,沒有朝廷認可,留在集賢院或史館而未經著錄,因而《新唐書·藝文志》將其列入“不著錄”的範圍。二是進本的底本,三是底本之前的稿本。後二種,在吳兢家中。
唐代官方關於《貞觀政要》的流傳情況,自玄宗至順宗四帝,均不見記載。《玉海》卷49引《會要》“元和二年十二月(憲宗)謂宰臣曰:近讀《貞觀政要》…… 六年三月帝曰:嘗讀《貞觀政要》…… ”,是迄今所見最早關於《貞觀政要》的記載。而憲宗讀《貞觀政要》,則不能不使我們將目光對準一個十分重要的人物――德宗至憲宗時的著名史官蔣乂(武)。
蔣乂(747-821),吳兢的外孫。其父蔣明,集賢院學士,安史之亂後,圖籍淆亂,奏引蔣乂入院助其整理。蔣乂僅用一年多時間,便於亂中勒成部帙,得二萬餘卷。德宗貞元九年(793)累轉右拾遺,充史館修撰。史稱蔣乂“在朝垂三十年,前後每有大政事、大議論,宰執不能裁決者,必召以咨訪。乂徵引典故,以參時事,多合其宜”。其“居史任二十年,所著《大唐宰輔錄》七十卷、《凌煙閣功臣、秦府十八學士、史臣等傳》四十卷。”
蔣乂出生時,吳兢尚在世,吳兢的藏書及《西齋書目》,包括他的著述的稿本和底本,是完整保存下來了的。《郡齋讀書志》著錄《吳氏西齋書目》:“唐吳兢錄其家藏書,凡一萬三千四百六十八卷。兢自撰書,附於正史之末,又有續鈔書列於後。”吳兢故去後不幾年,幼年的蔣乂便“從外家學,得其書,博覽強記”。蔣乂“家藏書一萬五千卷”,無疑包括吳兢藏書“一萬三千四百六十八卷”以及“兢自撰書”,必然能夠得見《貞觀政要》的底本和稿本。即便他著《凌煙閣功臣、秦府十八學士傳》不參考《貞觀政要》,但其《史臣傳》則不會不為吳兢立傳。然而兩《唐書·吳兢傳》都不談編錄《貞觀政要》之事。
玄宗一朝《實錄》及代宗以前《國史》等官方史籍沒有關於《貞觀政要》的記載,《舊唐書》沿用唐代《實錄》、《國史》舊本,所以也沒有記載。而《新唐書》廣采雜史等官方記載以外的史料,蔣乂的《史臣傳》在採錄之列,仍然不見吳兢編錄《貞觀政要》之事,這的確是個難解之“謎”。但也有不可忽視的地方,這就是:《新唐書·吳兢傳》增舊傳《上中宗皇帝疏》、《上玄宗皇帝納諫疏》、《請東封不宜射獵疏》以及直筆記錄“張昌宗誘張說誣魏元忠”等事,均見於《唐會要》、《冊府元龜》,惟有“座書事不當,貶為荊州司馬”一事,“座書事不當”五字不見於官史,似當出自蔣乂《史臣傳》。這或許正是蔣乂留給後人考察《貞觀政要》成書、進呈的一個伏筆!
憲宗讀《貞觀政要》,跟“每有大政事、大議論”,必召蔣乂“咨訪”,蔣乂“徵引典故”,趁機推薦《貞觀政要》相關。憲宗所讀《貞觀政要》,當是留在集賢院或史館的吳兢正式進本,但這個本子也以“兵亂之後,圖籍溷雜”而待整理。蔣乂入集賢院助其父“於亂中勒成部帙”,不可能不涉及《貞觀政要》,而整理《貞觀政要》又不能不參考家中所存《貞觀政要》的底本和稿本。如果連蔣乂都弄不清《貞觀政要》的成書問題和版本、文字的淆亂,恐怕其他人就更難有發言權了。
《貞觀政要》在唐代被皇家視為定本的本子,即是經蔣乂整理的本子。現今所見“讀《貞觀政要》”最早的記載在唐憲宗時,恰好證明是蔣乂使其外祖父的遺著得以重見天日的。經蔣乂整理過後,唐文宗、唐宣宗,直至宋仁宗所讀、所見,均屬這一系統。宋刊本《貞觀政要》,無疑亦屬這一版本系統。《玉海》引《邯鄲書目》著錄的《貞觀政要》,也是這個版本系統。
蔣乂的四子中,系、伸、偕三人皆有史才,自文宗至懿宗相繼為史官。史稱:蔣氏“父子相繼修《國史》、《實錄》,時推良史,京師雲《蔣氏日曆》,士族靡不家藏焉。”蔣氏家藏《貞觀政要》的底本或稿本,隨之而流向社會,各本雜相抄錄,所以出現淆亂。
迄今所知,在北宋編錄《新唐書·藝文志》之前,五代後唐國子監於天成二年(927)曾經刻印過《貞觀政要》,並流傳到南宋紹興年間。 隨後不久,傳入契丹。重熙十五年(1046),遼興宗命譯漢籍,蕭韓家奴“欲帝知古今成敗,譯《通曆》、《貞觀政要》、《五代史》”。至金哀宗時,趙秉文輪直進講《尚書》、《貞觀政要》,並進《貞觀政要申鑒》。《貞觀政要申鑒引》尚保存在《閒閒老人滏水文集》卷15,但譯本不傳,不知所據版本情況。
吳兢的底本或稿本、蔣乂的整理本,經兩宋、遼、金數百年輾轉抄錄,出現“傳寫謬誤”的情況。另一方面,隨著理學在元、明時期的盛行,雖然當時的最高統治集團嚮往唐太宗“克敵如拉朽,所向無前”,“屈己而納諫,任賢而使能,恭儉而節用,寬厚而愛民”,卻又認為唐太宗“於正心、修身之道,齊家、明倫之方,有愧於二帝三王之道”。於是戈直在整理“傳寫謬誤”的同時,更注重采輯唐、宋諸儒之論,間以己意,對唐太宗君臣的“嘉言善行、良法美政”作出新的詮釋。
22家言論以及戈直的“己意”,並非論《貞觀政要》其書,而是在評“貞觀之治”其事,反映著宋、元以來對於貞觀之政認識的演變。由此,戈直集論本便被視為一部詮釋“貞觀之治”的論著而受到推崇。由於詮釋的需要,其“移易篇章”、“刊刻衍脫”,均被忽略不提。元順帝至元四年(1333)刊行後,明洪武三年(1370)又經宋濂以“中秘本”重校、重刻,成化元年(1465)憲宗“御製序”再刻。一枝獨秀,取代了其他傳本。
國內現存刊本,目前見於著錄和通行者兩種,一為國家圖書館藏洪武三年王氏勤有堂刊本(以下簡稱“明本”),一為成化元年戈直集論本(以下簡稱“戈本”)。《四庫全書》所收內府本、嘉慶戊午(1798)掃葉山房重鐫本,均為戈直集論本的翻刻本。私家收藏情況,有待新的發現。集校中發現,王先恭校注《魏鄭公諫錄》所引《貞觀政要》,有與鈔本全同而與刊本互異者。《魏鄭公諫錄》卷二《諫河南安置突厥部落》條末,王先恭引《政要·安邊》文字,與鈔本卷九《議安邊》第一章文字全同,甚至連“十三年”太宗幸九成宮,也與鈔本一樣,訛作“十二年”。
國外刊本,現存四種,即元刻、明初重刻(以下簡稱“明本”)、成化再刻(以下簡稱“戈本”)和韓版註解本(以下簡稱“韓版”)。
國外鈔本,目前所見基本都在日本。清和貞觀年間(859-876),冷泉書院失火,圖書盡毀。在隨後的10來年間,藤原佐世奉敕根據重新蒐集到的圖書編定《日本國見在書目錄》。其中,“卅雜家”著錄有《貞觀政要》,表明《貞觀政要》一書在此之前已經傳入日本。其“正史家”著錄《東觀漢記》百卌三卷,後有如下一段文字:
右《隋書·經籍志》所載數也。而件《漢記》,吉備大臣所將來也。其目錄注云:此書凡二本……真備在唐國多處營求,竟不得其具本,故且隨寫得如件。今本朝見在百卌二卷。
由這段文字可知,吉備真備從唐朝帶到日本大批圖籍,並編有目錄。吉備真備作為遣唐留學生,是天正靈龜二年(717)隨遣唐使入唐,聖武天平六年(734)隨下一次遣唐使返回。孝謙天平勝寶三年(751)又被任命為遣唐副使,至五年返回。天平六年遣唐大使藤原清河因船舶飄流安南,後入唐為官,未回日本。吉備真備“在唐國多處營求”圖籍,應當是其遣唐留學的17年間(717-734)。在其“營求”的圖書中如果有《貞觀政要》的話,只能是吳兢的稿本或吳兢家中所藏底本。此時,吳兢剛剛遭貶,進本尚未獲得朝廷認可,不可能讓吉備真備抄錄。而且,就目前日本現存鈔本承傳情況看,也與吉備真備沒有多少關係。更何況《日本國見在書目錄》著錄《貞觀政要》,是火災過後殘存下的十四(卷或篇)。
日本現存《貞觀政要》鈔本數目雖多,約20餘種,但完整的鈔本基本上分為三大系統:一為南家本系統,一為菅家本系統,另一個為“異本”系統。
(一)南家本系統,奧書記其源流,最早可以追溯到安元三年(1177),由正三位行宮內卿兼式部大輔播磨權守藤原永范“奉授主上既訖”。此即“安元本”,今僅見於小田原本考異中。
其後,經建久五年(1194)、建保四年(1216)、嘉祿三年(1227)、建長三年(1251)、六年傳寫講授,到建治元年(1275)鈔寫的一部,其奧書記曰:“於時建治第一之歷初冬上旬之候,於燭下所終功也,治部權少輔平朝臣兼俊。”是為建治本,日本現存《貞觀政要》最古寫本中最完整的一部。
(二)菅家本系統,奧書記其源流,最早可以追溯到建保四年之前,中經建保四年(1216)、嘉祿元年(1225)、貞應三年(1224)、安貞二年(1228)、嘉禎四年(1238)、仁治三年(1242)、弘長二年(1262)傳寫講授。到永仁四年(1296)鈔寫的一部,其奧書記曰:“永仁四年(丙申)十月三日書寫訖,執筆宋人明道。”此即永仁本,今僅見於小田原本考異中。
永祿三年(1560),李部大卿菅長雅抄錄一部,為內藤湖南氏藏,故稱內藤本,是現存菅家本系統最古寫本。卷一《政體》貞觀十九年一章,末句為“庶幾於時康道泰爾”。“時康”二字旁註以“光孝天皇諱”,“道泰”二字旁註以“文德諱”。日本當時“御座時,不讀御諱”,這是為了提醒向兩位天皇講讀時,注意避諱所作的旁註。文德天皇850-858年在位,光孝天皇884-887年在位,由此可知菅家本傳入日本的時間一定在文德天皇之前。吉備真備之後,文德天皇之前,有兩次派遣遣唐使,一次在恆武延曆二十年至二十四年(801-805),正當唐德宗晚年;一次在仁明承和元年至六年(834-839),正當唐文宗時。
原田種成推測:菅家本《貞觀政要》是菅原清公為遣唐判官,從唐朝帶入日本的。菅原清公受命為遣唐判官,時在恆武延曆二十年(801)八月,正式出發則在二十三年七月,至延曆二十四年(805)六月即返回日本,在唐朝時間僅僅一年(804-805)。不論是菅原清公,還是仁明承和年間的遣唐使,兩次抄錄《貞觀政要》,都只能是蔣乂家藏吳兢底本或稿本,而蔣乂整理本既未經著錄,豈能任人鈔寫?更何況,原田種成也僅僅是一種推測。還要提醒讀者的是,菅家本卷九原闕,是據宋刊本補入的。
文化六年(1809),菅原長親寫本卷二、卷九末奧書,與內藤本奧書同。各卷末有文化六年五、六月間菅原長親寫記,此為菅原長親本。菅原長親本,又有若干轉寫本,均出文化年間。
(三)在南家本、菅家本兩個系統之外,還有一個被稱為“異本”的系統,卷四與南家本、菅家本、各刊本完全不同。
寫字檯文庫藏本(寫字檯本)缺卷一、卷二。
藤波家藏本(藤波本)缺卷一、卷二、卷七、卷八。
兩本均缺奧書識語,傳授情況不得而知。
現存最古假名《貞觀政要》(假名本),卷第四與寫字檯本、藤波本全同。此本乃源賴朝妻北條政子命菅原為長用假名翻譯之譯本,文祿四年(1595)梵舜自寫,正保四年(1647)木版刊印,大正四年活字刊印。據菅家本奧書,菅原為長仁治三年(1242)為後峨嵯天皇進講《貞觀政要》,用的是菅家本,而此譯本所據則非菅家本系統。由此可知,“異本”系統與菅家本系統差不多同時傳入日本,只不過沒有受到重視而已。“異本”與南家本、菅家本同時傳入日本,更加說明藤原氏、菅原氏、北條氏等傳鈔的《貞觀政要》,要么是吳兢最初的稿本,要么是吳兢進本的底本,而絕非進本或定本。
三大系統而外,還有一個江家本。奧書記道:“本雲  以累代秘說本奉授聖上了,尤可秘藏也。寬弘三年三月五日,吏部大卿江判。朱雲  寬弘九年閏七月念一日,藤家本一校了。江匡衡。”寬弘三年,公元1004年,這是所見日本最早給天皇進講《貞觀政要》的記錄,也說明江家本的年代。今僅見於狩谷掖齋校本、松崎慊堂手澤本所引。
此外,完本尚有興福寺藏本(興本)。卷10末奧書,自安元三年至建久六年為菅家本奧書,接下來是“承元二年(1208)四月十五日甲寅奉授主上既訖。此書當家已奉授二皇了。實帝王之龜鑑、吾道之重寶也。雖片時不可出他處者也。從三位行民部卿藤原朝臣光范(春秋八十三歲)。”以下,為貞永、永仁、弘安記,正德二年修補。寶曆五年(1755)南都興福寺謄寫,是為興福寺本(亦稱寶曆本)。第一冊第一葉欄外,有記云:“凡朱書者菅本之原本也、墨書者南家本之寫也。”
鈔本之多,難以盡數。文政元年(1818),阿波介、山田以文,以所見古寫本合校,是為現存第一個較完備的合校本。現錄其《古本校合凡例》如下:
八條左府本; 二條院御點本; 菅本; 或本; 南家本; 異本; 古本; 一本; 摺本; 亻本; 才本; 家本; 自本; 永本(菅長雅卿親寫本,有永祿三年之奧書,故稱永本,今為五條家藏); 江家本(原本卷子本,有匡衡朝臣奧書,故稱江本)。
由此《古本校合凡例》可知,當時存世古本不下15種。以所見奧書識語為據,《貞觀政要》在日本受到重視、開始流傳,是在大江匡衡(952-1012)所在年代,相當北宋太宗、真宗時期。而系統承傳、抄錄,年代則大致相當北宋末年。比較上述三大系統鈔本與元、明刊本,發現其間的重大差異如下:
(一)篇目的有無不同
1、卷第二,《直諫》附,南家本、菅家本無。元刻、明本、韓版15章,見於寫字檯本卷第四者12章,多鈔本3章。戈本10章。
2、卷第四,南家本、菅家本與刊本篇章同。寫字檯本卷第四,篇章與各本完全不同,為《輔弼》第九(4章),《直言諫爭》第十(13章),《興廢》第十一(3章),《求媚》第十二(1章),計4篇21章。元刻、明本、韓版15章中,有2章與《輔弼》同,有10章與《直言諫爭》同。《直言諫爭》第二章、第三章,《興廢》全三章,共5章為各本所無。
3、卷第八,《禁末作》附,元刻、明本、韓版有,凡3章。鈔本、戈本無。
4、卷第八,《辯興亡》第三十四,鈔本無。《玉海》引《邯鄲書目》有。明本2章,戈本5章。由此,卷九、卷十齣現編序不同的問題:
菅家本:卷第九(據宋刊本補,所以作):《議征伐》第三十五、《議安邊》第三十六;而卷第十又為:《論行幸》第三十六,《論畋獵》第三十七,《論祥瑞》第三十八,《論災異》第三十九,《論慎終》第四十,出現重複編序(“第三十六”)的問題。
南家本、寫字檯本:卷第九,《議征伐》第三十四,《議安邊》第三十五;卷第十,《論行幸》第三十六,《論畋獵》第三十七,《論祥瑞》第三十八,《論災異》第三十九,《論慎終》第四十。
(二)篇章的有無不同
1、刊本有、鈔本無者12章:卷二《納諫》3章,《直諫》附3章,卷三《君臣鑑戒》1章,卷五《論公平》1章, 卷六《論貪鄙》4章。
2、鈔本有、刊本無者16章:卷一《政體》6章,卷六《慎所好》1章,《杜讒佞》3章,《論悔過》1章,《論奢縱》1章,《論貪鄙》1章,卷七《論文史》1章,卷八《務農》1章,《論刑法》1章。
3、《上貞觀政要表》,鈔本、明本有,而元刻、韓版、戈本無。
(三)必須提出的文字問題
1、不論鈔本(南家本、菅家本、寫字檯本),還是刊本(元刻、明本、韓版),都有以“太宗”二字作“上”字者。以原田種成所集《貞觀政要定本》、《貞觀政要》上、下(校釋本)二書為例,卷一《政體》第二、四、五、七、十九章,卷二《求諫》第五章,卷三《論擇官》第三、六章,卷四《教戒太子》第一章,卷五《論忠義》第十章、《論孝友》第四章,卷六《論儉約》第二、三章、《論仁惻》第三章、《慎言語》第二章、《論貪鄙》第二章,卷八《論赦令》第二、四章,卷九《議征伐》第十三章,以“太宗”作“上”。同樣,卷二《任賢》第三章,卷五《論誠信》第一章,又以“太宗”作“帝”。這顯然是唐代《實錄》或《國史》原文,吳兢抄錄出來準備編錄“貞觀故事”或《貞觀政要》。一部進本或定本,怎么會對唐太宗有如此不統一的稱謂呢?
2、以鈔本、刊本文字比勘,互有重大脫漏、錯訛。
1)鈔本脫漏者。卷二《任賢》,各本均8章,排序完全相同,然文字互異處頗多。魏徵一章,刊本、《舊唐書》有而鈔本大段脫漏者5處,約180字。李勣一章,僅章末兩處,鈔本就脫漏125字。羅振玉校卷五、卷六,指其大段脫漏者:卷五《論忠義》貞觀五年一章,鈔本脫19句100字;《論公平》長樂公主一章,鈔本脫漏56字;《論誠信》魏徵上疏一章,鈔本脫漏396字(羅振玉未見的菅家本、寫字檯本,《論誠信》貞觀十一年魏徵上疏一章,中間僅一處就少1465字);卷六《論奢縱》馬周上疏一章中,鈔本有24字為刊本所無,而刊本卻另有600多字為鈔本所無。
2)刊本脫訛者。羅振玉校卷五,《論誠信》貞觀十一年魏徵進言一章,戈本脫漏35字,以致“脫誤不可通”。羅振玉未見的元刻、明本、韓版,《論誠信》貞觀十一年魏徵進言一章,章末之前較鈔本、戈本少2953字。特別要提到的是,卷十《論慎終》各本編次完全相同,但貞觀九年的一章中,有一段文字鈔本、刊本互異,致使文意完全背離。
鈔本原文:房玄齡進曰:“臣觀近古撥亂之主,皆年逾四十,惟漢光武年三十三。豈如陛下年十八便事經綸,遂平天下,二十九升為天子,此則武勝古也。少從戎旅,不暇讀書,貞觀已來,手不釋卷,知風化之本,見理政之源,行之數年,天下大治,此又文過古也。昔周、秦以降,戎狄內侵,今戎狄稽顙,皆為臣吏,此又懷遠勝古也。已有此功業,何可得不善始慎終耶?”
刊本原文:房玄齡因進曰:“陛下扌為 挹之志,推功群下,致理昇平,本關聖德,臣下何力之有?惟陛下有始有卒,則天下永賴。”太宗又曰:“朕觀古先撥亂之主,皆年逾四十,惟光武年三十三。但朕年十八便舉兵,年二十四平定天下,年二十九升為天子,此則武勝於古也。少從戎旅,不暇讀書,貞觀以來,手不釋卷,知風化之本,見理政之源,行之數年,天下大理,風移俗變,子孝臣忠,此又文過於古也。昔周、秦以降,戎狄內侵,今戎狄稽顙,皆為臣妾,此又懷遠勝古也。此三者,朕何德以堪之?既有此功業,何得不善始慎終邪?”
兩段幾乎相同的文字,鈔本是房玄齡讚美唐太宗,而刊本則成了唐太宗自我讚美。前一篇(《論災害》)前一年(貞觀八年),唐太宗剛剛表示過:“吾之理國,良無景公之過。但朕年十八便為經綸王業,北剪劉武周,西平薛舉,東擒竇建德、王世充,二十四而定天下,二十九而居大位,四夷降伏,海內乂安。自謂古來英雄撥亂之主無見及者,頗有自矜之意,此吾之過也。”一年過後,同樣的讚美之辭,出於房玄齡之口,比出於唐太宗自己,更覺合乎邏輯。況且刊本中唐太宗還有“此三者,朕何德以堪之”一句,也是表示自謙之意的。兩段文字,當以鈔本為妥。
3)互為錯亂者。卷九《議安邊》,鈔本3章,戈本2章,是關於安置突厥和以高昌為州縣事。以高昌為州縣一事,鈔本、戈本各為一章,文字相同。安置突厥,鈔本分作兩章:一章為安置突厥部落。突厥部落來降,詔議安邊之術,中書令溫彥博與魏徵辯論,太宗用溫彥博議,自靈州至幽州置四都督府,居長安者近萬戶。十二年(按:當為十三年)太宗幸九成宮,突利可汗弟阿史那結社率陰結所部,夜犯御營,事敗被斬,太宗悔處其部眾於中國,還其舊部於河北。另一章為安置突厥首領。突厥首領來降,皆拜將軍中郎將,五品以上百餘人,惟拓跋不至,又遣使招慰,涼州都督李大亮上疏,以為突厥頃國入朝,悉授大官,非中國之
較比《通典》卷197《突厥》上、《舊唐書》卷189上《突厥傳》、《唐會要》卷73《安北都護府》,則李大亮上疏在前,而朝議安邊之術在後;溫彥博與魏徵辯論之外,尚有中書侍郎顏師古、夏州都督竇靜、給事中杜楚客、禮部侍郎李百藥等上奏、上表,太宗用溫彥博議。
針對安置突厥首領,以李大亮上疏為一章,並無不妥,但鈔本第二章以“貞觀十四年太宗與侍臣議安置突厥之事”開頭,緊接著就是中書令溫彥博對曰云雲、給事中杜楚客云云,這顯然是貞觀四年朝議安邊之術的內容,被錯置在此,而且標年也標錯了。戈直發現這一問題,便以《通鑑》敘事為序,認為安置突厥部落、安置突厥首領“共為一事”,便“次第其辭,合為一章”。
不論鈔本、戈本,溫彥博所言“隋文帝勞兵馬,費倉庫,樹立可汗,令復其國,後孤恩失信,圍煬帝於雁門。今陛下仁厚,從其所欲,河南河北,任情居住,各有酋長,不相統屬,力散勢分,安能為害?”60字,則不見《通典》、《舊唐書》、《唐會要》、《冊府元龜》。
出現上述重大差異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因為《貞觀政要》原本就沒有一個所謂的“吳兢定本”。
《上貞觀政要表》,鈔本、明本有,而元刻、韓版、戈本無。開元十七年吳兢因《上貞觀政要表》“書事不當”被貶,其書雖然未被禁毀,正式進本卻也沒有朝廷的認可,留在集賢院或史館而未經著錄。這樣,就出現了《上貞觀政要表》與《貞觀政要》分離的情況。前面多次提到,鈔本得自吳兢家藏的可能性最大,自然有《上貞觀政要表》。而元刻、韓版承襲宋版,為宋代皇家藏書,吳兢因表獲罪,表、書早已分離,因而無《上貞觀政要表》。
寫字檯本與南家本、菅家本不同,比較客觀的說,寫字檯本是吳兢撮錄《國史》舊文,著手編錄“貞觀故事”的草本,而南家本、菅家本則是吳兢家藏稿本。卷第四的4篇21章,絕大多數都很重要,不可棄而不用!若以吳兢進書前的境遇,更希望“直諫”玄宗,因而在最後編定上奏前,不可能改變全書結構,便從《輔弼》選出2章、《直言諫爭》選出10章,又從鈔本所未見的稿本中選出3章,編為卷二《直諫》附15章。
《禁末作》附,也應當是吳兢在最後編定上奏前所增。以明本的3章而論,第一章,段綸奏進巧人造傀儡戲具,鈔本在卷第八《論赦令》,無論如何都有“分類不當”之嫌。第二章,“貞觀九年上謂侍臣曰”,雖然與卷六《論儉約》第一章有重出的部分,但唐太宗一開始所說“為政之要,必須禁末作。……”38字,卻為《論儉約》所無。編用此章,旨在強調禁末作,故有此38字。而《論儉約》,著重在戒奢從簡,因而沒有這38字。
《辯興亡》,明本僅2章,均在鈔本卷五《論仁義》。此篇的有與無,牽涉後面各篇排序。鈔本無《辯興亡》,後面《論祥瑞》、《論災異》分作兩篇。刊本有《辯興亡》,後面則合《論祥瑞》(1章)、《論災異》(3章)兩篇為《論災祥》一篇,仍然是同樣內容的4章。將祥瑞、災異分開編目,無論從《唐會要》、《舊唐書》,乃至北宋前期所編有關唐代的歷史文獻看,都是符合當時編纂習慣的。吳兢編纂之初,設此篇目沒有疑義。但當最後成書之際,卻發現整部書10卷40篇,惟有《論祥瑞》一篇僅一章,而又無其他符合此篇內容的章可以移入。這在最後編定時,是一個需要處理的問題。
據《玉海》引《邯鄲書目》著錄,宋代《貞觀政要》有辯興亡篇,則經蔣乂整理本應有此篇。是否蔣乂整理時增補了《辯興亡》,同時合《論祥瑞》、《論災異》兩篇為《論災祥》一篇,解決了吳兢留下的一篇一章的問題呢?由於蔣乂整理本到北宋刊行後才得以流傳,因而便與日本現存鈔本出現較大差異。
至於鈔本有、刊本無的16章,如果說是宋刊本有所取捨造成的話,那么鈔本無而刊本有的12章,卻只能是日本現存各鈔本外,還有他們沒有見到的本子。因而,現存鈔本不可能是所謂“進本”或“定本”。其他,篇章移易、文字脫漏,則主要是在流傳過程中造成的,不再論列。
總之,上述種種情況充分說明,南家本、菅家本、異本所據絕非“吳兢定本”,而元刻、明本、韓版所據更難斷定為“吳兢定本”。陳寅恪教授在《元白詩箋證稿》中通過白居易作《七德舞》詩與《貞觀政要》文的對照,已有論斷:羅振玉“雖有‘欲復唐本之舊,苦未能得其全本’(見羅氏松翁近稿貞觀政要殘卷跋)之言,其實縱得日本傳寫政要之全本,恐亦不能悉復吳氏原書之舊觀。”<FONT color=#0000ff>[57]</FONT> 現存各種鈔本、刊本,均非吳兢原本!
660多年前,戈直集論《貞觀政要》而未作集校,國內流傳各種本子卻因此而消失。於是,出現了中國學者無他本可以校其“移易篇章”、“刊刻衍脫”,而日本學者則成果不斷湧現的尷尬局面,這不能說不是一大憾事。日本學者憑藉流傳的各種鈔本、刊本,對該書進行過多次校合、整理,在文字校異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因大都囿於南家本、菅家本兩個承傳系統,又過分相信江家本《上貞觀政要表》最後所署題銜,便誤以為日本所傳《貞觀政要》古寫本為“吳兢定本”。其實,所謂的“吳兢定本”實非定本。</P>
為追尋一個完備的《貞觀政要》本子,就所見海內外鈔本、刊本進行一次集校,共得287章。其中,各本完全重複者1章,實為286章。其篇目、編次各本(鈔本南家本、菅家本、寫字檯本,刊本元刻、明本、韓版、戈本)多所不同。依據現今所見最早完整著錄《貞觀政要》篇目的書目――《玉海》所引《邯鄲書目》(北宋編成),編次《貞觀政要》10卷40篇。同時,保留刊本卷二《直諫》附、卷八《禁末作》附兩個附篇。鈔本寫字檯本卷第四,編為全書附錄,以供參考。

作者簡介

吳兢(670—749),汴州浚儀(今河南開封)人。武周時入史館,修國史,遷右拾遺內供奉。唐中宗時,改右補闕,累遷起居郎,水部郎中。唐玄宗時,為諫議大夫,修文館學士,衛尉少卿兼修國史,太子左庶子,也曾任台、洪、饒、蘄等州刺史,加銀青光祿大夫,遷相州,封長垣縣子,後改鄴郡太守,回京又任恆王傅。與同時代其他官員相比,吳兢的仕途還是較為順暢的,沒有大起大落。居史館任職30餘年,以敘事簡練、奮筆直書見稱。曾認為梁、陳、齊、周、隋五代史繁雜;乃別撰《梁史》、《齊史》、《陳史》各10卷、《隋史》20卷。卒後。由其子呈上其未定稿《唐史》80餘卷,世稱“良史”。曾從事官府藏書的整理、國家書目的編制工作。
開元中,詔馬懷素領校圖書,馬懷素奏用元行沖、齊翰、吳兢、韋述等26人同在秘閣詳錄四部書,開元九年(721)共同編成國家圖書總目《群書四部錄》200卷,由元行沖奏上。家收藏圖書甚富,編撰有《吳氏西齋書目》1卷,著錄圖書13 468卷,該書目影響頗大。
所藏之書在他去世前後,贈送給外孫蔣乂。編著有《樂府古體要解》、《唐春秋》、《唐書備闕記》、《太宗勛史》、《睿宗實錄》、《中宗實錄》、《貞觀政要》、《則天實錄》、《唐高宗實錄》(與劉知己合撰)等,僅《貞觀政要》傳於今。

作品鑑賞

社會總評

《貞觀政要》系“隨事載錄”而成,以君道、政體、任賢、納諫、君臣鑑戒等為篇目,分別採摘唐朝貞觀年間唐太宗李世民(599年-公元649年)及身邊大臣如魏徵(公元580年-公元643年)、王珪(公元570年-公元639年)、房玄齡(公元579年-公元648年)等四十五人的政論、奏疏以及重大施政措施等,主要內容包括治國方針、選賢任能、精簡機構、申明法制、崇尚儒術、評論歷史得失等方面,同時強調統治者的自身修養,如敬賢納諫、謙遜謹慎、防止奢惰等。
《貞觀政要》雖記載史實,但不按時間順序組織全書,而是從總結唐太宗治國施政經驗,告誡當今皇上的意圖出發,將君臣問答、奏疏、方略等材料,按照為君之道、任賢納諫、君臣鑑戒、教戒太子、道德倫理、正身修德、崇尚儒術、固本寬刑、征伐安邊、善始慎終等一系列專題內容歸類排列。這部書是對中國史學史上古老記言體裁加以改造更新而創作出來的,是一部獨具特色,對人富有啟發的歷史著作。
《貞觀政要》寫作於開元、天寶之際。當時的社會仍呈現著興旺的景象,但社會危機已露端倪,政治上頗為敏感的吳兢已感受到衰頹的趨勢。為了保證唐皇朝的長治久安,他深感有必要總結唐太宗君臣相得、勵精圖治的成功經驗,為當時的帝王樹立起施政的楷模。《貞觀政要》正是基於這樣一個政治目的而寫成的,所以它一直以其具有治國安民的重大參考價值,而得到歷代的珍視。
《貞觀政要》書影《貞觀政要》書影
書中所記述的封建政治問題是全面而詳備的。吳兢把君主作為封建政權的關鍵,他在開卷的第一篇《君道》中,首先探討了為君之道。他列舉唐太宗的言論說明:要想當好君主,必先安定百姓,要想安定天下,必須先正自身。把安民與修養自身當作為君的兩個要素,對於君主的個人修養,他以唐太宗為例,說明清心寡欲和虛心納諫是相當重要的。做到這兩點,是唐太宗成功的關鍵,從歷代統治者的施政實踐上看,這兩條對於政權安危具有普遍意義。
在書中,吳兢還重點記述了人才使用問題。書中介紹了唐太宗知人善任、任人唯賢的事跡。唐太宗對用人有較深刻的認識,他一再強調“為政之要,唯在得人。”(《貞觀政要·崇儒》)對於人才,他提出了必須具有高尚品德,能夠克己恭儉,正直廉潔等要求。為此,他不但採取了一系列選拔人才的措施,而且非常重視對官員的考核和賞罰。通過唐太宗的努力,一批人才集中於初唐政壇,這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大批人才的出現,也在鞏固封建政權,組織民眾生產,安定民眾生活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正是君明臣賢,上下一心,才促成了貞觀之治的出現。吳兢在此似乎同意魏徵的觀點:“大廈雲構,非一木之枝;帝王之功,非一士之略。”(《隋書》卷66“後論”)知賢用賢一直是古代政治家非常重視的問題,唐太宗君臣相得的實踐,為此提供了一個成功的佐證。《貞觀政要》對此的記述,則把這一問題的討論引向了深入。
吳兢在書中還對太宗朝的大政方針進行了歸納和概述,其中做得成功的有偃武修文、崇尚儒學、加強禮治、執法寬弛、休養生息、安定民眾,採取懷柔政策,安撫周邊少數民族等等。農業是安定民心、治理國家的根本,這是歷代有識統治者的共識,但真正能抓住這一環節不放,取得實際效果的,卻不多見。唐太宗也非常重視農業生產。他說:“凡事皆須務本。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凡營衣食,以不失時為本。夫不失時者,在人君簡靜乃可致耳,若兵戈屢動,土木不息,而欲不奪農時,其可得乎?”(《貞觀政要·務農》)這個說法比之前代政論家的言論,應該說沒有太多新意。
但作為一個執政者本身,有了這個認識,又能把它貫徹到自己的政策方針中去,其作用就難以估量了。唐太宗在兵戈擾攘之後,把自己的簡靜無為,推廣為對天下民眾實行輕徭薄賦、休養生息的政策,很快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貞觀後期天下豐足,可以上比漢初的文景盛況。對此,歷代統治者都心往神追,可通過努力把它變為現實,卻是相當大的難題,《貞觀政要》對此的記述,很有理論指導意義。
唐太宗是一位非常精明的政治家,對於如何保持長治久安,使李家天下穩如磐石是非常關心的。他看得非常明白:“前代撥亂創業之主,生長民間,皆識達情偽,罕至於敗亡。逮乎繼世守文之君,生而富貴,不知疾苦,動至夷滅。”(《貞觀政要·君臣鑑戒》)有鑒於此,他對於皇位繼承人的選擇、教育,頗費了一番苦心。雖然他的一番努力最後歸於失敗:他的皇太子李承乾因驕奢淫逸被廢,另一位太子李治庸懦無能,沒能很好繼承他的事業。但他慮及身後,嚴教子弟的作法,顯示出他的政治遠見,對於封建帝王來說,他的作法值得學習。吳兢特立《太子諸王定分》、《教戒太子諸王》等篇,對此進行記述,說明他也認為這是關係國家安危的重大問題。
《貞觀政要》中,也反映了吳兢思想中的一些消極東西。如書中第五卷羅列了關於封建倫理道德的一些說教;第六卷中又列舉了許多關於修身養性的議論。這固然是希望統治者能夠正身修德,作出表率,但也表明吳兢對封建倫理的重視和虔誠。

名家點評

清高宗為《貞觀政要》作序言:夫三代以上,君明臣良,天下雍熙,世登上理。自東遷以降,風俗日薄,天下無復熙皡之美。雖有質美之主,望治甚切,而所以以屈己從諫、力行善政者,終不能有以震古而鑠今。及貞觀,太宗英武之資,能用賢良之士,時若房玄齡、杜如晦、魏徵、王珪諸隊,布列左右,相得益彰。蓋自三代以下,能用賢納諫而治天節者,未有如此之盛焉。史臣吳兢纂輯其書,名之日《貞觀政要》,後之求治者,或列之屏風,或取以進講。
元至順間,戈直又刊其書,以行於世。余嘗讀其書、想其時,未嘗不三復而嘆曰:貞觀之治盛矣!然其所以致治,則又在於用此數賢。而數賢之中,又推魏徵裨益為多。然魏徵不能自必信用於太宗,以見其功業,則又知太宗所以獨信魏徵,言聽計從,而見效若彼者,固人君所當服膺書紳而勿失也。書中分目,目中有條,條之末,引先儒之言而論斷之,其有望於後王也深矣!人君當上法堯舜,遠接湯武,固不當以三代以下自畫,然觀爾日君臣之所以持盈保泰,行仁義,薄法術,太宗之虛己受言,諸臣之論思啟沃,亦庶幾乎都俞吁咈之風矣。
《貞觀政要》對中國史學史上古老記言體裁加以改造更新而創作,是一部獨具特色、富有啟發性的歷史著作。
《貞觀政要》既有史實,又有很強的政論色彩;既是唐太宗貞觀之治的歷史記錄,又蘊含著豐富的治國安民的政治觀點和成功的施政經驗。《貞觀政要》是現存記載太宗朝歷史較早的一部史書,在史料學方面具有重要價值。
《貞觀政要》以記言為主,所記基本上是貞觀年間唐太宗李世民與臣下魏徵、王珪、房玄齡、杜如晦等人關於施政問題的對話以及一些大臣的諫議和勸諫奏疏。此外也記載了一些政治、經濟上的重大措施。 保存了較多的重要史實,比它晚出的《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鑑》等書所記貞觀年間史實,有些方面也不如它詳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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